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是建設-移交,即是承包施工,完成後移交給業主BOT是建設-運營-移交,是政府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企業可以向用戶收費,達到年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EPC是設計-投資-施工,也就是總承包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業(機構)頒佈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公共基礎建設和運營,而企業(或機構)在公共基礎建設過程中採用總承包施工模式施工,當特許期限結束後,企業(或機構)將該設施向政府移交。該模式的優點就在於政府能透過該融資方法,藉助於一些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的企業(或機構)來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B O T 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 經營- 轉讓”。B O T 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佈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因此,B O T一詞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EPC 是“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三個英文字母的縮寫,也就是“設計+採購+建設”,就是我們常說的總承包。EP C 總承包模式是指建設單位作為業主,透過固定總價合同,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總承包單位,由總承包單位承攬整個建設工程的勘查、設計、採購、施工,並對所承包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透過系統最佳化整合,最終向建設單位提交一個符合合同約定、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並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承包模式,該模式對提高管理水平、縮短建設週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具有重要作用。在E P C 模式下,業主提出投資的意圖和要求後,把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材料、裝置採購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都交給所選中的總承包單位。“EPC/ 交鑰匙模式”之所以在國際上被普遍採用,是因為和其他專案管理模式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能充分發揮設計在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有利於整體方案的不斷最佳化;能有效地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總承包單位以專案管理為核心,能有效地對質量、費用和工程進度進行綜合控制;總承包單位長期從事專案總承包,擁有一大批在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優秀人才,擁有世界上先進的專案管理整合資訊科技,可以對整個建設專案實行全面的、科學的、動態的計算機管理,這是臨時性的領導小組、指揮部、籌建處以及生產廠直接進行專案管理所無法實現的。
BT是建設-移交,即是承包施工,完成後移交給業主BOT是建設-運營-移交,是政府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企業可以向用戶收費,達到年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EPC是設計-投資-施工,也就是總承包BOT+EPC模式,即政府向某一企業(機構)頒佈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公共基礎建設和運營,而企業(或機構)在公共基礎建設過程中採用總承包施工模式施工,當特許期限結束後,企業(或機構)將該設施向政府移交。該模式的優點就在於政府能透過該融資方法,藉助於一些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的企業(或機構)來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B O T 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 經營- 轉讓”。B O T 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佈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因此,B O T一詞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EPC 是“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三個英文字母的縮寫,也就是“設計+採購+建設”,就是我們常說的總承包。EP C 總承包模式是指建設單位作為業主,透過固定總價合同,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總承包單位,由總承包單位承攬整個建設工程的勘查、設計、採購、施工,並對所承包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透過系統最佳化整合,最終向建設單位提交一個符合合同約定、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並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承包模式,該模式對提高管理水平、縮短建設週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具有重要作用。在E P C 模式下,業主提出投資的意圖和要求後,把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材料、裝置採購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都交給所選中的總承包單位。“EPC/ 交鑰匙模式”之所以在國際上被普遍採用,是因為和其他專案管理模式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能充分發揮設計在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有利於整體方案的不斷最佳化;能有效地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總承包單位以專案管理為核心,能有效地對質量、費用和工程進度進行綜合控制;總承包單位長期從事專案總承包,擁有一大批在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優秀人才,擁有世界上先進的專案管理整合資訊科技,可以對整個建設專案實行全面的、科學的、動態的計算機管理,這是臨時性的領導小組、指揮部、籌建處以及生產廠直接進行專案管理所無法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