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tkama4664

    你好,通常分兩種情況:  一、因輸入收款人資訊有誤(如名字、賬號等)而顯示轉賬成功,通常對方銀行在接收款項後,由於收款人資訊有誤,對方銀行將會把款項原路退回。  二、誤將款項轉入第三方賬戶,則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1、銀行出於保護隱私的需要,一般不會對外透露客戶的資訊,誤存錢的人可以先向銀行反映情況,並向警方報案,然後在派出所開個證明,以證明自己確實存錯了錢,再去銀行查詢對方的相關資料。為保證錢不被取走,誤存錢的人可向銀行或警方申請凍結這筆錢。  2、與對方協商解決,讓對方返還款項。  3、如對方拒不還錢,金額又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拒不還錢者涉嫌犯侵佔他人財產罪,警方將會依法介入;金額若達不到立案標準,可以向法院起訴,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對方還款。

  • 2 # 使用者1465424935672

    按國家法金額超過5000可以報警立案,保留轉賬的證據,提前打電話給銀行客服凍結對方的賬號,望採納,如果超不過5000也建議凍結對方賬號,打電話給客服轉錯,銀行轉賬有個轉賬時間,一般為24小時,如果出現有誤可以取消

  • 3 # 弌94922977

    10月7日本來是個喜慶的日子,因為這一天男朋友的父母要到我們家請媒人吃飯,我們那邊的習俗,結婚的時候,男方需要給一點錢給女方買衣服的,然後呢,叔叔阿姨給了我2萬8,包括買對戒的錢,之後事情結束了,就各回各家了,因為老家一般都是給的現金,我男朋友說,這些錢放在出租房也不安全呀,就決定當天把錢存在卡里面,租住的地方附近只有一家交通銀行的存款機,我男朋友沒有這個銀行卡,然後我本人只有一張交通銀行卡,到住的地方一通好找,終於找到了,拿著卡就到自動存款機存錢,插進卡輸入密碼,直接進入存款介面,之後就分三次將錢放進去了,中間有一次,因為鈔票沒法識別,所以就保留了一張,總共存入27800元,存完之後就想看一下卡的餘額,發現看不了,介面也沒說密碼錯誤,直接顯示請聯絡髮卡行,試了另外兩個機器,都是一樣的顯示,當時以為機子出問題了,然後我就跟男朋友說,我回去透過支付寶看一下餘額不就行了,接著我們就回去了,回去一試發現不是自己的卡,一下就懵圈了,傻眼了,真的無語了,接著打客服電話,客服說銀行這邊不能透露客戶電話,接著就報警處理,警察說自己存錯的,不受理,當時真的感覺,世間無情,無眠一夜, 8號早上醒來就去銀行了,銀行的小姐姐真的超級好,第一遍出來跟我們說卡已經登出了,聯絡不到人,接著又幫助我們查詢了一下,找到了卡主,可是卡主很難很難溝通,說要透過報警處理,事件再一次陷入死迴圈,沒辦法,我們又再一次到警局,先到的是一家離銀行近的警局,警察說那個自動取款機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緊接著,我們又去了警局說的管轄那個區的警局,到了之後,描述完事件,警察說不是案件,不受理,我當時情緒已經很激動了,就哭著問,這個不管,那個也不管,究竟該找誰呢,然後,可能警察叔叔懵圈了,就幫忙給我們打了一個電話,聯絡到了卡主,卡主就說今天沒時間,約在9號下午3點來警局,等啊等, 9號下午我們提前到了警局,大概接近4點,卡主終於來了,一來就質問卡為什麼在我們的手裡,其實我對這個也很懵圈,罵罵咧咧的,然後就一起去了警察哪裡,到之後,她就說這個卡的來源問題,還說什麼今年的時候,自己的車窗被砸了,車裡丟失了東西,懷疑卡是哪個時候丟失的,我就問她這個卡她這邊什麼時候掛失的,她說幾年前的事了,然後我就說這個丟失的時間和你車發生的盜竊事件也對不上呀,當時她一句話沒說,以後警察登記完資訊,卡主就要求我們陪同她去銀行查詢名下有無貸款,可能擔心我們是網路詐騙,這個我能夠理解,就一塊去了銀行,還是先到之前的那個小姐姐,在車裡的時候,卡主突然說,今年還看到過老卡,我真的很無語了,明顯的在撒謊了,到了銀行,一通操作,之後讓我們先回去,等她查詢好了,會聯絡警官的,我們就回家等訊息了 10號我們就去找了警官,警官去開會了,我們就一直等,大概下午3點多,終於等到了,想讓警官幫我們聯絡一下對方,看看如何說法,溝通之後,對方說名下的確沒有貸款,可能對方要求我們私下聯絡,然後警官給了我們卡主的聯絡方式, 當時就打了電話,卡主說在忙,等會聯絡我,大概等了10分鐘,電話來了,現在又要求,警官需要出一份與卡的來源與她車的盜竊無關的檔案,可是這個本身都不是案件,警官的幫忙,純屬同情,怎麼可能呢,一直扯皮這個事情,我說,你要求我們出保證都可以,可是警察如何能對事情保證呢,緊接著要求讓我們證明這個錢是自己存的,由於我們存的是現金,而且這個卡登出過,不知什麼原因,也沒有存款憑證,唯一的證據就是自動存取款機的攝像頭,可是之前諮詢過,如果要調取錄影的話,一定需要一名警察陪同,警察說如果需要我陪同,一定要是案件的,讓我們找律師,接著把這種情況跟卡主溝通,根本是對牛彈琴,其實她的本意已經很明顯了,就想看我們有木有證據而已,想鑽空而已,期間,對方可能找人偽裝律師,要求我們舉證,卡主還說並沒有不還我們錢,只是要滿足她的各項要求, 11號,我真的沒辦法了,聯絡了律師,準備起訴她不當得利,目前在請律師中,律師費5000起, 這個過程中,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一些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一旦擁有過,就想佔有呢,各種扯皮,自己還站在道德至高點去控訴你,小時候我們都知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能要,撿到了要還給別人,現在呢,人變得那麼追尋利益,我們不知道,後面會如何,我就想說,要做一個善良的自己,即使這個事情沒有圓滿解決,我也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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