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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中有悟

    大家新年好!

    今天是大年初一,本不該關心這個令人開心不起來的話題。然而,既然看到了,那也就不能顧忌是什麼時間不時間的問題,解決問題才是大事情。

    打擊惡意催收,還有什麼辦法催老賴還錢?

    01對題主的問題作個闡釋。何為“打擊惡意催收”?

    所謂打擊惡意催收,是2017年開始,國家根據民間借貸出現嚴重暴力催貸問題出臺的嚴禁暴力收貸的政策。為何要打擊惡意催收行為?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已經出現了債權人藉助各種非法的、暴力的手段進行收貸。一些債權人,不分青紅皂白、不問債務人欠債原因、不顧債務人生死存亡,釆取物質搶奪、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的方式,逼得很多債務人走投無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生不如死,因暴力收貸致債務人死亡的案件頻頻發生,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及時出臺了嚴歷打擊暴力收貸行為的政策。由此可見,惡意催收和暴力收貸的社會危害性。嚴禁暴力收貸、打擊惡意催收,順民心,得民意,是穩護社會穩定的必要手段。

    ‬02除了惡意催收,就沒有其它有效的催收方式嗎?答案是:非也。

    相對於惡意催收,自然是善意催收,還有文明催收,更有依法催收。這些才是有效催收的最佳選擇。

    首先,要明白催收的目的。

    催收的目的是什麼?催收的目的不是整死整垮債務人,而是實現債權人的債權。

    ‬其次,當債務人確實因種種原因而不能償還債務時,不是盲目打壓,而是要弄清其中的真實原因。第三,根據實際情況,對症下藥,釆取不同的催收方式。

    一是協商催收。對於確實因創業失敗、生意虧損、意外災害等原因導致債務人資金鍊斷裂,暫時無力償還的,可以在保證訴訟時效的前提下,給予債務人寬鬆的掙錢時間和創業空間,讓債務人有機會增加創業渠道,擴大創業收入。因為在負債嚴重的情況下,債務人很難再從銀行和社會上融得資金,唯有讓債務人開源節流,增加收入,才能獲得還款來源。‬如果強力催收、暴力催收,債務人本就無力償還,再加上連安全都無法保障,哪還有掙錢能力?肯定是逃命要緊,要不,就只能等死,導致幾敗俱傷。

    二是互相讓步。債權人在弄清債務人真實情況的基礎上,還要摸清債務人的還款意願是否積極強烈,還款來源的創收能力如何。若債務人還有創收能力,並且還款意願積極,則應本著進一步切實幫助債務人的角度出發,給債務人更加寬鬆的條件,比如約定較長的時間或分期還款計劃,或減免部分利息等。與此同時,債務人也應積極配合,坦誠相待,竭力履約,不能惡意拖延,要讓債權人看到自己的積極行動和積極作為,為早日實現無債一身輕而努力奮鬥。

    第三,依法訴訟。請相信,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債權,始終受到法律保護。對於有錢不還,故意拖欠,轉移財產,惡意抵賴,態度惡劣的債務人,一定要堅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訴訟,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2 # 佛山草根

    國家是有法律的,任何人都要遵守國家法律,如果你覺得誰違法,可以投訴起訴,報案,按法律程式走,不然要法律幹麻,絕不允許私下裁決,如果黑惡勢力組織非法催收長此下去,那麼負債人也可以成立負債同盟會,你想下後果會是怎樣。

  • 3 # 亮劍274357207

    真沒錢的話你催的命,不是他的就是你的。誰也不會愚到有意欠錢不還的程度,因為都是大寫著的人。普市必須認知和相信做為人的起碼標準,在此基礎上實施符合實際意義的"催收"才可能有效,否則只會製造悲劇。

  • 4 # 春潮秋韻

    對欠錢不還的人用什麼方法討債也不為過,惡意討債這個說法不正確,殺人償命借債還錢,應該對惡意賴賬的人按偷盜個人財產判刑。

  • 5 # 林大凡969

    建議110直接對接法院(畢竟老百姓有事首先還是會想到110的),討債人報警後,經過110核實後還不還錢的老賴,直接移交法院申訴辦理,減少討債人的繁瑣程式。

  • 6 # 糖不苦丶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什麼時候催收變成惡意的了?就像這幾天網上發的那個為討要6000元殺6人的新聞 我們都不覺得是什麼惡意催收啊,都只是可惜討債人還搭上了自己一條命

  • 7 # 幸福之家15226973435

    希望國家解除老賴限高政策,每個縣市區成立一家建築公司,強制老賴勞動還債,管吃管住,發老賴工作服,啥時候還清債務,啥時候出來,看誰還當老賴,希望國家考慮立法,讓誠信迴歸。

  • 8 # 純正農家蜂蜜

    這個話題確實是不錯,透過最近炒的火熱《惡意》討薪話題以後,到底《惡意》討薪誰是誰非,已經是擺在了社會的面前都看的非常清楚。根源就是先有惡意欠薪者再前,才引起了農民工用過激行為討回勞動工錢。如果沒有惡意欠薪的人有錯在先,怎麼會引起農民工用過激行為去討薪呢?那怎麼才能夠做到讓老賴還錢呢?

    我認為以後即然農民工不會採取過激行為討薪,只有依靠我們的司法單位,使用法律去幫農民工討薪了。因為這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社會上又出現新的問題。如果要是還採取過遲遲解決不了的方法,農民工確實是耗不起漫長的民事官司時間。起不到打擊這些惡意欠薪的老賴,還會助長這些惡意欠薪老賴更瘋狂。為了幫助農民工討回工錢,維護一方社會穩定平安,只有我們的司法憲法上從新做出調整,只要事實清楚,就從快,從嚴,從重對惡意欠薪的老賴進行打擊,才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特別是對那些惡意欠錢不還的老賴,提前又把財產轉移到別人的名下的人,應該加重處罰,包括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的人,也完全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必須以後讓這些惡意欠薪的老賴,徹底感覺到惡意欠薪以後,必定經濟上會受到有傷筋動骨的疼痛,讓所有惡意欠錢的老賴都從靈魂深處受到認識,以後再也不敢惡意欠錢不還,才是真正解決農民討薪難的最好方法,社會才會和諧共生。

  • 9 # 草民論理

    現在發展到了法制,依法思維,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一個法治社會,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現在的反其道而行之即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了。

    催收本身就是一個事實,這個事實的來龍去脈,應該是有被催收物件的———即有討薪的,相應的就有欠薪的。討薪和欠薪兩者之間,構成的是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的關係,或者說是勞動與工資關係。沒有欠薪絕對不會產生討薪,沒有老賴欠錢也就沒有催收,更談不上什麼惡意催收。事實的根源是由欠薪和欠錢一方引起的,這是個依據。

    鐵的事實證明:沒有欠薪欠錢,就沒有催收討薪,沒有惡意欠薪欠錢,也就不會有惡意催收或惡意討薪,春節期間發生在山東、江西等地的因催收和討薪的傷人事件和案件,破壞了節日歡樂氣氛、和諧社會。那麼,如何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或悲劇的重演呢?

    草民認為要對欠薪欠錢者給予提醒、警告和處置,具體方法是:

    第一、設定聯合討薪催收機構,由當地村委會或居委會牽頭,聯合公檢法司集中受理欠薪欠錢案件,向社會依法暴光欠薪單位或欠錢人員,並對其進行還款提醒。還款提醒

    第三、對於到期不還的老賴,依法進行處置,動結帳戶、拍賣資產、甚至依法限制老賴的人身自由,直至還款為止。

    綜上所述,打擊惡意催收後,就要用比打擊惡意催收更加嚴密、更加科學、更加嚴厲嚴懲的法治方法,去催促老賴還錢,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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