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簡單D生活

    中國法律有規定,吸毒者拘留10到15日,他也沒涉及到販毒,這次應該會吸取教訓了,對他自己的行為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願好自為之,重新回到社會,做回正能量。

  • 2 # 這世上確實有鬼

    吸毒不是販毒,販毒肯定刑拘,問題是藝人吸毒後失去觀眾了。誰還看他的音樂會?賺不了錢了!不過他賺的錢幾輩子花不完了。

  • 3 # 祺樂無窮681

    對於一個明星來說,吸毒這個事實成立,就是毀滅性的打擊,處罰輕重只是在法律範疇的執行,而在社會道德上,則留下了不可挽回的汙點.誰也不應該吸毒,何況是作為公眾人物的明星.明星有眾多的粉絲和簇擁者,他們的一言一行具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因此他們更應該潔身自好,嚴於利己以更積極向上,健康有為的形象去影響大眾,為廣大觀眾樹立更好的榜樣,為社會傳遞更多的正能量.嚴於己而後勤於學生,明星應該要做好這一榜樣.

  • 4 # 和平146173452

    真不該。行政拘留也是公安機關的一種治安處罰,違法了。違反了治安處罰法,都是錢燒的。再犯等你的是刑事處罰,一經上身終生染毒。

  • 5 # 大大大1454030

    行政拘留十五天,然後強戒兩年,去當年的勞教隊,現如今當下的戒毒所呆兩年強戒。半年強戒是老皇曆了,反正羽凡完了。

  • 6 # 沉默的痴漢

    首先提問的人就是個法盲。吸毒只是違法而不是犯罪,你讓辦案機關依據哪條法律對陳羽凡實施逮捕。對吸毒人員辦案機關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實施處罰。初次被抓,經膠體金檢查法檢測尿液呈陽性,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金。二次被抓,處社群戒毒兩年,三次被抓,沒什麼好說的了,直接強戒至少兩年。以上資訊均錄入公安部全國吸毒人員資訊庫。既使放出來,還要持釋放材料到戶藉所在地或經網上協作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和社群報到接受監管。每月必須到派出所進行尿檢,離開本地需報告去向,在外地只要.你刷身份證住宿,20分鐘內必有警察上門對其進行尿檢,一旦呈陽性,對不起直接帶走辦手續送進戒毒所。

  • 7 # 國臣5997

    你老實八效地,整個歌星,該唱你的歌就唱你的歌,粉絲那麼多,愛你的人有得是,想幹啥幹啥!你還反天了呢!抽大煙打麻粉的,無法無天了呢!純給你慣的?享盡榮華富貴?你還想幹啥..。?現在就看你的造化了妥過去了就算你撿著!妥不過去,你也是罪有應得!三十年河東 三十年河西。也到時候啦

  • 8 # 不偷雞的黃鼠狼

    行拘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一種方式,是為了懲罰跟教育一般有違法行為的人,由國家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一般適用於有違法行為的人,一般最長是20天。

    而刑拘,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已經是一直訟訴行為了,一般是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或者重大的嫌疑犯,由國家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覺得,由公安機關執行,其本身並沒有懲罰性,是為了保證刑事案件訴訟能夠順利的進行,一枚意外時間的發生。

    我們說陳羽凡吸毒這件事:因為他的數量還有種類並不足夠達到刑事犯罪的量,所以當前只能由公安機關做一個行政處罰。但是後面調查假如發現他有更多的犯罪行為,如持有更多,或者販賣,或者聚集他人一起吸食毒品,並且毒品的數量達到刑事案件的數量,這樣便會有進一步的調查跟追究。所以,目前公安機關對他只是行政拘留。

  • 9 # 尚俞先

    陳羽凡

    不管是被捕還是行政拘留!

    這是他來說無疑不是 人生中的一次跌谷。

    就算出來了 想必後面都屬於下臺階了。

  • 10 # 魅力飛揚1

    陳羽凡因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因在小區內將陳羽凡抓獲,北京警方會深挖線索:1冰毒和大麻來源?2現在證實了陳羽凡吸食、非法持有毒品,北京警方沒有公佈具體是在什麼地方將其抓獲,是否涉及容留他人吸毒?吸毒是違法治安管理行為,而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3陳羽凡是什麼時候開始吸毒的,從無到有的過程中是否存在引誘其吸毒的情況。總之,希望公安機關深挖線索,將違法犯罪分子一網打

  • 11 # 山貨幫主

    很多人不懂法律,用被捕形容陳羽凡,被捕的法律術語是捸捕,即檢察院批捕之後公安局才執行的,應該是疑似罪犯,但陳羽凡不夠法律上的量刑標準,只能是行政拘留,預計二十天,如果不再復吸,則仍然是有汙點的音樂人人,不能登臺可以做幕後,未必他不能改。

    因此現在的陳羽凡,不是犯人,侵害的不是國家法律,而是社會治安。出來後願他好自為之。

  • 12 # 小C去探店

    行政拘留就是被捕,不被捕怎麼被拘留…

    你這問題讓我好尷尬。

    為何只是20天?因為他的量少,由此可見,他並不是很長的吸毒史,不然肯定得去戒毒所的。

    他應該是嚐嚐的心態去緩解壓力。在他身上查到的量也不足以刑事判罰。

    希望他出來後,能振作自己!

  • 13 # 阿沐傳語

    行政拘留不是最終的結果,只是目前事情的一個過程吧。

    從羽凡被捕時現場搜到冰毒7.96克、大麻2.14克來說應該是觸犯了法律,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吧,至於最後會不會變成刑事案件或者拘留強制戒毒之類的,這個需要看陳羽凡的了。

  • 14 # 戲品聊齋

    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取決於公安部門的權威證據,我們不去評說。但願他只是打了個“吸毒”的擦邊球,還能回到原來自己的位置。否則就是神仙也難以原諒。

  • 15 # 律法學道

    陳羽凡因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因在小區內將陳羽凡抓獲,北京警方會深挖線索:1冰毒和大麻來源?2現在證實了陳羽凡吸食、非法持有毒品,北京警方沒有公佈具體是在什麼地方將其抓獲,是否涉及容留他人吸毒?吸毒是違法治安管理行為,而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3陳羽凡是什麼時候開始吸毒的,從無到有的過程中是否存在引誘其吸毒的情況。總之,希望公安機關深挖線索,將違法犯罪分子一網打盡。

  • 16 # 我隨我心乃我幸

    陳羽凡被處以行政拘留應該是執法機關認為其行為沒有危害到其它人,只是違法而沒有犯罪的一種行政處罰吧。我們無權干涉執法機關的決定,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只能是議論議論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首先我們不對這些所謂的明星明人作任何道德綁架,拋開他們明星的光環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來說。毒品作為對社會的一大公害,我覺得執法機關應該深挖毒品來源,就這樣行政拘留草草了事是不是太輕率了,對得起我們日夜奮戰在緝毒戰線上流血犧牲的公安幹警嗎?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吸毒,毒品從哪裡來的?總不至於從天上掉下來的吧!是當事人背景強大還是牽涉面太廣,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總要向大家說明一下。反正無論如何不說明毒品的來源這樣的決定就是全華人民都服我一個人也不服。

    什麼決定我們都沒法改變,執法機關深查不深查我們也不清楚,只是在這裡胡謅一下自己的觀點,怕的是一個又一個的“劉二爺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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