杏果實採收是杏栽培的最後一個環節。採收期要根據杏果實的生理特性與採後用途、市場遠近、品種、當地氣候、栽培條件以及加工產品質量要求等來確定。目前通常將杏果實採收成熟度分為四個階段。
(1)採收成熟度指果實已充分膨大,綠色減退或退盡。這時採收的果實,適於貯藏或經過後熟達到正常的加工要求;也可用做鮮食果實遠距離運輸。(2)加工成熟度指果實部分或全部著色,雖未充分成熟,但已具備該品種應有的加工特性。杏果實的加工成熟度不僅對罐藏杏果的色澤、組織形態、風味、湯汁澄清度,以及杏脯、杏乾等加工品的質量有重要影響外,還對工藝過程的生產效率和原料利用率都有很大關係。(3)食用成熟度指果實已充分成熟,該品種應有的果實特徵全部表現出來,化學成分和營養價值達到最高點,色香味皆佳。這一成熟度的果實適於就近銷售,不宜遠途運輸,同時也適宜製作杏茶、杏汁、杏醬等加工品。(4)生理成熟度指果實變軟或老化,通常視為過熟。其營養價值大大降低,果實風味變淡,果實糖酸發生水解,不宜加工和食用。仁用杏可在這一成熟度採收。
果實由坐果到成熟的整個發育過程中,不同發育階段有其不同的外部表現和內在品質,物質積累與外部的形態變化也有一定的相關性。一般來講,採收過早,果實色澤淺、酸度大、果肉硬、產量低,果實內部的營養物質也不豐富,色香味欠佳,品質也較差。不能代表該品種固有的優良性狀,達不到鮮食或加工用的要求。採收過晚則組織變軟,落果增多,機械損傷重,不耐貯運和銷售,不適宜加工操作,以致影響產品質量,降低了原料利用率。
鮮食品種採收應根據市場遠近決定採收成熟度。一般遠距離運輸者應在採收成熟度時採收。中距離運輸者應在加工成熟度時採收,就近銷售或隨採隨食用者應在食用成熟度時採收。
加工品種採收成熟期的確定除要考慮加工廠與杏園距離外,還應考慮加工品的種類。一般來講,加工“青梅”杏時,應在果實硬核後採收,此時果實還是青綠色;加工杏脯和杏罐頭的果實最好是在加工成熟度期間採收,過晚果肉鬆散,使罐頭塊形不整或不成形,杏脯也不成片;加工杏汁、杏醬、杏果茶的果實,成熟度可高一些,一般在食用成熟度時採收最為適宜。
仁用品種應在生理成熟度時採收,此期間,種仁已充分成熟,出仁率高,核仁飽滿。
判斷不同成熟期的方法一般有三種。首先是經驗觀測法,就是根據果皮的色澤變化、果肉硬度和果實口感風味來判斷果實是否成熟。每個品種成熟過程都是果皮底色由深綠逐漸變白或黃的過程,其間果肉硬度逐漸降低,果實含酸量逐漸下降,而可溶性糖量逐漸升高,口感越來越好,該方法最簡單。第二種方法是根據測定果實含可滴定酸和可溶性糖、總糖、總酸等的變化來判斷。但此法比較麻煩,生產上較難採用。第三種方法是計算果實生長髮育日期,即有效積溫法,就是計算由盛花期至果實採收期的天數。因每一品種由開花坐果至果實成熟所需有效積溫是一個常數。這樣由開花坐果至果實成熟各品種就應有相對固定的天數,這個天數就是果實生長髮育期天數。一般每個品種的生長髮育期天數是由多年經驗得到的。各年氣候雖有變化,但可根據變化幅度的大小,按果實生長髮育日期數適當地提前或推遲採收。如駱駝黃在北京地區果實發育期是56天,就是說正常情況下盛花後56天駱駝黃果實就可採收了。
杏果實採收是杏栽培的最後一個環節。採收期要根據杏果實的生理特性與採後用途、市場遠近、品種、當地氣候、栽培條件以及加工產品質量要求等來確定。目前通常將杏果實採收成熟度分為四個階段。
(1)採收成熟度指果實已充分膨大,綠色減退或退盡。這時採收的果實,適於貯藏或經過後熟達到正常的加工要求;也可用做鮮食果實遠距離運輸。(2)加工成熟度指果實部分或全部著色,雖未充分成熟,但已具備該品種應有的加工特性。杏果實的加工成熟度不僅對罐藏杏果的色澤、組織形態、風味、湯汁澄清度,以及杏脯、杏乾等加工品的質量有重要影響外,還對工藝過程的生產效率和原料利用率都有很大關係。(3)食用成熟度指果實已充分成熟,該品種應有的果實特徵全部表現出來,化學成分和營養價值達到最高點,色香味皆佳。這一成熟度的果實適於就近銷售,不宜遠途運輸,同時也適宜製作杏茶、杏汁、杏醬等加工品。(4)生理成熟度指果實變軟或老化,通常視為過熟。其營養價值大大降低,果實風味變淡,果實糖酸發生水解,不宜加工和食用。仁用杏可在這一成熟度採收。
果實由坐果到成熟的整個發育過程中,不同發育階段有其不同的外部表現和內在品質,物質積累與外部的形態變化也有一定的相關性。一般來講,採收過早,果實色澤淺、酸度大、果肉硬、產量低,果實內部的營養物質也不豐富,色香味欠佳,品質也較差。不能代表該品種固有的優良性狀,達不到鮮食或加工用的要求。採收過晚則組織變軟,落果增多,機械損傷重,不耐貯運和銷售,不適宜加工操作,以致影響產品質量,降低了原料利用率。
鮮食品種採收應根據市場遠近決定採收成熟度。一般遠距離運輸者應在採收成熟度時採收。中距離運輸者應在加工成熟度時採收,就近銷售或隨採隨食用者應在食用成熟度時採收。
加工品種採收成熟期的確定除要考慮加工廠與杏園距離外,還應考慮加工品的種類。一般來講,加工“青梅”杏時,應在果實硬核後採收,此時果實還是青綠色;加工杏脯和杏罐頭的果實最好是在加工成熟度期間採收,過晚果肉鬆散,使罐頭塊形不整或不成形,杏脯也不成片;加工杏汁、杏醬、杏果茶的果實,成熟度可高一些,一般在食用成熟度時採收最為適宜。
仁用品種應在生理成熟度時採收,此期間,種仁已充分成熟,出仁率高,核仁飽滿。
判斷不同成熟期的方法一般有三種。首先是經驗觀測法,就是根據果皮的色澤變化、果肉硬度和果實口感風味來判斷果實是否成熟。每個品種成熟過程都是果皮底色由深綠逐漸變白或黃的過程,其間果肉硬度逐漸降低,果實含酸量逐漸下降,而可溶性糖量逐漸升高,口感越來越好,該方法最簡單。第二種方法是根據測定果實含可滴定酸和可溶性糖、總糖、總酸等的變化來判斷。但此法比較麻煩,生產上較難採用。第三種方法是計算果實生長髮育日期,即有效積溫法,就是計算由盛花期至果實採收期的天數。因每一品種由開花坐果至果實成熟所需有效積溫是一個常數。這樣由開花坐果至果實成熟各品種就應有相對固定的天數,這個天數就是果實生長髮育期天數。一般每個品種的生長髮育期天數是由多年經驗得到的。各年氣候雖有變化,但可根據變化幅度的大小,按果實生長髮育日期數適當地提前或推遲採收。如駱駝黃在北京地區果實發育期是56天,就是說正常情況下盛花後56天駱駝黃果實就可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