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2018 年10 月 28 日 16 時 58 分許,在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袁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經開大道由南向北(良山鎮往新餘市區)方向行駛時,乘車人鍾某 ( 13 歲)將身體伸出車頂天窗外,當車輛行駛至良山鎮八百橋村委裡元村路段,透過道路限高橫槓時,鍾某的身體與限高橫槓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鍾某當場死亡。該事故發生後,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理。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7
回覆列表
  • 1 # 山裡娃子123

    乘客頭撞限高杆死亡,就是意外事件,沒有什麼好深究的。不要去追究司機和設杆單位的責任。脫下褲子,誰的屁股上都沾著屎。

  • 2 # 恰恰無心用

    據說司機和孩子父母是好友,一起出來玩。這個孩子坐在天窗外面如果是他自己主動的,司機只是沒有及時阻止,發現限高杆後又沒有停車讓孩子下來,這個屬於應該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卻沒有預見,應屬過失犯罪。如果陰謀論一下,司機慫恿誘騙孩子上天窗,明知前方有限高杆故意不減速,放任後果發生,可能真的有故意的嫌疑。不過這事不能瞎猜,以警方調查結論為準。

  • 3 # 使用者8671755949626

    我覺得有故事殺人嫌疑。正常駕駛員應該不會發生此類情況。影片看此車速度並不是很快,當時路況應該有時間能夠採取措施、剎車、減速、變道停車或者讓坐車頂小孩回到車內。

  • 4 # 海闊峰高3526044

    如果他沒有神經病,不是腦殘患者,不是弱智,不是瞎子,就應該承擔一名司機,一個成人,應該承擔自己過失錯誤駕駛的行為負責。任何一名合格司機,合格的成人,合格的父母,都不會,堅決不會發生這種錯誤駕駛行為。作為轎車的駕駛人員,應該負責轎車行駛駕駛過程中的任何安全責任,孩子的死駕駛者應該負全責!否則社會將沒有天理,社會將畸形引導發展人們思維邏輯,和判斷力。

  • 5 # AngelN888

    個人認為故意殺人肯定說不上。第一、涉事司機和孩子家長都認識的還相約一起郊遊,而且家長能放心讓孩子坐朋友的車,那關係應該算不錯。第二、如是想有心殺人家孩子,也不會選擇這個時候和以這種方式下手吧。

    要是追究罪名,極其量過失致他人傷亡已經是極限,而且也不會是全部責任,小孩也要承擔部份責任的。

  • 6 # 我是牛頭獵

    百分百屬於故意殺人,作為成年人他完全知道把身體伸出車外的危害性,不但不加以制止還在以後得n分鐘內放縱其繼續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直到受害人死亡。

  • 7 # 椿去湫來VS海棠花開

    一般不會這樣認為的,雖然有可能,但是不常見,高智商罪犯有無數個辦法讓你死於各種正常意外。但普通大眾百姓很難遇到。

  • 8 # 胡世湘

    不能不佩服司機的超高智商,這分明就是一起謀殺案,而且水到渠成,天衣無縫。請問各位司機,行車的前方有兩米高的障礙物不入視線?如果所有人回答是,那就一律繳了你們的駕照。

  • 9 # 百百合11

    這個還是跟孩子家長有直接關係,比如家長平時沒有給孩子灌輸安全意識,孩子缺乏安全意識,導致這個孩子失去年幼的生命

  • 10 # 隨變看看1502022

    腦子進屎了嗎,人命關天的事,你也敢像這樣問,沒有證據,全憑憑空臆斷,連對生命,法理,道義,秩序最起碼的敬畏都沒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孩子不搞對像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