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
申請人是個人的,可以推定該發明
為非職務發明,該個人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根據專利申請
的內容判斷申請人的資格明顯有疑義的,才需要通知申請人提
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非職務發明證明。申請人是單位的,可以推
定該發明是職務發明,該單位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該單位
的申請人資格明顯有疑義的.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
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
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
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退休、調離原單位後或者勞動、人事關係終止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
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
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
料等。
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
第七十六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
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
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
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十七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
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
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
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
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
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第七十八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
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在專利權有效期限
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
中提取不低於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0?2%,作
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
報酬;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應當從收取的使
用費中提取不低於1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
申請人是個人的,可以推定該發明
為非職務發明,該個人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根據專利申請
的內容判斷申請人的資格明顯有疑義的,才需要通知申請人提
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非職務發明證明。申請人是單位的,可以推
定該發明是職務發明,該單位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該單位
的申請人資格明顯有疑義的.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
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
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
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退休、調離原單位後或者勞動、人事關係終止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
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
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
料等。
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
第七十六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
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
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
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十七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
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
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
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
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
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第七十八條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
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在專利權有效期限
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
中提取不低於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0?2%,作
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
報酬;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應當從收取的使
用費中提取不低於1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