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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雉嫁給劉邦之時,劉邦只是沛縣的一個泗水亭長。呂雉本來隨其父呂公住在單父縣(今山東單縣終興鎮潘莊),[1] 後呂家因躲避仇家遷居沛縣。呂公和沛縣縣令關係極好,沛縣的官員為巴結上司,紛紛前去祝賀呂家喬遷之喜。主吏蕭何負責排定賓客的座次,他叫僕役把賀禮不到一千銅錢的都安排坐在堂下。亭長劉邦認為沛縣諸官吏也沒什麼了不起,就填上獻禮為“賀錢一萬”,其實根本就沒帶錢來。呂后父親知道後,本是帶些怒氣出來把他趕走,一見卻大吃一驚,覺得劉邦將來定是個不凡人物,因此引入堂內就座。蕭何告訴呂公,劉邦只會說大話,沒什麼成就。但呂公不以為然。劉邦坐在上賓座位後,就大聲調侃其他沛縣官吏。宴會進行到一定時間後,呂公說,我很會看面相,但是沒看過像你這麼相貌不凡的,我有個女兒(即呂雉),希望你願意接受她當你的糟糠妻。事後呂公的妻子呂媼很生氣,說,你以前說你這個女兒很難得,一定要嫁個非常好的丈夫。沛縣縣令對你這麼好,你還不肯嫁女兒,居然要把她嫁給劉邦?呂公說,這不是你婦人家懂的事。還是把呂雉嫁給劉邦。[2] 呂雉出嫁之時還有一個令她非常難辦的問題:劉邦已經有了一個非婚生的兒子劉肥。不到二十歲的呂雉嫁給了大她十五歲的中年亭長劉邦,而且,這位亭長雖然沒有正式結婚,卻有了一位未婚生育的兒子(在劉邦發跡之前,呂雉對劉肥沒有任何苛刻之舉,這對一位丈夫長自己十五歲的少婦來說,實屬不易)。呂雉早年稱得上是賢惠的女人,初嫁給劉邦時,生活並不富裕,劉邦時常為了公務以及與朋友們周旋,三天兩頭不見人影。呂雉便親率子女從事農桑針織,孝順父母及養育兒女,過著自食其力的生活。早年的劉邦常戴一頂自制的竹帽到處閒逛,騙吃騙喝,一次押解囚犯,因自己酒醉而使囚犯逃跑,自己也只好亡命芒蕩山下的沼澤地區。呂雉除獨立支撐家庭外,還不時長途跋涉,為丈夫送去衣物及食品。[3] 後來,呂雉為劉邦生下一兒一女,即後來的漢惠帝劉盈和魯元長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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