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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雪萌萌噠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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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會任你撒野
這幾種要是造成嚴重後果,希望死刑或者無期,不然要是,被碰瓷者,被氣死,要是被霸坐者被刺激了突發性死亡,司機被搶方向盤,死亡或者比死亡還慘,癱了怎麼辦。
沒出大事,就……碰瓷關兩年得了,不是想不勞而獲嗎敲詐嗎?牢裡吃,不要錢,還要讓他幹活,不給任何錢或者福利,才符合人家喜歡碰瓷敲詐的身份。
霸坐麼,喜歡做就罰去牢裡面,關一個星期,除了上廁所,一個星期都只能綁在椅子上坐著,腦子不管用,沒有正常思維麼,就讓屁股長長記性,出來時屁股肯定麻木得能記住了。
搶方向盤,沒造成事故麼,就罰他坐牢時,弄個方向盤綁在胸前,除了吃飯,上廁所,都不能取下來,讓他抱著方向盤三個月,勞改幹活時都要綁著,喜歡個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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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程給你寫配置
碰瓷,誰受害,誰舉證,讓碰瓷的證明自己被撞了,當然這是在疑似碰瓷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畢竟碰瓷的周圍應該有不少路人可以從路人當中瞭解情況。
霸座,這個就更簡單了,直接徵信拉黑,以後高鐵,飛機,都不能做,貸款不放行。也不用十幾天什麼的,就是拉黑徵信!
搶方向盤,這個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搶公交車以及大客車的,以威脅公共安全罪,造成特別重大事故處理,不管是有沒有造成事故,就按這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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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大木瓜0
學習新加坡的做法:
一、對搶方向盤者,除必要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罰外,施以手部鞭刑,讓他們長長記性。
二、對霸座者,同理,施以臀部鞭刑。
三、對無端罵人者,用竹板,掌嘴。
綜上最大的好處是,彌補了法律法規之不足,對處於法律法規邊緣不法分子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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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惑年的青春
如果我定直接行政拘留,夠著刑罰的就起訴他!這些人不能用素質來說了,他們沒有把道德當回事,那就拿法律來約束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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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折9
霸座和碰瓷,根搶奪方向盤是有區別的,碰瓷和座霸是道德問題,槍奪司機方向盤的,是恐怖分子,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這能一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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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劍外忽聞歌古調
搶方向盤判妨礙公共安全罪,未造成後果的判1-3年,造成後果的判5-20年。
碰瓷應判詐騙罪,視情節輕重判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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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立667
反正我們在這裡議論,也是白說,反正是白說,不防就白說一下自己的看法。碰瓷,無疑屬於敲詐勒索,七十歲以下,最少判一年以上。並處罰金一萬,七十歲以上判一年以上,可使行緩刑,並處於金三萬以下刑罰。罷座,處行政拘留十起以下,並處罰二百元罰款。搶奪方向盤者,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無論是否造成人員或車輛損害,都應判處一年以上處罰,造成人員車輛或公共財物的,視情節判處三年以上刑罰,並處罰金三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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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月2日853
三個事情性質不一樣
霸座:處以15日拘留,罰款5000,並處取締霸座類交通工具乘坐,購買乘坐票資格。信用等級降一級,貸款,購買國債,按揭等借貸類金融業務時,必須出事視當地政府公安部門資產抵押等具備還貸資質的證明且比正常借貸延遲百分之二十時間
碰瓷:按敲詐勒索罪處罰並直系親屬公安部門警告備案,處以一萬元一下罰款。多次犯罪,直系親屬以一萬為基礎,每次遞增兩倍處罰,信用降級處理。
搶公共交通工具方向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除刑事處罰並處聯通工具總價值百分之五的罰款,可分期並信用降級,永久取消其考取任何交通工具的資格。身份證資訊登記劣跡,乘坐交通工具時費用增加五倍,強險救災時優先順序下降福利下調。
這樣還有人去做,那就只能刑法裡找一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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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ianbo5201315
如果給碰瓷,霸座,搶方向盤定一條法規,希望是什麼?
現在是文明社會,不管怎麼立法,都得尊重人權,對於那些碰瓷,霸座的人我們不可能用什麼鞭刑死刑來威脅,而是應該理性教育;對於行車過程中搶方向盤的人,最好是立刻制止,不論武力暴力,只要不將其致死就行。對此,我覺得可以根據這類人制定這樣的法規:
1.因為碰瓷和霸座的危急性小,覆蓋面積小,所以可以這樣規定:對於碰瓷者,實行拘役,情節嚴重的判處半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屢教不改者,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霸座不講理者,應先拘役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判處一個月以上半年以下有期徒刑,知錯不改者,加大刑期。
2.車輛行駛中若出現搶方向盤行為,則可能引起嚴重的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較大的生命威脅,所以針對這類不顧及別人生命安全的人群,可以這麼規定:在車輛行駛中,若遇到強搶方向盤的乘客,車上其餘人可以採取暴力制服手段,只要不致死,均可不負法律責任;對於搶方向盤者,一律判處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嚴重造成事故者,直接執行槍決。
無論碰瓷也好,霸座也好,搶方向盤也罷,都是危害社會安全的不道德行為,都應該嚴格教育,早點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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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沒有法規,是沒有執行法規的人!危害公共安全罪擺在那,可惜變成了危害官員安全罪、危害名人明星安全罪和危害政府安全罪,,唯獨不包括危害普通人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