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他們剛剛考上大學,他是從偏遠農村出來的孩子,她也是,當他們被嘲笑是鄉下人時,他們總是會相互安慰,久了,兩顆心就近了。
和所有戀人一樣,他們一起打飯,一起逛公園,錢不多,大多時候,她和他會泡在圖書館裡,寫寫小紙條。人雖然窮,愛情世界裡的光芒卻是一樣的。他和她,就那樣自然而然地相愛了。
因為都窮,所以和別的戀人比起來,少了電影院裡的親密擁抱,少了情人節時的神秘禮物。他極少給她買東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紅手套,10元錢。他摸了摸兜裡,只有7元,於是只好尷尬地笑笑。後來,她買毛線織了兩副紅手套。他把她摟在懷裡,發誓要對她好一輩子。
大三時,他們出去打工,生活情況好了一些。因為做家教,他有了一點錢。這次,他用自己兩個月的薪水為她買了一條項鍊。因為有一次逛商店時,她盯了那條項鍊好久。當時他就說,我有錢了就買給你。那是條銀鏈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個特別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條項鍊後顯得別樣美麗。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項鍊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她,而她說,我也有一樣禮物送給你。
她送給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個簡陋的小旅館裡,她和他,纏綿得那麼動情。他說,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讓我們相愛一輩子吧,不論何時何地,不論誰將來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輩子,我們不分開。她把自己的身體蜷進他的懷裡,淚流滿面。她相信這個男人會對她好的。
兩個月後,她噁心嘔吐……她懷孕了。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說,我們還是學生,校方知道了會開除我們的,我們明年就畢業了,不要冒這個風險。不!她執拗地說,我要這個孩子,因為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為我愛他,我一定要他。
一個月後,她辦了因病休學手續,然後回了家鄉。他幾乎每天寫信詢問她的情況,到他大學畢業時,孩子出生了,是一個男孩。
她沒有再回來上學,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來他可以回山區的,因為她在那裡等他。她沒有告訴家裡人,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給一個小公司打工,掙的錢僅能果腹,她在等他畢業,然後一起過日子,可是他沒回來,他說上海機會多,等有了錢,我會接你和孩子出來的。
這個諾言,他沒有實現。
實際的情況是,他只回家看過她一次,發現她變得難以入眼:碎亂的頭髮,眼角有沒來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極邋遢,上面還有奶漬,孩子亂哭著。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個還沒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陣陣地害怕。真的還要她嗎?真的還帶她走嗎?
她還是那樣依賴他,問他在上海怎麼樣了?他說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謊,那時,他已經是一個部門的經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憐的幾百元錢,臨走時還拿一千元給他,說,你在上海開銷大,拿著。他的眼淚決堤了,知道自己負了這個女人,上了火車,他開啟那包錢,是散亂的一千元錢,大概是她湊了好多零錢才湊夠的吧。
而他卻騙了她,他決定,用錢來還。
不久,他給她寄去兩萬元,並寫了一封信,他只說,我太忙了,暫時結不了婚。他還不好意思直接說分手。不久她就把錢寄回來了,她說,對不起,我沒有等你,我結婚了,說好要相愛一輩子的,可我結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個多懂事的女人啊,為了他,她才結婚的啊!她把自由還給了他,他沒有勇氣再回家鄉看她。他想,從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許她現在的老公會比自己更適合她。
那時,他身邊有美麗時尚的女子愛他。因為她的離開,他決定重新開始他的愛情,更何況這女孩子家裡有權有勢,對他極有幫助。不久,他和女孩子遠渡重洋出國留學,在美國開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錢,有了別墅和私家車,這些他和她當年夢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壞男人,太壞了,所以他選擇“五一”後回國,在她的家鄉投資一個公司,他準備幫助她。
而她那時是家鄉一所中學的老師,快40了,頭髮已花白,人微胖,浮腫的眼睛因為過度勞累顯得極其無神。見面的剎那,他們愣了很久,歲月給她增加的是滄桑,給他增加的卻是成熟的魅力。
她笑了笑,嘴角的皺紋動了一下,靜靜地說:“我,一直沒有結婚。”
剎那間,他從椅子上站起來,眼淚猝不及防地落下來,心裡的洪水決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這樣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罵道。她眼中都是淚花,人有些發抖,她說,你說過要相愛一輩子,我認為它是真的,你說過的。他矇住臉,然後緩緩跪下。在愛情上,他不如這個女人,他不懂什麼叫一諾千金,此時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裡的一顆珍珠,價值傾城。在回美國的飛機上,他開啟一個包,裡面是兩副紅手套,已經舊了,褪了色,脫了棉線,他拭圖把手伸進去,剛一伸,線就斷了,真是舊了,年頭太久了。只有她,她純淨的眼神一如當年,說那句“相愛一輩子”時,仍然動人。
現在,他終於明白,相愛是一輩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簡單的話,那是要用一生來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愛。可是他沒有做到,他知道這一輩子,他不只是對不起她,他還辜負了愛情。
那時他們剛剛考上大學,他是從偏遠農村出來的孩子,她也是,當他們被嘲笑是鄉下人時,他們總是會相互安慰,久了,兩顆心就近了。
和所有戀人一樣,他們一起打飯,一起逛公園,錢不多,大多時候,她和他會泡在圖書館裡,寫寫小紙條。人雖然窮,愛情世界裡的光芒卻是一樣的。他和她,就那樣自然而然地相愛了。
因為都窮,所以和別的戀人比起來,少了電影院裡的親密擁抱,少了情人節時的神秘禮物。他極少給她買東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紅手套,10元錢。他摸了摸兜裡,只有7元,於是只好尷尬地笑笑。後來,她買毛線織了兩副紅手套。他把她摟在懷裡,發誓要對她好一輩子。
大三時,他們出去打工,生活情況好了一些。因為做家教,他有了一點錢。這次,他用自己兩個月的薪水為她買了一條項鍊。因為有一次逛商店時,她盯了那條項鍊好久。當時他就說,我有錢了就買給你。那是條銀鏈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個特別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條項鍊後顯得別樣美麗。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項鍊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她,而她說,我也有一樣禮物送給你。
她送給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個簡陋的小旅館裡,她和他,纏綿得那麼動情。他說,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讓我們相愛一輩子吧,不論何時何地,不論誰將來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輩子,我們不分開。她把自己的身體蜷進他的懷裡,淚流滿面。她相信這個男人會對她好的。
兩個月後,她噁心嘔吐……她懷孕了。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說,我們還是學生,校方知道了會開除我們的,我們明年就畢業了,不要冒這個風險。不!她執拗地說,我要這個孩子,因為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為我愛他,我一定要他。
一個月後,她辦了因病休學手續,然後回了家鄉。他幾乎每天寫信詢問她的情況,到他大學畢業時,孩子出生了,是一個男孩。
她沒有再回來上學,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來他可以回山區的,因為她在那裡等他。她沒有告訴家裡人,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給一個小公司打工,掙的錢僅能果腹,她在等他畢業,然後一起過日子,可是他沒回來,他說上海機會多,等有了錢,我會接你和孩子出來的。
這個諾言,他沒有實現。
實際的情況是,他只回家看過她一次,發現她變得難以入眼:碎亂的頭髮,眼角有沒來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極邋遢,上面還有奶漬,孩子亂哭著。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個還沒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陣陣地害怕。真的還要她嗎?真的還帶她走嗎?
她還是那樣依賴他,問他在上海怎麼樣了?他說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謊,那時,他已經是一個部門的經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憐的幾百元錢,臨走時還拿一千元給他,說,你在上海開銷大,拿著。他的眼淚決堤了,知道自己負了這個女人,上了火車,他開啟那包錢,是散亂的一千元錢,大概是她湊了好多零錢才湊夠的吧。
而他卻騙了她,他決定,用錢來還。
不久,他給她寄去兩萬元,並寫了一封信,他只說,我太忙了,暫時結不了婚。他還不好意思直接說分手。不久她就把錢寄回來了,她說,對不起,我沒有等你,我結婚了,說好要相愛一輩子的,可我結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個多懂事的女人啊,為了他,她才結婚的啊!她把自由還給了他,他沒有勇氣再回家鄉看她。他想,從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許她現在的老公會比自己更適合她。
那時,他身邊有美麗時尚的女子愛他。因為她的離開,他決定重新開始他的愛情,更何況這女孩子家裡有權有勢,對他極有幫助。不久,他和女孩子遠渡重洋出國留學,在美國開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錢,有了別墅和私家車,這些他和她當年夢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壞男人,太壞了,所以他選擇“五一”後回國,在她的家鄉投資一個公司,他準備幫助她。
而她那時是家鄉一所中學的老師,快40了,頭髮已花白,人微胖,浮腫的眼睛因為過度勞累顯得極其無神。見面的剎那,他們愣了很久,歲月給她增加的是滄桑,給他增加的卻是成熟的魅力。
她笑了笑,嘴角的皺紋動了一下,靜靜地說:“我,一直沒有結婚。”
剎那間,他從椅子上站起來,眼淚猝不及防地落下來,心裡的洪水決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這樣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罵道。她眼中都是淚花,人有些發抖,她說,你說過要相愛一輩子,我認為它是真的,你說過的。他矇住臉,然後緩緩跪下。在愛情上,他不如這個女人,他不懂什麼叫一諾千金,此時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裡的一顆珍珠,價值傾城。在回美國的飛機上,他開啟一個包,裡面是兩副紅手套,已經舊了,褪了色,脫了棉線,他拭圖把手伸進去,剛一伸,線就斷了,真是舊了,年頭太久了。只有她,她純淨的眼神一如當年,說那句“相愛一輩子”時,仍然動人。
現在,他終於明白,相愛是一輩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簡單的話,那是要用一生來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愛。可是他沒有做到,他知道這一輩子,他不只是對不起她,他還辜負了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