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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之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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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豬是那麼肥
多謝邀請。我個人認為應當寫在自己名下為宜。 畢竟孩子已讀大學了,自己應當也步入中年了,估計賺錢能力也在下降,房子寫在自己名下,對自己的保障更大一些,抵抗將來不可預見的風險能力更強一些。 女人要多愛自己一些,才能得到生活的善待。現在把房子轉到兒子名下,可能會在自己身後省下一筆遺產稅,但也增加了風險,如果兒子今後成婚了,小兩口孝順還好說,如果不孝順呢,房子不在自己名下,講話都不硬氣,極端的可能會被掃地出門,而且還增長了不勞而獲的思想。 另,現在國家對房地產限購限貸,如孩子名下有房,將來他想自己買房可能就不是首套房了,就享受不到國家給的相關優惠政策了。 湘軍名將曾國藩說過,子孫不若我,留與家財做甚麼?子孫強於我,還留家財做什麼,是挺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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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c意欲何為
你的問題我有點沒弄明白!我只能按我的理解答了!
從你的問題中的我獲得了四個資訊。1 你丈夫快去世了。2 他名下有套房子。3 你們還有個讀大學的孩子。4 你要嫁人了。
最終的問題是:前夫的房子寫自己的名字,還是孩子的?
如果我理解不錯的話,那麼毫無疑問,把房子留給你的兒子!
因為我四五年前讀過一個案例,也是個真實的故事,和你這類似。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有一位女士,前夫不幸去世,然後她改嫁,當時也帶了個孩子,但那個孩子還小,於是三個人生活在一起。沒多長時間,她又生了個孩子,四人住在她前夫的房子裡生活。
於是開始打官司。婚姻法規定,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當時他前夫也沒立什麼遺囑,財產是她和她和前夫生的孩子共同繼承。但是她改嫁了,所有開銷均是她現任支出,她的現任丈夫就不幹!
最後怎麼判的我忘了,時間過得太久了,總之挺麻煩。所以為了以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是把遺囑的名字寫成你孩子吧。這肯定也是你前夫生前的真正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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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anda蔓越莓
同事們在一起討論過這個問題,如果落在自己名下,因為是獨生子女,遲早要過戶給孩子,到時候還得麻煩一次,不如直接落到孩子名下。這是我的想法。我同事提出不同意見,她說,孩子如果以後在大城市發展,等她買樓的時候就是第二套房子,會收很多稅。所以,如果孩子跟自己在一個城市我覺得落孩子的名下挺好的,如果是不同的地方,那麼還是落在自己名下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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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聞知9
我認為失去丈夫的女士,為以後養老有保障寫自己的名字應該。
若寫兒子的名字說明她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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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說家書路強
說實話,這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情了。我並非法律專家,我只是一個文學研究員,我只能在道德方面給你指一條路。
你說你的老公去世後,他名義下的房子證明書上是籤你(初婚不久的老婆)的名字好呢還是籤他兒子的名字好呢?
首先,我想知道做為初婚不久的老婆的你跟你老公的關係的親近程度如何?這是關鍵。如果,很親近,那就“籤你的名”,如果只是一般親近,那就“籤他兒子的名”,這是為了防止將來某些不可預知的家庭糾紛的出現。畢竟,他兒子已讀大學了,也是成年人了,是可以擁有繼承權的。鑑於作為剛剛初婚的老婆的你,才融入這個家庭的生活,各方面的事情還不熟悉,——說白了,還是半個陌生人,所以,我不贊成你在你老公名義下的房子證明書上籤上你的名字。就算你簽了,他兒子也會有意見,嘴巴不說,心裡也會有疙瘩。還有,你老公的其他家人和親屬也會群起攻之。
從你自身的情況來看,你簽了字,這在人情世故方面,是說不通的。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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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寫自己的名字比較好,房子歸於自己名下,無論如何都是給自己多一分保障。
而且也不知道兒子品性如何,萬一兒子不孝,房子又寫在了兒子名下,那將來住在哪裡,生活拿什麼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