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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43769950533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

    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新生兒母親): XXX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

    受託人姓名:XXX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

    與委託人關係:XXX

    委託人於201X年XX月XX日在XXXXXX醫院分娩,特授權委託XXX(受委託人姓名)辦理XXX(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託人簽名按手印: 受託人簽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擴充套件資料:

    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裡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儲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儲存,不可摺疊,撕開,或過塑。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發動機積碳過多,會增加汽車的油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