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GB/T 5612——2008 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鑄鐵牌號用代號、化學元素符號、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的表示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各種鑄鐵。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3、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3.1鑄鐵代號
3.1.1鑄鐵基本代號由表示該鑄鐵特徵的漢語拼音字的第一個大寫正體字母組成,當兩種鑄鐵名稱的代號字母相同時,可在該大寫正體字母后加小寫正體字母來區別。
3.1.2當要表示鑄鐵的組織特徵或特殊效能時,代表鑄鐵組織特徵或特殊效能的漢語拼音字的第一個大寫正體字母排列在基本代號的後面。鑄鐵代號及例項見附錄A。
3.2元素符號、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
合金化元素符號用國際化學元素符號表示,混合稀土元素用符號“RE”表示。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3.3以化學成分表示的鑄鐵牌號
3.3.1當以化學成分表示鑄鐵的牌號時,合金元素符號及名義含量(質量分數)排列在鑄鐵代號之後。
3.3.2在牌號中常規碳、矽,錳、硫、磷元素一般不標註,有特殊作用時,才標註其元素符號及含量。
3.3.3 合金元素的含量大於或等於1%時,在牌號中用整數標註,數值修約按GB/T 8170執行。
小於1%時,一般不標註。只有對該合金特性有較大影響時,才標註其合金化元素符號。
3.3.4合金化元素按其含量遞減次序排列,含量相等時按元素符號的字母順序排列。
3.4以力學效能表示的鑄鐵牌號
3.4.1當以力學效能表示鑄鐵的牌號時,力學效能值排列在鑄鐵代號之後,當牌號中有合金元素符號時,抗拉強度值排列於元素符號及含量之後,之間用“-”隔開。
3.4.2牌號中代號後面有一組數字時,該組數字表示抗拉強度值,單位為MPa,當有兩組數字時,第一組表示抗拉強度值,單位為Mpa,第二組表示伸長率值,舉位為%,兩組數字間用“-”隔開。
根據GB/T 5612——2008 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鑄鐵牌號用代號、化學元素符號、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的表示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各種鑄鐵。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3、鑄鐵牌號表示方法
3.1鑄鐵代號
3.1.1鑄鐵基本代號由表示該鑄鐵特徵的漢語拼音字的第一個大寫正體字母組成,當兩種鑄鐵名稱的代號字母相同時,可在該大寫正體字母后加小寫正體字母來區別。
3.1.2當要表示鑄鐵的組織特徵或特殊效能時,代表鑄鐵組織特徵或特殊效能的漢語拼音字的第一個大寫正體字母排列在基本代號的後面。鑄鐵代號及例項見附錄A。
3.2元素符號、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
合金化元素符號用國際化學元素符號表示,混合稀土元素用符號“RE”表示。名義含量及力學效能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3.3以化學成分表示的鑄鐵牌號
3.3.1當以化學成分表示鑄鐵的牌號時,合金元素符號及名義含量(質量分數)排列在鑄鐵代號之後。
3.3.2在牌號中常規碳、矽,錳、硫、磷元素一般不標註,有特殊作用時,才標註其元素符號及含量。
3.3.3 合金元素的含量大於或等於1%時,在牌號中用整數標註,數值修約按GB/T 8170執行。
小於1%時,一般不標註。只有對該合金特性有較大影響時,才標註其合金化元素符號。
3.3.4合金化元素按其含量遞減次序排列,含量相等時按元素符號的字母順序排列。
3.4以力學效能表示的鑄鐵牌號
3.4.1當以力學效能表示鑄鐵的牌號時,力學效能值排列在鑄鐵代號之後,當牌號中有合金元素符號時,抗拉強度值排列於元素符號及含量之後,之間用“-”隔開。
3.4.2牌號中代號後面有一組數字時,該組數字表示抗拉強度值,單位為MPa,當有兩組數字時,第一組表示抗拉強度值,單位為Mpa,第二組表示伸長率值,舉位為%,兩組數字間用“-”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