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5年度專案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專案型別包括:面上專案、重點專案、重大專案、重大研究計劃專案、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創新研究群體專案、地區科學基金專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專案、聯合基金專案、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專案(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專案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專案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專案型別,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公佈。對於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專案,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自2015年起,各型別專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採用線上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型別專案及資金管理辦法,於2015年1月15日後登入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絡人申請開戶),按照各型別專案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自2015年起,各類專案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裝置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資訊傳播/智慧財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諮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專案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專案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裝置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專案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稽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專案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鑑於全部專案均採用線上方式撰寫並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請依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專案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需透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3.依託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專案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專案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專案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五)受理資訊公佈。
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5年5月5日前公佈申請專案初審結果,並受理複審申請。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5年度專案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專案型別包括:面上專案、重點專案、重大專案、重大研究計劃專案、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創新研究群體專案、地區科學基金專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專案、聯合基金專案、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專案(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專案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專案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專案型別,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公佈。對於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專案,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自2015年起,各型別專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採用線上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型別專案及資金管理辦法,於2015年1月15日後登入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絡人申請開戶),按照各型別專案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自2015年起,各類專案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裝置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資訊傳播/智慧財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諮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專案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專案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裝置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專案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稽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專案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鑑於全部專案均採用線上方式撰寫並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請依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專案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需透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3.依託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專案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專案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專案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五)受理資訊公佈。
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5年5月5日前公佈申請專案初審結果,並受理複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