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為一代雄主,當政期間對行政機構進行了很大的創制。這種創制有兩條主線,一是對政府首腦丞相權力的極大壓縮,將丞相具有的參政,議政,決策的權力,以及人事任命權進行大幅度壓縮,將丞相的職權壓縮為一個政策執行結構,辦事機構,二是伴隨著丞相權力的大幅度縮減,是皇權的大幅度收權,成為實際上的政府行政首腦,特徵是將加官,散官制度化,其中最核心的標誌是成立尚書檯,所謂,總典綱紀,無所不統,成為實際上的決策,監察機關,權重超過了丞相,此即為中朝制度。侍中和尚書本是少府(掌管皇家財政,生活事物)的屬官,這兩個管職是皇權收縮,相權壓縮的產物。在與匈奴的戰爭中衛青,霍去病,均任侍中之職,也可以看出此官權重之大,是國家重大決策的參與人。
漢開國直至武帝朝,丞相為百官之長,與太尉,御史大夫合稱三公。太尉掌國家軍事,此職並不常設立,御史大夫是輔助丞相監察百官和皇室的官員,是副宰相。丞相此職主管國家一切行政,所謂,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具體而言,凡國事百官必須先上報丞相,由丞相組織官員商議之後,以丞相的名義上報皇帝批准,這可以看出宰相有參政,議政之權。重大的人事任命,需要由宰相主持廷議,在上報皇帝,這可以看出丞相有重大的人事任命有建議權,實際上還有任命權。再者,皇帝的詔書必先下達宰相方能實行,同時宰相還有封駁之權,駁回皇帝的詔令。對於屬員宰相還有先斬後奏之權,以上種種,可以看出實際上宰相是政府行政的首腦,皇帝是國家的領袖和法理的代表。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從漢文帝與宰相陳平關於宰相之職權的對話,可以看的很清楚,宰相對外要鎮撫四夷諸侯,這說明要管理軍事擘畫,於內則親民愛民,使民相安,這是掌管內政,對下屬則是使百官各司其職,這是管理官員。
丞相權重如此之中,主要還是與西漢開國功臣集團出任宰相有關。依照次序西漢到武帝朝的宰相有蕭何,曹參,樊噲,呂產,王陵,陳平,周勃,灌嬰,申屠嘉等等。這些宰相既是開國功臣,又是封國之主,因而權重,威望可想而知。如果說漢帝國是一家股份公司,皇帝是大股東,出任宰相的功臣就是小股東,這種級別的宰相與不持有股份的職業經理人宰相(權力來源於皇帝)有著量級的差別。所以,不僅地位高貴,而且權重猶大。正是因為宰相有如此大的權重,才讓想有所作為的漢武帝不得不進行抑制。
漢武帝對宰相權力進行抑制主要有兩重手段,一是將丞相之權逐漸由功臣集團的後代向平民底層的儒生進行轉變,二是以生殺予奪的權力對宰相進行打壓,以至於出現無人敢為相的局面。
丞相田蚡去職後,要麼才具平庸,要麼是毫無根基的底層平民出身。比如,才具平平的薛澤,以漢武帝之識人之明,豈能用平庸之輩,不過是有意為之。當然,丞相權力大幅度下滑是在任命海邊餵豬出生的儒生公孫弘之時。這種以賢良文學得官,毫無背景與社會地位的丞相,其權力完全來源於漢武帝的信任,自然只能以漢武帝的意志為宗旨,百官之長的丞相沒有獨立意志,也就意味著丞相參政,議政,決策,人事任命權的大幅度的被褫奪,後繼的丞相在想從皇帝手中拿回已經被剝奪的權力,再無可能。公孫弘以後的丞相也漸漸成為皇帝決策錯誤後的替罪羊,因此,丞相成了高危行業。
初,賀引拜為丞相,不受印綬,頓首涕泣,曰:“臣本邊鄙,以鞍馬騎射為官,材誠不任宰相。”上與左右見賀悲哀,感動下泣,曰:“扶起丞相。”賀不肯起,上乃起雲,賀不得已拜。出,左右問其故,賀曰:“主上賢明,臣不足以稱,恐負重責,從是殆矣。”
漢書記載,公孫賀被漢武帝任命為丞相,竟然不敢接受,接受位極人臣的丞相之位按道理說應該是趨之若鶩,原因何在?翻翻歷史書,可以找出明確的答案,公孫弘以後的丞相有且僅有一人石慶善終,其餘要麼下獄死於非命,要麼自殺,公孫賀本人後來也是被殺。與丞相權力被打壓和被殺的是是丞相屬下諸曹的廢棄,在一輪輪的被抑制之後,丞相從百官之長,淪為了皇權手下的辦事機構,在不復開國丞相之風光了。
何為中朝?中朝也就是內廷,這與丞相所轄的外朝相對應。漢朝為三公九卿制,三公以下,與皇帝關係最為密切的是郎中令之職。此職的是負責皇宮保衛,主官皇帝生活的官,直接對皇帝負責。相當於皇帝禁軍統領和生活總管。郎中令的屬下有大夫、郎、謁者,等職,主要是皇帝文學,政治,生活方面的侍從。這些人雖然沒有在政府中任職,但是是皇帝的親從,類似於大秘,因此皇帝國事多向這些人諮詢。漢武帝也透過舉賢良文學,招攬了一批人才,以作諮詢,這些人很多都青史留名,如莊助、朱買臣、司馬相如、主父偃、東方朔、等人。
這些皇帝的親從不僅是皇帝問計的物件,也是皇帝制衡以丞相為代表的政府的反對派,體現皇帝的意志。比如,就征討閩越的問題,皇帝就讓莊助與丞相田蚡為代表的官員辯論,以確定國策。這這一節可以看出,這些侍從,不僅參政,議政,甚至深深的影響政府決策,是皇帝推行自身主張,抑制丞相的代表。後來丞相權力進一步削弱,漢武帝就透過加官重建權力中心,這些加官有侍中(有此加官可以出入宮禁)、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將軍,列侯尚書都可以獲得以上加官。由於這些人都跟隨漢武帝左右,是參贊國家機要的人物,因此地位顯要,這實際上取代了丞相參政,議政,決策的權力。
中朝制度確立的標誌就是設立中書,尚書官署。為什麼這樣說?這要看,中書,尚書的職能。從漢武帝對尚書檯制度的權力設定可以看出,一是官員的奏疏可以不經外朝透過尚書檯直達內廷,並由皇帝與尚書決策,下發丞相執行,二是皇帝的旨意不在經過御史,而是經過尚書發丞相執行。也就是說,丞相完全淪為了一個執行機構,而此時尚書檯的編制不斷擴大,成為了一個下轄四尚書分曹辦事的機構,首長為尚書令,分別負責,民政,財政,外交,監察等權力的正式機構。這也就標誌著丞相權力徹底跌入谷底。
結語
因此,漢武帝設定中朝制度,本質上就是收丞相之權。而透過建立中朝制度形成了兼具決策,參政,議政,以致於設定代替丞相行政的尚書檯。在這期間,侍中,尚書又從少府屬官而走向政府機關的前臺,使威高權重的丞相徹底的淪為了一個不在參政,議政,決策,掌握重大人事任命權的執行機構,丞相權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抑制。
(本文完)
漢武帝為一代雄主,當政期間對行政機構進行了很大的創制。這種創制有兩條主線,一是對政府首腦丞相權力的極大壓縮,將丞相具有的參政,議政,決策的權力,以及人事任命權進行大幅度壓縮,將丞相的職權壓縮為一個政策執行結構,辦事機構,二是伴隨著丞相權力的大幅度縮減,是皇權的大幅度收權,成為實際上的政府行政首腦,特徵是將加官,散官制度化,其中最核心的標誌是成立尚書檯,所謂,總典綱紀,無所不統,成為實際上的決策,監察機關,權重超過了丞相,此即為中朝制度。侍中和尚書本是少府(掌管皇家財政,生活事物)的屬官,這兩個管職是皇權收縮,相權壓縮的產物。在與匈奴的戰爭中衛青,霍去病,均任侍中之職,也可以看出此官權重之大,是國家重大決策的參與人。
漢武帝中朝制度發生的背景漢開國直至武帝朝,丞相為百官之長,與太尉,御史大夫合稱三公。太尉掌國家軍事,此職並不常設立,御史大夫是輔助丞相監察百官和皇室的官員,是副宰相。丞相此職主管國家一切行政,所謂,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具體而言,凡國事百官必須先上報丞相,由丞相組織官員商議之後,以丞相的名義上報皇帝批准,這可以看出宰相有參政,議政之權。重大的人事任命,需要由宰相主持廷議,在上報皇帝,這可以看出丞相有重大的人事任命有建議權,實際上還有任命權。再者,皇帝的詔書必先下達宰相方能實行,同時宰相還有封駁之權,駁回皇帝的詔令。對於屬員宰相還有先斬後奏之權,以上種種,可以看出實際上宰相是政府行政的首腦,皇帝是國家的領袖和法理的代表。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從漢文帝與宰相陳平關於宰相之職權的對話,可以看的很清楚,宰相對外要鎮撫四夷諸侯,這說明要管理軍事擘畫,於內則親民愛民,使民相安,這是掌管內政,對下屬則是使百官各司其職,這是管理官員。
丞相權重如此之中,主要還是與西漢開國功臣集團出任宰相有關。依照次序西漢到武帝朝的宰相有蕭何,曹參,樊噲,呂產,王陵,陳平,周勃,灌嬰,申屠嘉等等。這些宰相既是開國功臣,又是封國之主,因而權重,威望可想而知。如果說漢帝國是一家股份公司,皇帝是大股東,出任宰相的功臣就是小股東,這種級別的宰相與不持有股份的職業經理人宰相(權力來源於皇帝)有著量級的差別。所以,不僅地位高貴,而且權重猶大。正是因為宰相有如此大的權重,才讓想有所作為的漢武帝不得不進行抑制。
漢武帝抑制宰相職權漢武帝對宰相權力進行抑制主要有兩重手段,一是將丞相之權逐漸由功臣集團的後代向平民底層的儒生進行轉變,二是以生殺予奪的權力對宰相進行打壓,以至於出現無人敢為相的局面。
丞相田蚡去職後,要麼才具平庸,要麼是毫無根基的底層平民出身。比如,才具平平的薛澤,以漢武帝之識人之明,豈能用平庸之輩,不過是有意為之。當然,丞相權力大幅度下滑是在任命海邊餵豬出生的儒生公孫弘之時。這種以賢良文學得官,毫無背景與社會地位的丞相,其權力完全來源於漢武帝的信任,自然只能以漢武帝的意志為宗旨,百官之長的丞相沒有獨立意志,也就意味著丞相參政,議政,決策,人事任命權的大幅度的被褫奪,後繼的丞相在想從皇帝手中拿回已經被剝奪的權力,再無可能。公孫弘以後的丞相也漸漸成為皇帝決策錯誤後的替罪羊,因此,丞相成了高危行業。
初,賀引拜為丞相,不受印綬,頓首涕泣,曰:“臣本邊鄙,以鞍馬騎射為官,材誠不任宰相。”上與左右見賀悲哀,感動下泣,曰:“扶起丞相。”賀不肯起,上乃起雲,賀不得已拜。出,左右問其故,賀曰:“主上賢明,臣不足以稱,恐負重責,從是殆矣。”
漢書記載,公孫賀被漢武帝任命為丞相,竟然不敢接受,接受位極人臣的丞相之位按道理說應該是趨之若鶩,原因何在?翻翻歷史書,可以找出明確的答案,公孫弘以後的丞相有且僅有一人石慶善終,其餘要麼下獄死於非命,要麼自殺,公孫賀本人後來也是被殺。與丞相權力被打壓和被殺的是是丞相屬下諸曹的廢棄,在一輪輪的被抑制之後,丞相從百官之長,淪為了皇權手下的辦事機構,在不復開國丞相之風光了。
皇帝收權,中朝制度建立何為中朝?中朝也就是內廷,這與丞相所轄的外朝相對應。漢朝為三公九卿制,三公以下,與皇帝關係最為密切的是郎中令之職。此職的是負責皇宮保衛,主官皇帝生活的官,直接對皇帝負責。相當於皇帝禁軍統領和生活總管。郎中令的屬下有大夫、郎、謁者,等職,主要是皇帝文學,政治,生活方面的侍從。這些人雖然沒有在政府中任職,但是是皇帝的親從,類似於大秘,因此皇帝國事多向這些人諮詢。漢武帝也透過舉賢良文學,招攬了一批人才,以作諮詢,這些人很多都青史留名,如莊助、朱買臣、司馬相如、主父偃、東方朔、等人。
這些皇帝的親從不僅是皇帝問計的物件,也是皇帝制衡以丞相為代表的政府的反對派,體現皇帝的意志。比如,就征討閩越的問題,皇帝就讓莊助與丞相田蚡為代表的官員辯論,以確定國策。這這一節可以看出,這些侍從,不僅參政,議政,甚至深深的影響政府決策,是皇帝推行自身主張,抑制丞相的代表。後來丞相權力進一步削弱,漢武帝就透過加官重建權力中心,這些加官有侍中(有此加官可以出入宮禁)、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將軍,列侯尚書都可以獲得以上加官。由於這些人都跟隨漢武帝左右,是參贊國家機要的人物,因此地位顯要,這實際上取代了丞相參政,議政,決策的權力。
中朝制度確立的標誌就是設立中書,尚書官署。為什麼這樣說?這要看,中書,尚書的職能。從漢武帝對尚書檯制度的權力設定可以看出,一是官員的奏疏可以不經外朝透過尚書檯直達內廷,並由皇帝與尚書決策,下發丞相執行,二是皇帝的旨意不在經過御史,而是經過尚書發丞相執行。也就是說,丞相完全淪為了一個執行機構,而此時尚書檯的編制不斷擴大,成為了一個下轄四尚書分曹辦事的機構,首長為尚書令,分別負責,民政,財政,外交,監察等權力的正式機構。這也就標誌著丞相權力徹底跌入谷底。
結語
因此,漢武帝設定中朝制度,本質上就是收丞相之權。而透過建立中朝制度形成了兼具決策,參政,議政,以致於設定代替丞相行政的尚書檯。在這期間,侍中,尚書又從少府屬官而走向政府機關的前臺,使威高權重的丞相徹底的淪為了一個不在參政,議政,決策,掌握重大人事任命權的執行機構,丞相權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抑制。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