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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魏瑞璞201

    你還惦記岳父母家的財產?夫人家的事,放手讓人家去處理,處理到什麼程度你都應該說好,這是對夫人的尊重。因為人家的財產與你沒有關係,怎麼處理,是你夫人的權利。

  • 2 # 何必覓閒愁

    要想公道打個顛倒!反過來她能接受,那麼你也能接受。但這事除了吵鬧沒別的辦法,顯然你婆娘不是個明事理的人,鬧很了,離婚散夥,所以你也就僅剩下生悶氣了。

  • 3 # 教魚游泳的貓

    不管有沒有理,我都要要發聲說出我的看法,至於接不接受就是老婆的事,萬一以後有點事情也有理,不想多高尚我只想把小家顧

  • 4 # 玲子好開心

    這話問的?你岳父母的財產你的老婆當然可以自己做主了,因為那是她的父母。如果遺囑中寫著你和老婆共同繼承,那你有份,麼有遺囑只有你老婆和她弟弟有份。

  • 5 # 不繫明珠系寶刀

    這是您老婆的財產,她給她弟弟法律上沒錯,談不上擅自。當然給你說一下,為了家庭和睦起見更妥當,但你有無異議沒用,你無權干預。

  • 6 # 老丘八wxx

    你想有異議也沒有用。根據國家法律,你岳父母遺囑給你老婆的所有財產,都是屬於你老婆的個人財產,與你無關。她完全有權自主決定這些財產的分配,你無權干涉。反之亦然,你父母留給你的財產,也只屬於你個人,你老婆亦無權干涉。當然了,假如你是妻管嚴,那就另當別論了。

  • 7 # 使用者來自農民的吶喊

    如果你是一個擔當的男人,一個有胸懷的男人,一個愛妻子的男人,就不應該有異議,而且不管數額大小,都不埋怨老婆,且頂立支援,反之,那就另當別論!

  • 8 # 流魚18

    給她弟弟有理,那是她的個人財產。

    你可以有異議,她不許你有異議,說明她意識到了把錢給弟弟是不妥當的,你會不舒服。她認為不妥當,說明把錢給弟弟不是一個正常行為,應該爭得你的同意,否則是不尊重你。

    正確的做法是她提前爭得你的同意,再給弟弟。

  • 9 # 朵朵mh

    應該跟老公說一聲,聽一下意見,也說一下自己的想法,取得理解。換句話,婆家的財產你給你弟弟,你老婆肯定會有意見的,凡事多溝通吧

  • 10 # 峰哥679_12y

    你老婆敢這樣做,還不是肯定你能養活起老婆和孩子,這不是對你得能力是極大的肯定嘛?你還在在乎這三瓜兩棗的,仔細想想,給自己掉價不?

  • 11 # coco戰車

    第一眼看到這個,我的反應是合法,但不合理。

    法律支援這種操作,但是作為妻子,第一關心物件不是家庭就很讓人難以接受。

  • 12 # 一杯清茶182860292

    結婚之後夫妻二人的所有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妻子繼承的遺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要因為是自己父母的遺產就跟老公沒關係,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老公把他父母的遺產也送給別人,你做老婆的有沒有意見,所以妻子不和老公商量,擅自處置肯定影響夫妻感情,

  • 13 # 逯律

    如果遺囑中指明是給你老婆一個人的單獨所有的,也就是與你無關的,那麼你無權干涉。否則的話,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你老婆無權單獨處分。

  • 14 # 飛行者埃裡克

    當然是沒理的,遺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她沒有權利擅自處分的。你不要,是你大氣,但是不讓你有異議就是她違法了。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伏地魔,其實,說白了就和有那麼多人給磕頭這事辯護是一樣的。封建殘餘最擅長的一點就是仗勢欺人。很多人都會說磕頭是我們自願的啊,扶弟扶哥也是我們自願的呀,沒有誰強迫我們呀。其實,他們就是不知道“勢”到底是個啥玩意。

    什麼叫“勢”,就是看見摸不著又確實存在的壓力。可以來自於外界,也可以從小就根植於你的心中。這就是我們反對磕頭,反對下跪的根本原因所在。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比如重男輕女不光是丈夫什麼想,婆婆更厲害。比如扶弟魔,都認為傾其所有給哥哥弟弟補貼是天經地義的。她們都是自願的呀!明明對她們有百害而無一利,他們為啥又視之為真理呢?這就是“勢”,是周圍人有意無意營造的,也是從小到大,一點一滴在她們心裡積攢起來的男尊女卑的“勢”。磕頭下跪這種事,有人會甘之如飴,也是他所處的社會環境,講究等級,習慣壓服。長期潛移默化的結果。

  • 15 # 呂律師民商

    符合法律規定。

    雖然按照。民法典第1062條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遺贈的財產,屬於婚夫妻共同財產,但同時規定本法第1063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1063條第3項特別指出: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題主在提問中稱,妻子將岳父母遺囑中屬於她的財產轉贈給了弟弟,說明岳父母在醫囑中明確約定,這財產是給妻子一人的,並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即使作為丈夫,也沒有權利對這筆財產進行處置。

    即使是遺囑中沒有明確說明,這筆財產是否只留給自己的女兒,或者是因法定繼承而發生的繼承關係,繼承人都只有被繼承人的子女,也就是題主的妻子,只有在繼承發生後,財產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繼承人主動放棄遺產繼承,那麼不發生繼承,這筆財產自然也不會形成夫妻共同財產。

    只有在妻子的民事行為能力受限,或者沒有真實表達自己意願的情況下,題主作為丈夫才可以代表妻子對其放棄繼承權的行為提出異議。但是從題主的描述中應該不存在這種情況。

  • 16 # 小張小張張

    這個得視情況而定,有可能你妻子沒道理,也有可能你的妻子有道理。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本案例中嶽父有遺囑,假設遺囑有效的話,按照遺囑繼承,你的妻子可以分得一份財產

    其次,《民法典》還有其他的內容——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這兩條合在一起什麼意思呢?如果你岳父的遺囑中明確寫清楚了這個遺產只歸你妻子一人所有,那麼這個遺產你是沒有插手的權利的。如果你岳父遺囑中沒有明確寫清楚這個遺產只歸你妻子一人所有,也沒有反對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這筆遺產就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此時你妻子未經你的同意,將這一份遺產全部贈與給了她的弟弟,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你的那一半份額屬於無權處分

    最後,根據《民法典》無權處分的規定,對於無權處分,權利人(就是你)拒絕追認的,在處分物(貨幣屬於物的範疇)已經交付時,贈與合同無效。

    那麼對於你小舅子而言,他得到的屬於你的那份遺產叫做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你可以向你的小舅子行使不當得利請求權。

  • 17 # 徐大大在路上

    她們姐弟情深,可能覺得弟弟更需要這份遺產,姐姐大氣,就給弟弟了,這也是她的一種態度。換個角度看,你媳婦兒能把自己得到的遺產無私送給她弟弟,證明你們自身條件的不錯的。

    你一個大男人就別去盯著人家的遺產了,再說又不是自己賺的,於情於理都跟你沒多少關係,這事就交給你媳婦兒自己去處理吧!

    貪財也要取之有道,不是自己賺的不去惦記,自己賺的不管是多少,花得才自在。

    這事你就別參和,置身事外交給媳婦兒去處理也是對她的一種尊重,也是對小舅子的尊重,一家人和諧才是幸福之根本,何樂而不為呢?

  • 18 # 煙花燙

    有理。無情。

    岳父母遺囑指定你老婆繼承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老婆在繼承發生時,有權自由安排父母留給她的這部分遺產,比如放棄繼承權給她弟弟。

    你無權反對,有異議也沒用。

    不過老婆把父母留給自己的遺產給弟弟,你心裡不舒服也可以理解。

    畢竟你們是夫妻,要相守過一生,父母不在了,你才應該是老婆最親的人。

    老婆把本該屬於自己的這部分財產,不留給你們的小家庭,反而給了弟弟,看似無私,其實是“無我”:她心裡沒有自己,更不會有你,她是典型的扶弟魔。在她看來,弟弟比自己比自己的小家庭更重要。

    如果弟弟生活困難,抑或遇到了過不去的坎兒,你老婆把父母留的遺產給弟弟,無可厚非。但前提是得徵求下你的意見。

    雖然遺囑指定繼承人的遺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處理這種事情,經伴侶同意下,是幸福婚姻的先決條件。

    換位思考下,如果你遇到同樣的情況也像她這麼做了,她會沒有任何意見嗎?

    如果弟弟生活條件跟你們差別不大,也沒什麼特別困難,你老婆這麼做的話,就是在製造你們之間的矛盾了。

    不徵求意見還不准你有異議,是她太不通人情沒把你們的小家看成是第一位的。弟弟有弟弟的人生,她有她的人生,孰重孰輕,她應該拎得清才對。

    現在你老婆已經這麼做了,你再不舒服,日子還要繼續過。如果你心裡這個疙瘩解不開,那就跟她好好談談,說出自己的想法,讓她知道,你要的是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彼此認同,而不是她父母留下來的那筆遺產。

    人非聖賢,先己後人是常人思維。能做到先人後己,或是眼裡只有別人沒有自己的人,不是人,是神。

    所以,理解你的不快,也希望這件事,不要成為你們夫妻間的隔閡。祝幸福。

  • 19 # 弱者代言人

    說這話是要捱罵的。女犬們各種理由噴你。但假如反過來你把父母遺囑給人的財產給了你的兄弟姐妹則不行了。也要捱罵,什麼不考慮妻子感受啊等各種綁架!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你岳父母給你妻子的遺產中沒有指定由你妻子個人所有。非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這遺產中也有你的份兒。這點之前法院有判例。兒媳婦也繼承了公婆財產。因為公婆沒寫明給兒子個人所有啊!這叫連帶繼承。如果你妻子態度不好可以起訴她。不信問律師!

  • 20 # cnog程

    這是你們自己家裡事情,別人說有理無理無用,看來你不高興也得接受,如果你父母把屬於你自己財產給了你妹妹不准她無異議行不通的,你在你媳婦是弱勢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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