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為了多創收到選擇到外地務工或者畢業後留在外地工作,結婚時請假回家辦理手續不方便,所以很多人會找律師諮詢,看能否在工作的當地辦理結婚手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華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
所以,在外地是辦理不了結婚登記的。再者登記結婚需要攜帶以下證明證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個人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離異,喪偶等);
4、3張2寸的彩色照片,雙方照片顏色需統一。如沒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結婚登記處拍攝,有快照服務;
5、其他一些特殊證明,因私出境人員需要提供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因私出境回國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國外的婚姻狀況證明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條
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
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三)現役軍人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為了多創收到選擇到外地務工或者畢業後留在外地工作,結婚時請假回家辦理手續不方便,所以很多人會找律師諮詢,看能否在工作的當地辦理結婚手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華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
所以,在外地是辦理不了結婚登記的。再者登記結婚需要攜帶以下證明證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個人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離異,喪偶等);
4、3張2寸的彩色照片,雙方照片顏色需統一。如沒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結婚登記處拍攝,有快照服務;
5、其他一些特殊證明,因私出境人員需要提供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因私出境回國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國外的婚姻狀況證明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條
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
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三)現役軍人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