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和制定全縣教育、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綜合指導全縣教育、文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教育資訊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我縣教育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與外部關係,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教育體制及執行機制。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規劃。監督測評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
(五)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
(六)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的認定和管理,教育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以及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負責本縣的教師調配、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並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統籌管理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本縣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和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教育系統的資訊化建設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音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培訓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博物館事業,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教育局共設8個職能股室,其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含綜治辦)
1、負責保障政令暢通和本系統內外聯絡與綜合協調,承辦上級交辦與同級轉辦的工作;牢固樹立全域性意識,及時準確傳遞資訊;督促檢查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突發性事件。
2、負責檔案收發、傳閱、移交、督辦、歸檔、保密、報刊訂閱發行、政治學習、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做好來客、信訪接待和提案答覆及協調工作;管理好機關的財產;做好小車的排程管理。
3、做好本系統的綜合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強化學校安全檢查,整治校園及周邊環境;構建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機制,加強綜治隊伍建設。
4、抓好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完善計劃生育各種帳卡。
5、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系統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調整及培訓等工作,積極推行和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2、認真貫徹執行《教師法》,制訂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做好教師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勞動保障、補充招聘、教育培訓等工作。
3、負責做好全縣中小學的人事計劃、編制管理、人事調配、幹部任免、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及時準確的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教育股(含職成股)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水平,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快速、和諧發展。
2、依據教育法律法規,規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等辦學行為;加強教育管理,檢查、督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幫助學校全面提升辦學水平。
3、科學合理地制定教學網點調整規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發展。全面規範學籍檔案管理工作。
4、按照省市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負責縣內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材和教輔資料的審定工作。
(四)督導室
1、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2、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3、對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並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4、組織開展督學人員培訓,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
(五)社文股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藝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我縣文化事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
2、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傳統,保護和挖掘地方文化資源,組織重點體裁藝術作品的研發,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3、負責文化資訊網路建設,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的稽核報批工作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管理文化行業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七)計財股(含行政服務股、校建辦、勤辦)
1、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督查、指導全縣中小學校財產管理工作;做好全系統公共機構節能統計工作。
2、監督系統內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執行,協助做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和治理“小金庫”等工作。
3、受理服務物件申報的各類行政事項,按規定核發、辦理。
4、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建設和規劃工作;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實行動態管理。
5、負責全縣學校勤工儉學組織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開展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2、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彙總戶籍為本縣的高校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等資訊,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工作,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聯絡制度,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和向上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資訊。
3. 負責教育民生工程管理工作。做好本縣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普通高中貧困生政府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貧困生國家助學金、當年考取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政府資助金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和制定全縣教育、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綜合指導全縣教育、文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教育資訊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我縣教育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與外部關係,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教育體制及執行機制。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規劃。監督測評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
(五)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
(六)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的認定和管理,教育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以及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負責本縣的教師調配、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並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統籌管理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本縣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和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教育系統的資訊化建設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音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培訓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博物館事業,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教育局共設8個職能股室,其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含綜治辦)
1、負責保障政令暢通和本系統內外聯絡與綜合協調,承辦上級交辦與同級轉辦的工作;牢固樹立全域性意識,及時準確傳遞資訊;督促檢查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突發性事件。
2、負責檔案收發、傳閱、移交、督辦、歸檔、保密、報刊訂閱發行、政治學習、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做好來客、信訪接待和提案答覆及協調工作;管理好機關的財產;做好小車的排程管理。
3、做好本系統的綜合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強化學校安全檢查,整治校園及周邊環境;構建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機制,加強綜治隊伍建設。
4、抓好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完善計劃生育各種帳卡。
5、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
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系統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調整及培訓等工作,積極推行和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2、認真貫徹執行《教師法》,制訂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做好教師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勞動保障、補充招聘、教育培訓等工作。
3、負責做好全縣中小學的人事計劃、編制管理、人事調配、幹部任免、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及時準確的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教育股(含職成股)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水平,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快速、和諧發展。
2、依據教育法律法規,規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等辦學行為;加強教育管理,檢查、督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幫助學校全面提升辦學水平。
3、科學合理地制定教學網點調整規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發展。全面規範學籍檔案管理工作。
4、按照省市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負責縣內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材和教輔資料的審定工作。
5、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督導室
1、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2、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3、對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並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4、組織開展督學人員培訓,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
5、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社文股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藝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我縣文化事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
2、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傳統,保護和挖掘地方文化資源,組織重點體裁藝術作品的研發,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3、負責文化資訊網路建設,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的稽核報批工作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管理文化行業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4、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4、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計財股(含行政服務股、校建辦、勤辦)
1、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督查、指導全縣中小學校財產管理工作;做好全系統公共機構節能統計工作。
2、監督系統內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執行,協助做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和治理“小金庫”等工作。
3、受理服務物件申報的各類行政事項,按規定核發、辦理。
4、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建設和規劃工作;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實行動態管理。
5、負責全縣學校勤工儉學組織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開展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2、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彙總戶籍為本縣的高校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等資訊,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工作,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聯絡制度,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和向上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資訊。
3. 負責教育民生工程管理工作。做好本縣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普通高中貧困生政府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貧困生國家助學金、當年考取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政府資助金管理工作。
4、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