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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敏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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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給生活來點正能量
謝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關於房子加不加名字有這麼重要嗎,要想明白房子是父母買的,就是加上名子真正離婚也沒你的份,如果感情好家庭和睦還用著糾結寫不寫名字,這樣更傷感情,影響家庭對你的不信任,姑娘還是好好工作爭取自己和老公有條件自己去買一套不更好嗎,也證明自己一樣有能力,比起裸婚的你還是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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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享178600268
現在社會複雜性男人不可靠女人更不可靠,人家父母不容易辛苦換來的房子別去想得到,試想如果是你嫂想佔有你父母辛苦的財產你又會怎樣?女人做好自己男人給錢花就行別的事不必操心,如果有一天男方有錢不給或者提出離婚那就離唄,沒什麼大不了的,女人走到哪都有房子住有錢花有什麼好擔心的?你以為得到錢房就是硬道理嗎?人品才是硬道理。如果男方有值得懷疑的地方必須做好準備,沒必要去大吵大鬧接受一切不必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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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慾金剛
這個看到了,沒想回答,這種人都是不看新聞,不懂法律的,新婚姻法有明確規定,獨立買房還貸款的房子,誰買的就是誰的,加上名字也沒用,多看看新聞,這種話題已經過去了,沒必要糾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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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撩
為什麼要加名字?加了名字就能分嘛?不是的,公婆只要證明這房子只是贈與兒子單獨的,就算加了名字也得不到房產,再說了,好好過日子,先把房產惦記上了,心裡總不舒服的,萬一離婚,只要男方放棄房產,那就都是你的,不放棄,加名字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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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恬靜女人69441017
現在婚姻法保護出資人權益,父母出資買的房,即使寫上兒子兒媳的名,實際產權也不是兒子兒媳的。所以,女主就不要糾結房產證加名的結果了。其實從題主的敘述內容看,女主的婚嫁選擇的男人是不靠譜的。如果女主生活能力好,帶著孩子就趕緊離婚,有浪費在男方身上的錢和感情,不如及時止損,給自己再重新選擇好生活。如果生活能力差,就把孩子留給男人,離婚出去工作,等到生活條件好了,再把孩子接到身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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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右旋葡萄糖苷
沒啥大矛盾。有房住,有錢花,何必有了一紙婚書就斤斤計較,孩子小,累,免不了一想就想多了。天下烏鴉一般黑,換一個也強不到哪兒去,沒準二婚更難處。讓男方多幹點家務多哄哄孩子,佔住他精力,加深他和孩子的感情,負起家庭的責任,大部分男人比女人對孩子的責任心小一些,不能因為結婚有孩子就一切理所當然了。別聽勵志的毒雞湯,好好的碗摔碎了,非再掙錢去買一個,不是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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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錦鐸淳渙
這男的心機重,有小心思,婚姻對他來說他可能只是個過客,責任感也不會太強,指望他幹家務或帶孩子這種事基本是不用想的,有的人婚姻就是一輩子,有的人婚姻可能是絆腳石,只是沒辦法不能不接,也根本談不上尊重對方,女的自己都說了,有情飲水飽,所以既然自己選擇就要無怨無悔,為什麼有的女人那麼幸福不用那麼辛苦有老公疼,為什麼有的女人要遭受捱打捱罵又要外面賺錢回到家裡什麼都得幹,因為別的女人選擇了愛她的男人,你選擇了你愛的男人,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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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魅19love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個人看法僅供參考哈!你遠嫁到老公這個地方原本就沒有安全感,這很正常!結婚時啥都沒有就要了兩萬,真是好兒媳婦好老婆!況且你老公背了外債,而你卻要幫忙他還債,到哪裡去找這樣好的老婆?可是就這樣他還精神出軌了。再後來公婆出資給買了套房子,現在你要確認的是這套房子是給你老公買的還是給你倆買的?其實即便是給你老公買的你要求加你的名字看起來你很貪似的但作為女人我很理解你,他都那麼對不起你了你不也還在跟他過日子嗎?要求加你名字不就是要那一份安全感嗎?他不同意這裡面就有貓膩,我看就是別有用心,我的判斷絕對沒錯!你要做好離婚的準備了,不光是心理準備更加是實際行動的準備,我說的是暗地裡要有所操作你懂得!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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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五星163224201
謝邀!這個問題有多個看法,我的意見是,財寶都是身外物,老公最重要。孩子和孩子的完整家庭最重要。女人難,單獨帶著孩子的女人更難。女人很少有自己的房產,都是嫁人後,居住男方家。如果男方宣佈離婚,女方只能離開男方。有房也背不走。有了女方房產證的名字,也不能住在那裡。婚姻走到盡頭的女人,沒有人在乎男人的房子。只希望離危險人物越遠越好。珍惜眼前人,保護婚姻,保護孩子的家。這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時間,金錢。更多的是付出愛。不要去查男人的隱私,把錢控制住,時間不能隨他,要有家庭分工共同勞做。
女方遠嫁,婚前男方說上交工資卡,自己欠兩三萬外債,女方婚後就沒有馬上要,讓他留著把債還了,婚後一年多,其中女方多次問他還有多少沒還,自己手頭有一點,幫著還點,男方一直說,你自己留著用吧,這些不用你擔心,我擔著就好,女方特別感動。最後債沒還完,翻倍欠了。嫁給男方的時候有情飲水飽吧,沒有要求買房買車,只要了辦酒席用的兩萬禮金。並且酒席辦完女方父母就回了一萬給小兩口作為生活用,而公婆卻為小兩口買好了婚房,男方卻對女方隻字不提,婚後半月就一直異地,男方在孕期精神出軌,孩子滿三月後才定期每月兩千生活費,並且無意中發現男方信用卡每月在洗浴中心有高額消費,淘寶刪除的記錄中發現有給女生買曖昧禮物。女方嫁過去後好幾個月才知道新房是買給小兩口的,並且也一直跟女方說房子是買給他倆的,但是男方卻一直阻止女方加名,理由是父母辛苦一輩子,不忍心,想自己打拼。女的真的錯了嗎?
回覆列表
該準備離婚了。
把孩子養到三歲就離婚。再找個好的。多攢錢,多學習,好好工作。
欠債,還往上翻。高消費,且亂消費。出軌,且頻繁出入娛樂場所。極為自私,且欺騙,愚弄。
行了,不總結了,不是小孩子了,當斷就要斷。自己騙自己,只會害了你自己和你的父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