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生活在北宋時期,而宋慈生活在南宋時期。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府合肥(今肥東縣)人。他28歲中進士,曾先後任天長、端州、贏州、揚州、廬州、池州、開封等知縣、知府,出使過契丹,還在刑部、兵部任過職,在財政部門做過副使、轉運使、三司使,在監察部門做過御使、諫議大夫,最後做到樞密副使,成為朝廷的宰輔,死後追贈禮部尚書,諡孝肅。他當過的大章閣待制和龍圖閣直學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龍圖”的雅稱。老百姓更喜歡直呼“包公”。 《宋史》第316卷《包拯傳》中說:“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閭里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進前陳曲直,吏不敢欺。”又說:“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正史中記載的包拯,是一位公正廉明的清官。他做過許多有益於百姓平民的好事,“不愛烏紗只愛民”,身後人們還記著他,口碑、話本小說、戲劇曲藝乃至當代的電影電視就演義了許許多多他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故事;演義的結果,使包公的形象更豐滿,甚至神化、傳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們寄託、祈望的理想化人物。 對包拯形象的塑造和傳揚始於其身前。而源於宋代的話本並紅火於元代的包公戲,自明清到近世,不斷髮展,推陳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愛。包拯在‘京官”開封府尹任上不過一年半光景,描繪這一時期他的斷案故事無疑是最精彩的華章,傳播之廣,渲染之烈,溶進了人們熾熱的“包公情”。 現存18種元代公案戲中,寫包公審案斷獄的就達11種,如無名氏的《包待制陳州萊米》。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等;明清又誕生20種。明代《元曲選》100種裡包公戲佔10種;開啟《京劇劇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戲,如《金丸記》、(桃符記》、《胭脂記》、《珍珠記》、《雙釘案》、《正朝陽》、《鍘美案》、《赤桑鎮》、《鍘包勉》、《砸鑾駕》。 歷史上的包拯當然沒有傳說或舞臺中的包公那樣神奇。他既有政職、軍職,亦有文職,甚至還有閒職,還做過諫官。比起北宋同時期的名臣韓椅、富粥、范仲淹,他的官職和政績也許都稍遜一籌,但他卻能流芳百世,恐怕主要在於他的剛直清廉,高風亮節。 千百年來,包拯作為不朽的清官形象、早已越過時空,為前人和今人,為黃面板“龍的傳人”和其他膚色熱愛中國、崇尚清廉的外華人所敬重。“清心為治本一直道是身謀。秀木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包拯的這首戒廉詩、可作“為政者師”,體現為民者願。 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建建陽人。生於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於淳佑九年(1249年),享年63歲。宋慈出身於官宦之家,其父宋鞏做過廣州節度推事(在節度使幕府掌管刑獄)。自幼聰明好學,拜同鄉前輩吳稚為師,吳稚又是朱熹的高足,宋慈無形中成了朱熹的再傳弟子。20歲赴杭州,就讀於南宋最高學府太學,拜主持太學工作的閩北老鄉祖籍浦城的真德秀為師。宋慈刻苦用功,文章寫得好。以朱熹為宗的真德秀,盛讚宋慈的文章出於“內心性靈”,對他格外垂青。從後來宋慈在各個職位上都能重視實踐、窮究真理的一貫表現來看,少年時受教育接觸到的朱熹“格物致知”等理學思想在其心靈深處肯定產生了巨大影響,而這些,或許也為他日後成功鋪墊了較理想的思想基石。 宋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考中進士,時年31歲。當朝派他到浙江鄞縣任尉官,掌當地的治安,時值父親宋鞏病逝,宋慈守孝在家未能赴任。直到寶慶二年(1226年)他40歲時,才出任贛州(今江西省)信豐縣的主簿(掌文書、事務之官),踏上了仕途。六年後,調升為福建長汀縣令(縣行政長官)。端平二年(1235年)參加樞密使(宋代最高軍事機構樞密院的首腦)魏了翁的幕府做參謀,參加抵抗外敵的戰爭。嘉熙二年(1238年),被調升為南劍州通判(州府長官的司法行政助理)。在這期間,宋慈居官清廉剛正,在運鹽、賑災等問題上,曾為勞苦大眾做過不少好事。 嘉熙六年(1239年),宋慈升任提點廣東刑獄(掌司法、刑獄與監察),時年53歲。這是他一生事業的轉折點。他疾惡如仇的率直個性,理學家訓練出來的實事求是精神,在需要膽識與智慧的司法、刑獄和監察等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宋慈到任後,發現官吏多不奉法,積案甚多,便立下規約,限期清理。8個月就解決了200多待決之囚的案件。1240年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軍州事。淳佑五年(1245年),著手收集編寫《洗冤集錄》的資料,時年59歲。淳佑七年(1247年)任湖南提點刑獄,併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處理大使行府軍機要務。就在這期間完成了中外法醫學家公認現存最早的系統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的編寫,時年61歲。 淳佑八年(1248年),宋慈升任廣東經略安撫使(掌一省之軍事)。淳佑九年(1249年),宋慈忽感“末疾”(中風前兆),但仍堅持親自處理公務。一日當地學宮行“釋菜”之禮(即開學典禮),別人均以為可由他人代理,但作為地方長官的宋慈卻堅持躬親,由於積勞成疾,自此精神委頓,於這年3月7日逝於廣州任所,終年63歲。宋慈去世後,宋理宗皇帝趙昀為了表彰他的功績,封他為“中外分憂之臣”,特賜“朝議大夫”,並親自御書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南宋學者劉克莊為他撰寫墓誌銘,盛讚他:“奉使四出,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扶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閻、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前。”
包拯生活在北宋時期,而宋慈生活在南宋時期。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府合肥(今肥東縣)人。他28歲中進士,曾先後任天長、端州、贏州、揚州、廬州、池州、開封等知縣、知府,出使過契丹,還在刑部、兵部任過職,在財政部門做過副使、轉運使、三司使,在監察部門做過御使、諫議大夫,最後做到樞密副使,成為朝廷的宰輔,死後追贈禮部尚書,諡孝肅。他當過的大章閣待制和龍圖閣直學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龍圖”的雅稱。老百姓更喜歡直呼“包公”。 《宋史》第316卷《包拯傳》中說:“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閭里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進前陳曲直,吏不敢欺。”又說:“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正史中記載的包拯,是一位公正廉明的清官。他做過許多有益於百姓平民的好事,“不愛烏紗只愛民”,身後人們還記著他,口碑、話本小說、戲劇曲藝乃至當代的電影電視就演義了許許多多他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故事;演義的結果,使包公的形象更豐滿,甚至神化、傳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們寄託、祈望的理想化人物。 對包拯形象的塑造和傳揚始於其身前。而源於宋代的話本並紅火於元代的包公戲,自明清到近世,不斷髮展,推陳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愛。包拯在‘京官”開封府尹任上不過一年半光景,描繪這一時期他的斷案故事無疑是最精彩的華章,傳播之廣,渲染之烈,溶進了人們熾熱的“包公情”。 現存18種元代公案戲中,寫包公審案斷獄的就達11種,如無名氏的《包待制陳州萊米》。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等;明清又誕生20種。明代《元曲選》100種裡包公戲佔10種;開啟《京劇劇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戲,如《金丸記》、(桃符記》、《胭脂記》、《珍珠記》、《雙釘案》、《正朝陽》、《鍘美案》、《赤桑鎮》、《鍘包勉》、《砸鑾駕》。 歷史上的包拯當然沒有傳說或舞臺中的包公那樣神奇。他既有政職、軍職,亦有文職,甚至還有閒職,還做過諫官。比起北宋同時期的名臣韓椅、富粥、范仲淹,他的官職和政績也許都稍遜一籌,但他卻能流芳百世,恐怕主要在於他的剛直清廉,高風亮節。 千百年來,包拯作為不朽的清官形象、早已越過時空,為前人和今人,為黃面板“龍的傳人”和其他膚色熱愛中國、崇尚清廉的外華人所敬重。“清心為治本一直道是身謀。秀木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包拯的這首戒廉詩、可作“為政者師”,體現為民者願。 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建建陽人。生於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於淳佑九年(1249年),享年63歲。宋慈出身於官宦之家,其父宋鞏做過廣州節度推事(在節度使幕府掌管刑獄)。自幼聰明好學,拜同鄉前輩吳稚為師,吳稚又是朱熹的高足,宋慈無形中成了朱熹的再傳弟子。20歲赴杭州,就讀於南宋最高學府太學,拜主持太學工作的閩北老鄉祖籍浦城的真德秀為師。宋慈刻苦用功,文章寫得好。以朱熹為宗的真德秀,盛讚宋慈的文章出於“內心性靈”,對他格外垂青。從後來宋慈在各個職位上都能重視實踐、窮究真理的一貫表現來看,少年時受教育接觸到的朱熹“格物致知”等理學思想在其心靈深處肯定產生了巨大影響,而這些,或許也為他日後成功鋪墊了較理想的思想基石。 宋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考中進士,時年31歲。當朝派他到浙江鄞縣任尉官,掌當地的治安,時值父親宋鞏病逝,宋慈守孝在家未能赴任。直到寶慶二年(1226年)他40歲時,才出任贛州(今江西省)信豐縣的主簿(掌文書、事務之官),踏上了仕途。六年後,調升為福建長汀縣令(縣行政長官)。端平二年(1235年)參加樞密使(宋代最高軍事機構樞密院的首腦)魏了翁的幕府做參謀,參加抵抗外敵的戰爭。嘉熙二年(1238年),被調升為南劍州通判(州府長官的司法行政助理)。在這期間,宋慈居官清廉剛正,在運鹽、賑災等問題上,曾為勞苦大眾做過不少好事。 嘉熙六年(1239年),宋慈升任提點廣東刑獄(掌司法、刑獄與監察),時年53歲。這是他一生事業的轉折點。他疾惡如仇的率直個性,理學家訓練出來的實事求是精神,在需要膽識與智慧的司法、刑獄和監察等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宋慈到任後,發現官吏多不奉法,積案甚多,便立下規約,限期清理。8個月就解決了200多待決之囚的案件。1240年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軍州事。淳佑五年(1245年),著手收集編寫《洗冤集錄》的資料,時年59歲。淳佑七年(1247年)任湖南提點刑獄,併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處理大使行府軍機要務。就在這期間完成了中外法醫學家公認現存最早的系統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的編寫,時年61歲。 淳佑八年(1248年),宋慈升任廣東經略安撫使(掌一省之軍事)。淳佑九年(1249年),宋慈忽感“末疾”(中風前兆),但仍堅持親自處理公務。一日當地學宮行“釋菜”之禮(即開學典禮),別人均以為可由他人代理,但作為地方長官的宋慈卻堅持躬親,由於積勞成疾,自此精神委頓,於這年3月7日逝於廣州任所,終年63歲。宋慈去世後,宋理宗皇帝趙昀為了表彰他的功績,封他為“中外分憂之臣”,特賜“朝議大夫”,並親自御書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南宋學者劉克莊為他撰寫墓誌銘,盛讚他:“奉使四出,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扶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閻、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