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原文:
《論》曰:“忠、孝、智、勇四者,為臣、為子之大寶也。”故古之君子,奉以周旋,苟一失之,是非人臣人子矣。漢李陵策名上將,出討匈奴,竊謂不死於王事非忠,生降於戎虜非勇,棄前功非智,召後禍非孝,四者無一可,而遂亡其宗,哀哉!
予覽《史記》《漢書》,皆無明譏,竊甚惑之。司馬遷雖以陵獲罪,而無譏,可乎?班固亦從而無譏,又可乎?按《禮》雲:“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故敗而死者,是其所也。而陵獲所不死,得無譏焉?觀其始以步卒,深入虜庭,而能以寡擊眾,以勞破逸,再接再捷,功孰大焉。及乎兵盡力殫,摧鋒敗績,不能死戰,卒就生降。
噫!墜君命,挫國威,不可以言忠;屈身於夷狄,束手為俘虜,不可以言勇;喪戰勳於前,墜家聲於後,不可以言智;罪逭於躬,禍移於母,不可以言孝。而引范蠡、曹沫為比,又何謬歟?且會稽之恥,蠡非其罪,魯國之羞,沫必能報,所以二子不死也。而陵苟免而微軀,受制於強虜,雖有區區之意,亦奚為哉?夫吳齊者,越魯之敵國;匈奴者,漢之外臣,俾大漢之將,為單于之擒,是長寇讎辱國家甚矣。況二子雖不死,無陵生降之名,二子苟生降,無陵及親之禍。酌其本末,事不相侔,而陵竅慕之,是大失臣子之義也。
觀陵答子卿之書,意者但患漢之不知己,而不自內 省其始終焉。何者?與其欲刺心自明,刎頸見志,曷若效節致命取信於君?與其痛母悼妻,尤君怨國,曷若忘身守死,而紓禍於親焉!或曰:“武帝不能明察,下聽流言,遽加厚誅,豈非負德?”答曰:設使陵不苟其生,能繼以死,則必賞延於世,刑不加親,戰功足以冠當時,壯節足以垂後代,忠、孝、智、勇四者立,而死且不朽矣,何流言之能及哉!
故非其義,君子不輕其生;得其所,君子不愛其死。惜哉陵之不死也,失君子之道焉。故隴西士大夫以李氏為愧,不其然乎?不其然乎?
譯文:
《論》說:“忠、孝、智、勇這四個方面,是做臣子、做兒子最珍貴的東西。”所以古代的君子,奉行並不斷追尋著這四個方面,如果一旦失去了它們,就不配做君王的臣子、父母的兒子了。漢代的李陵出任上將,出兵征討匈奴,我私下認為,他不為國家的事業而犧牲是不忠,活著投降匈奴是勇,放棄先前的功績是不智,招致後來的禍患是不孝,四個方面沒有一個是可以的,因而使自己的宗族滅亡了,可悲啊!
我讀《史記》《漢書》,發現它們對李陵都沒有明確的批評,私下為此感到很是疑惑。司馬遷雖然是因為李陵而遭受罪責的,然而對李陵沒有批評,是應該的嗎?班固也跟著司馬遷而沒有批評李陵,還是應該的嗎?按照《禮記》上說:“為軍隊謀劃的人,失敗就要死去。”所以失敗而死,這是死得其所啊。然而李陵該死時卻不死,能不得到批評嗎?我看他最初帶領步兵,深入到匈奴的領地,能用少數軍隊攻擊眾多敵人,用辛勞的軍隊擊敗準備充分、養精蓄銳的敵人,一再打仗一再勝利,沒有誰能比他的功勞大的。然而到了士兵用盡、力量衰竭、鋒銳遭受摧折而失敗的時候,他不能夠拼死一戰,最終被活捉而投降了。
唉!丟掉國君的使命,挫傷國家的威風,不能夠稱作忠;向匈奴屈服,束手就擒成為俘虜,不能夠稱作勇;喪失戰功在前,不要自己家庭的名聲在後,不能夠稱作智;(只顧)自己免除罪行,而將災禍轉移到母親身上,不能夠稱作孝。他卻引用范蠡、曹沫來自比,又是多麼荒謬啊!況且會稽的恥辱,不是范蠡的過錯;魯國蒙受羞辱,曹沫一定會討回損失,所以這二位不死。然而李陵苟且偷生逃避死亡降低身份,使自己受制於強敵匈奴,即使他真有拳拳報國之心,又有什麼作為呢?那吳國、齊國,是越國、魯國的敵國;匈奴是漢朝的外臣,作為大漢的將軍被單于活捉,這是助長敵人(的氣焰)而嚴重地侮辱了國家啊。況且這二位即使不死,也不會有李陵的投降的惡名;這二位如果被活捉投降,也不會有李陵的延及父母的禍患。考察這幾件事的始末,李陵的事與這兩位的事並不相同,然而李陵卻自以為是仰慕(效仿)他們的行為,這是嚴重地失去了做臣子的道義啊。
我看李陵回覆蘇武的書信,他心中只是擔心漢朝不明白自己,卻沒有自我反省這件事的始終。為什麼呢?與其想要刺穿心臟自我表白,割下頭顱表明心志,何如盡到臣子的節操獻上生命來取信於國君呢?與其痛心母親之死,悼念冤死的妻子,怨恨君王埋怨國家,何如捨棄生命堅守正義而死,從而解除親人的禍患呢?有人說:“漢武帝不能明察具體情況,而聽信下面的流言,立刻對李陵的家人施加重重的刑罰,難道不是對不起李陵對漢朝立下的功勞嗎?”我的回答是:假使李陵不苟且偷生,而能夠接著死去,那麼朝廷一定會將對他的賞賜延續到他的後代,刑罰也不會施加在他的父母親族身上,李陵的戰功足以冠絕當時,他的豪壯氣節足以為後世垂範,忠、孝、智、勇四者都成立了,而且他的死將永垂不朽,哪有流言能涉及他啊!
所以不是該做的事,君子不會輕視自己的生命;到了該犧牲的時候,君子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可惜李陵不死,就失去了君子該行的正道。所以隴西計程車大夫們以姓李感到慚愧,難道不是這樣的嗎?不是這樣的嗎?
白居易
原文:
《論》曰:“忠、孝、智、勇四者,為臣、為子之大寶也。”故古之君子,奉以周旋,苟一失之,是非人臣人子矣。漢李陵策名上將,出討匈奴,竊謂不死於王事非忠,生降於戎虜非勇,棄前功非智,召後禍非孝,四者無一可,而遂亡其宗,哀哉!
予覽《史記》《漢書》,皆無明譏,竊甚惑之。司馬遷雖以陵獲罪,而無譏,可乎?班固亦從而無譏,又可乎?按《禮》雲:“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故敗而死者,是其所也。而陵獲所不死,得無譏焉?觀其始以步卒,深入虜庭,而能以寡擊眾,以勞破逸,再接再捷,功孰大焉。及乎兵盡力殫,摧鋒敗績,不能死戰,卒就生降。
噫!墜君命,挫國威,不可以言忠;屈身於夷狄,束手為俘虜,不可以言勇;喪戰勳於前,墜家聲於後,不可以言智;罪逭於躬,禍移於母,不可以言孝。而引范蠡、曹沫為比,又何謬歟?且會稽之恥,蠡非其罪,魯國之羞,沫必能報,所以二子不死也。而陵苟免而微軀,受制於強虜,雖有區區之意,亦奚為哉?夫吳齊者,越魯之敵國;匈奴者,漢之外臣,俾大漢之將,為單于之擒,是長寇讎辱國家甚矣。況二子雖不死,無陵生降之名,二子苟生降,無陵及親之禍。酌其本末,事不相侔,而陵竅慕之,是大失臣子之義也。
觀陵答子卿之書,意者但患漢之不知己,而不自內 省其始終焉。何者?與其欲刺心自明,刎頸見志,曷若效節致命取信於君?與其痛母悼妻,尤君怨國,曷若忘身守死,而紓禍於親焉!或曰:“武帝不能明察,下聽流言,遽加厚誅,豈非負德?”答曰:設使陵不苟其生,能繼以死,則必賞延於世,刑不加親,戰功足以冠當時,壯節足以垂後代,忠、孝、智、勇四者立,而死且不朽矣,何流言之能及哉!
故非其義,君子不輕其生;得其所,君子不愛其死。惜哉陵之不死也,失君子之道焉。故隴西士大夫以李氏為愧,不其然乎?不其然乎?
譯文:
《論》說:“忠、孝、智、勇這四個方面,是做臣子、做兒子最珍貴的東西。”所以古代的君子,奉行並不斷追尋著這四個方面,如果一旦失去了它們,就不配做君王的臣子、父母的兒子了。漢代的李陵出任上將,出兵征討匈奴,我私下認為,他不為國家的事業而犧牲是不忠,活著投降匈奴是勇,放棄先前的功績是不智,招致後來的禍患是不孝,四個方面沒有一個是可以的,因而使自己的宗族滅亡了,可悲啊!
我讀《史記》《漢書》,發現它們對李陵都沒有明確的批評,私下為此感到很是疑惑。司馬遷雖然是因為李陵而遭受罪責的,然而對李陵沒有批評,是應該的嗎?班固也跟著司馬遷而沒有批評李陵,還是應該的嗎?按照《禮記》上說:“為軍隊謀劃的人,失敗就要死去。”所以失敗而死,這是死得其所啊。然而李陵該死時卻不死,能不得到批評嗎?我看他最初帶領步兵,深入到匈奴的領地,能用少數軍隊攻擊眾多敵人,用辛勞的軍隊擊敗準備充分、養精蓄銳的敵人,一再打仗一再勝利,沒有誰能比他的功勞大的。然而到了士兵用盡、力量衰竭、鋒銳遭受摧折而失敗的時候,他不能夠拼死一戰,最終被活捉而投降了。
唉!丟掉國君的使命,挫傷國家的威風,不能夠稱作忠;向匈奴屈服,束手就擒成為俘虜,不能夠稱作勇;喪失戰功在前,不要自己家庭的名聲在後,不能夠稱作智;(只顧)自己免除罪行,而將災禍轉移到母親身上,不能夠稱作孝。他卻引用范蠡、曹沫來自比,又是多麼荒謬啊!況且會稽的恥辱,不是范蠡的過錯;魯國蒙受羞辱,曹沫一定會討回損失,所以這二位不死。然而李陵苟且偷生逃避死亡降低身份,使自己受制於強敵匈奴,即使他真有拳拳報國之心,又有什麼作為呢?那吳國、齊國,是越國、魯國的敵國;匈奴是漢朝的外臣,作為大漢的將軍被單于活捉,這是助長敵人(的氣焰)而嚴重地侮辱了國家啊。況且這二位即使不死,也不會有李陵的投降的惡名;這二位如果被活捉投降,也不會有李陵的延及父母的禍患。考察這幾件事的始末,李陵的事與這兩位的事並不相同,然而李陵卻自以為是仰慕(效仿)他們的行為,這是嚴重地失去了做臣子的道義啊。
我看李陵回覆蘇武的書信,他心中只是擔心漢朝不明白自己,卻沒有自我反省這件事的始終。為什麼呢?與其想要刺穿心臟自我表白,割下頭顱表明心志,何如盡到臣子的節操獻上生命來取信於國君呢?與其痛心母親之死,悼念冤死的妻子,怨恨君王埋怨國家,何如捨棄生命堅守正義而死,從而解除親人的禍患呢?有人說:“漢武帝不能明察具體情況,而聽信下面的流言,立刻對李陵的家人施加重重的刑罰,難道不是對不起李陵對漢朝立下的功勞嗎?”我的回答是:假使李陵不苟且偷生,而能夠接著死去,那麼朝廷一定會將對他的賞賜延續到他的後代,刑罰也不會施加在他的父母親族身上,李陵的戰功足以冠絕當時,他的豪壯氣節足以為後世垂範,忠、孝、智、勇四者都成立了,而且他的死將永垂不朽,哪有流言能涉及他啊!
所以不是該做的事,君子不會輕視自己的生命;到了該犧牲的時候,君子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可惜李陵不死,就失去了君子該行的正道。所以隴西計程車大夫們以姓李感到慚愧,難道不是這樣的嗎?不是這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