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應症和禁忌症 具有呼吸功能不全的表現,並且無使用NPPV的禁忌症均可試用NPPV。 原因與解釋:患者出現較為嚴重的呼吸困難,輔助呼吸肌的動用,而常規氧療方法(鼻導管和麵罩)不能維持滿意氧合或氧合障礙有惡化趨勢時,應及時使用NPPV。NPPV併發症較少,可隨時停用、間斷使用,故可以早期試用。但患者必須具備使用NPPV的基本條件:較好的意識狀態、咳痰能力、自主呼吸能力、血流動力學狀況和良好的配合NPPV的能力。 應用NPPV的禁忌症:意識障礙,呼吸微弱或停止,無力排痰,嚴重的臟器功能不全(上消化道大出血、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等),未經引流的氣胸或縱隔氣腫,嚴重腹脹,上氣道或頜面部損傷/術後/畸形,不能配合NPPV或面罩不適等。 NPPV可作為急性加重期COPD和急性心源性肺水腫患者的一線治療手段。 合併免疫抑制的呼吸衰竭患者可首先試用NPPV。 原因與解釋:Girault等人總結2年應用NPPV的臨床實踐表明:64%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避免了氣管插管,而NPPV失敗後改用有創通氣者,其死亡率僅為10.5%,因此NPPV可作為是臨床治療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線選擇。但對於不同型別的急性呼吸衰竭,NPPV使用的支援證據不同。對於急性加重期COPD(AECOPD)、急性心源性肺水腫(ACPE)和免疫抑制患者,已有較多的RCT研究表明,較早地應用NPPV可降低這類患者的氣管插管率和住院病死率。對於支氣管哮喘持續狀態、術後可能發生呼吸衰竭和拒絕插管者,僅有為數不多的研究表明NPPV可能對這些患者有效,部分患者有避免氣管插管的可能,證據尚不充分,臨床可以試用,不作為一線治療手段。而對於肺炎和和ARDS,目前支援證據很有限,對於病情相對較輕者才可試驗性使用,但必須嚴密觀察,一旦病情惡化,立即採取氣管插管行有創通氣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2、呼吸機的選擇 要求能提供雙相的壓力控制/壓力支援,其提供的吸氣壓力可達到20~30cmH2O,能夠提供滿足患者吸氣需求的高流量氣體(60~100L/min),具備一些基本的報警功能;若用於I型呼吸衰竭,要求能提供較高的吸氧濃度(>50%)和更高的流速需求。
3、連線方式 應準備不同大小型號的鼻罩和口鼻面罩以供不同患者使用。鼻罩和口鼻面罩都能成功地用於急性呼吸衰竭的患者,在應用NPPV的初始階段,口鼻面罩應首先考慮應用,患者病情改善24小時後若還需較長時間應用NPPV則可更換為鼻罩。
4、通氣模式與引數調節 持續氣道正壓(CPAP)和雙水平正壓通氣(BiPAP)是最為常用的兩種通氣模式,以後者最為常用。BiPAP有兩種工作方式:自主呼吸通氣模式(S模式,相當於PSV+PEEP)和後備控制通氣模式(T模式,相當於PCV+PEEP)。因此BiPAP的引數設定包括吸氣壓(IPAP),呼氣壓(EPAP)及後備控制通氣頻率。當自主呼吸間隔時間低於設定值(由後備頻率決定)時,即處於S模式;自主呼吸間隔時間超過設定值時,即由S模式轉向T模式,即啟動時間切換的背景通氣PCV。在ACPE患者首選CPAP,如果存在高碳酸血癥或呼吸困難不緩解可考慮換用BiPAP。 BiPAP引數調節原則:IPAP/EPAP均從較低水平開始,待患者耐受後再逐漸上調,直到達到滿意的通氣和氧合水平,或調至患者可能耐受的最高水平。BiPAP模式通氣引數設定的常用參考值如下表所示。 表2雙水平模式引數設定常用參考值 引數 常用值 IPAP/潮氣量 10~25cmH2O/7~15ml/kg EPAP 3~5cmH2O(Ⅰ型呼吸衰竭時用4~12cmH2O) 後備頻率(T模式) 10~20次/min 吸氣時間 0.8~1.2s 5、NPPV轉換為有創通氣的時機 應用NPPV1~2小時病情不能改善應轉為有創通氣。 原因與解釋:在應用NPPV過程中如何及時、準確地判斷NPPV的效果,對於是繼續應用NPPV,還是轉換為IMV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可以提高NPPV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可避免延遲氣管插管,從而提高NPPV的安全性。對於能夠成功應用NPPV的患者的特徵可能是:基礎病情較輕,應用NPPV後血氣能快速明顯改善,呼吸頻率下降。而可能失敗的相關因素為:較高的APACHEII評分,意識障礙或昏迷,對NPPV的初始治療反應不明顯,胸片提示肺炎,呼吸道分泌物很多,高齡,滿口缺齒,營養不良等。
1、適應症和禁忌症 具有呼吸功能不全的表現,並且無使用NPPV的禁忌症均可試用NPPV。 原因與解釋:患者出現較為嚴重的呼吸困難,輔助呼吸肌的動用,而常規氧療方法(鼻導管和麵罩)不能維持滿意氧合或氧合障礙有惡化趨勢時,應及時使用NPPV。NPPV併發症較少,可隨時停用、間斷使用,故可以早期試用。但患者必須具備使用NPPV的基本條件:較好的意識狀態、咳痰能力、自主呼吸能力、血流動力學狀況和良好的配合NPPV的能力。 應用NPPV的禁忌症:意識障礙,呼吸微弱或停止,無力排痰,嚴重的臟器功能不全(上消化道大出血、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等),未經引流的氣胸或縱隔氣腫,嚴重腹脹,上氣道或頜面部損傷/術後/畸形,不能配合NPPV或面罩不適等。 NPPV可作為急性加重期COPD和急性心源性肺水腫患者的一線治療手段。 合併免疫抑制的呼吸衰竭患者可首先試用NPPV。 原因與解釋:Girault等人總結2年應用NPPV的臨床實踐表明:64%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避免了氣管插管,而NPPV失敗後改用有創通氣者,其死亡率僅為10.5%,因此NPPV可作為是臨床治療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線選擇。但對於不同型別的急性呼吸衰竭,NPPV使用的支援證據不同。對於急性加重期COPD(AECOPD)、急性心源性肺水腫(ACPE)和免疫抑制患者,已有較多的RCT研究表明,較早地應用NPPV可降低這類患者的氣管插管率和住院病死率。對於支氣管哮喘持續狀態、術後可能發生呼吸衰竭和拒絕插管者,僅有為數不多的研究表明NPPV可能對這些患者有效,部分患者有避免氣管插管的可能,證據尚不充分,臨床可以試用,不作為一線治療手段。而對於肺炎和和ARDS,目前支援證據很有限,對於病情相對較輕者才可試驗性使用,但必須嚴密觀察,一旦病情惡化,立即採取氣管插管行有創通氣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2、呼吸機的選擇 要求能提供雙相的壓力控制/壓力支援,其提供的吸氣壓力可達到20~30cmH2O,能夠提供滿足患者吸氣需求的高流量氣體(60~100L/min),具備一些基本的報警功能;若用於I型呼吸衰竭,要求能提供較高的吸氧濃度(>50%)和更高的流速需求。
3、連線方式 應準備不同大小型號的鼻罩和口鼻面罩以供不同患者使用。鼻罩和口鼻面罩都能成功地用於急性呼吸衰竭的患者,在應用NPPV的初始階段,口鼻面罩應首先考慮應用,患者病情改善24小時後若還需較長時間應用NPPV則可更換為鼻罩。
4、通氣模式與引數調節 持續氣道正壓(CPAP)和雙水平正壓通氣(BiPAP)是最為常用的兩種通氣模式,以後者最為常用。BiPAP有兩種工作方式:自主呼吸通氣模式(S模式,相當於PSV+PEEP)和後備控制通氣模式(T模式,相當於PCV+PEEP)。因此BiPAP的引數設定包括吸氣壓(IPAP),呼氣壓(EPAP)及後備控制通氣頻率。當自主呼吸間隔時間低於設定值(由後備頻率決定)時,即處於S模式;自主呼吸間隔時間超過設定值時,即由S模式轉向T模式,即啟動時間切換的背景通氣PCV。在ACPE患者首選CPAP,如果存在高碳酸血癥或呼吸困難不緩解可考慮換用BiPAP。 BiPAP引數調節原則:IPAP/EPAP均從較低水平開始,待患者耐受後再逐漸上調,直到達到滿意的通氣和氧合水平,或調至患者可能耐受的最高水平。BiPAP模式通氣引數設定的常用參考值如下表所示。 表2雙水平模式引數設定常用參考值 引數 常用值 IPAP/潮氣量 10~25cmH2O/7~15ml/kg EPAP 3~5cmH2O(Ⅰ型呼吸衰竭時用4~12cmH2O) 後備頻率(T模式) 10~20次/min 吸氣時間 0.8~1.2s 5、NPPV轉換為有創通氣的時機 應用NPPV1~2小時病情不能改善應轉為有創通氣。 原因與解釋:在應用NPPV過程中如何及時、準確地判斷NPPV的效果,對於是繼續應用NPPV,還是轉換為IMV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可以提高NPPV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可避免延遲氣管插管,從而提高NPPV的安全性。對於能夠成功應用NPPV的患者的特徵可能是:基礎病情較輕,應用NPPV後血氣能快速明顯改善,呼吸頻率下降。而可能失敗的相關因素為:較高的APACHEII評分,意識障礙或昏迷,對NPPV的初始治療反應不明顯,胸片提示肺炎,呼吸道分泌物很多,高齡,滿口缺齒,營養不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