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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沒問題222

    日本人不吃味精,現在日本已經禁止使用味精。

    1、化學成分為穀氨酸鈉,是一種鮮味調味料,易溶於水,其水溶液有濃厚鮮味。與食鹽同在時,其味更鮮。味精可用小麥麵筋等蛋白質為原料製成,也可由澱粉或甜菜糖蜜中所含焦穀氨酸製成,還可用化學方法合成。味精還有緩和鹼、酸、苦味的作用。穀氨酸鈉在人體內參與蛋白質正常代謝,促進氧化過程,對腦神經和肝臟有一定保健作用。成年人食用量可不限制,但嬰兒不宜食用。

    2、味精主要成分是穀氨酸的鈉鹽,也是穀氨酸鈉的商品名和俗名,又名味粉、味之素、穀氨酸鈉、麩氨酸鈉,一種鮮味劑。化學式為C5H8O4NNa·H2O,摩爾質量187.13g/mol,熔點為232℃。通常為白色結晶或粉末,無臭,對光穩定。能刺激味蕾、增加食品特別是肉類和蔬菜的鮮味,常添加於湯料和肉製品中。對人體的直接營養價值較小,但其提供的穀氨酸可與血氨結合起到解毒作用,在臨床上用於對肝昏迷病人的治療。穀氨酸有兩個酸性基團,穀氨酸的單鈉鹽才有鮮味。一般用量條件下不存在毒性問題,小白鼠經口半數致死量為16200mg/kg。

    3、味精的鮮度極高,溶解於3000倍的水中仍能辨出,但其鮮味只有與食鹽並存時才能顯出。所以在無食鹽的菜餚裡(如甜菜)不宜放味精。使用味精時還應注意溫度、用量等。最宜溶解的溫度是70℃~90℃。若長時間在溫度過高的條件下,味精會變成焦穀氨酸鈉,不但失去鮮味,且有輕微毒素產生。另外,穀氨酸一鈉是一種兩性分子,在鹼性溶液中會轉變成毫無鮮味的鹼性化合物——穀氨酸二鈉,並具有不良氣味。當溶液呈酸性時,則不易溶解,並對酸味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當菜品處於偏酸性或偏鹼性時,不宜使用味精(如糖醋味型的菜餚)。在原料鮮味極好(如干貝、火腿等)或用高階清湯製成的菜餚中(如清湯燕菜)不宜或應少放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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