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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愛人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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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烏雜談
新京報訊11月28日下午,北京石景山警方通報,歌手陳羽凡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此前,房祖名、柯震東、毛寧、傅藝偉、王學兵等人也相繼被曝光吸毒。其中的很多人將缺乏靈感染上毒品的理由,但這只是自欺欺人的藉口。
伴隨著國內音樂、影視市場的發展,一個龐大的明星群體油然而生。他們憑藉自己強大的影響力,能夠輕鬆獲得不菲的收益,但是同時,作為公眾人物的他們,也應當承擔起自己作為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起碼要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身份來約束自己,而不是以“藝術創作”的名義肆意放縱。畢竟事後的鞠躬道歉、受訪袒露心聲、參加慈善活動並不能夠抹掉事前的痕跡。
也許在粉絲眼中,偶像的一點點錯誤,並不至於被“封殺”,但如果我們真正去關注下每年緝毒一線要有多少公職人員流血犧牲,就會覺得零容忍明星吸毒這樣的手段還遠遠不夠。
用吸毒的方式來尋找創作靈感的說辭是荒謬的。毒品只是某種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刺激藥物,並不能成為創作靈感的來源。娛樂圈內不乏德藝雙馨的歌唱家、表演藝術家,如果他們也需要透過這種極端的方式來尋找創作靈感,那麼難道為了鼓勵文化創作繁榮發展,就應當在《禁毒法》當中對明星網開一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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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偸鎝浮生半日閒
陳羽凡吸毒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伴隨著公安機關的處罰結果,此次事件要是有了相對定論,對於此次處理結果我相信很多人還是比較感興趣的,對於此種結果社會輿論眾說紛紜!
12月4日石景山分局對陳羽凡下達責令接受三年社群戒毒的處罰決定,很多群眾對於這個處罰還存有疑問,有人認為處罰輕了,有人認為處罰重了,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認為處罰過輕的人呢,是從社會輿論自己社會影響方面來考慮的,主要以感性判斷來思考這個問題,因為陳是公眾人物,更諷刺的是還是什麼禁毒大使?其所有的言行,對社會的影響力遠遠高於普通人,說的誇張點,可能高於很多地方幹部,因為陳作為老牌藝人,其影響力是全國範圍的,所以他的違法行為,在對社會的影響力上就應該從重處罰,因此由此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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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鶴過仙留
陳羽凡吸毒成癮要戒三年,
說明他吸毒不是一兩年,
白百何身為貼身夫妻應該早已經知道,
應該有多次勸說無效,
後來還發現他外面有人,
然後選擇秘密協議離婚,
佩服她這個情商,實在是高。
陳羽凡這種情況還有什麼自我救贖機會嗎?
大家不防試想一下,
如果我們身邊有這樣的人,
你打算給他什麼建議自我救贖?
我的建議是這樣:
1.樹立信心徹底戒毒,
2.捐出自己大部分財富成立緝毒先鋒基金,專門用在緝毒警察和其家屬上,獎勵或安撫。
3.利用自己的人脈呼籲更多的人捐款,
4.繼續想辦法撈金,80%用在基金上
5.用盡餘生一直做這件事。
做到這點,我選擇原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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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早康枸杞
最後 陳羽凡吸毒被認定吸毒成癮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給自己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不管是明星還是個人,都要遠離毒品,真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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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話不一樣
一沒錢,二沒力氣,三也不想做鍵盤俠,那就只好做個圍觀群眾,搬個凳子,磕著瓜子,等著看。有沒有愛好相同的,咱們圍個圈邊聊邊看。
在11月28日,陳羽凡吸毒被抓得到證實,之後,不少的網友好奇,陳羽凡吸毒多久了?而這來看看此事的進展就或者知道了。據悉,石景山分局責令陳羽凡社群戒毒3年,因為陳羽凡被認定為吸毒成癮。所以,陳羽凡須接受社群戒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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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陳羽凡是個明星,是個公眾人物,但重要的他也是一箇中國公民,那就得遵守法律,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作為一名藝人,不顧及自己的公眾形象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實屬不該,對他進行強制戒毒是很正常的事情,並且藉此機會更能申明國家在打擊“製毒、販毒、吸毒”這一違法犯罪事件上的零容忍政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