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樂天派大弟子

    透漏舉報人資訊的才是幫兇,校長和它小舅子可能都是元兇,最可恨的就是這個透漏資訊的畜牲,國家隊伍裡的敗類,為啥流氓地痞那麼猖狂?那麼肆無忌憚?就是因為這些敗類從中作梗,使老百姓的聲音無法傳達到高層

  • 2 # 詩家魯拜石

    魯拜石《不殺之恩》

    學校算是文明的地方了吧校

    長算多大點兒官兒呀給操場

    提了個意見就給活埋在操場

    心有不快你就呼天搶地鳴冤

    叫屈還不謝過社會不殺之恩

    還不快謝過黑社會不殺之恩

  • 3 # 安靜的騷動

    我是幹工程的,人命案司機是不可能瞎乾的。推土機不具備挖掘功能,除非地下有個大坑,人丟下去,司機不知情的情況下推的。你要是埋個人,挖掘機更合適。

  • 4 # 劍溪曉濃

    錢少,官小,在學校還不能一人說了算,僅僅如此,就可以明目張膽地殺一個提意見的人,還埋在太陽底下,真是無法無天,好大膽。

  • 5 # 一經發現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線索,起到了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對全面破案,釐清當年的冤案的經過十分有用,而參與操場推土作業的人必須儘快緝拿歸案。

    鄧老師被害於2003年1月23日星期三,大約時間是12點之前,也就是鄧老師與總務主任姚某下象棋,後來姚某被杜少平指使他人,以拿柑子為名引姚某離開現場。

    在學校內殺人,杜某一定經過精心策劃,並與校長商量行動方案。鄧老師遇害後,屍體被杜某藏匿於床鋪下,轉移中定有其他人配合,否則很難做到,因此直接知情人不會少於3人。

    接下來,乘著夜幕降臨,杜某等人將屍體再次轉移到操場準備掩埋,推土機連夜冒雨在操場上推土作業20餘分鐘,校長這時也親自在場指揮,因此校長的出現絕非偶然的,應在之前與杜進行了密謀,並共同實施。

    推土機在很久沒有推土作業後,突然轟隆隆響起推土20餘分鐘,工地周圍應該有不少人注意到了這個細節,當得知鄧老師失蹤後,一定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聯想,因此校長和杜某最終落網伏法只是時間問題。

    聽一個老刑警說,一般出現的命案,案子最終都會被破獲,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正所謂蒼天有眼、法網恢恢。

    很多關注此事的網友都很納悶,校長怎麼會那麼的喪心病狂、幹出傷天害理的事情。其實就是校長人脈圈子大,可以利用的資源多,可以呼風喚雨,可以讓一些人為他撐起保護傘,也正應了那句話“欲讓其亡、必先讓起瘋狂”,有了一手遮天的權力,可以胡作非為,最終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鄧老師遇害後,家屬四處尋找打聽下落,因此除了學校老師外,沒有不透風的牆,施工的民工、拖拉機手等等都會得到和走漏一些風聲,大家也會自然而然地做出一些個人的分析判斷,而家屬們從獲得的蛛絲馬跡中,早已分析出可能被埋在了操場下面,這樣就可以看出其實案件並不複雜。

    問題的關鍵在於校長,他有能力控制局面,據報料:有位民井還在牆壁上提取到了血跡,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物證,但還沒有拿去做化驗,最後就不了了之了,可見是收到了不小的壓力,鑑於校長的威力,最後上述人員也都選擇沉默。這樣就使得校長躲避了16年,直至23日記者打電話時,還能自由自在地在菜市場買菜。

    鄧老師在操場下面16年,若不是這次聲勢浩大的打黑除惡行動,難免還會在操場下的大石頭下面待的更久,也可能成為長期的冤案。

    好在,惡人又因為其它犯罪行為被及時掃了出來,其它落網同夥紛紛揭發了杜某的罪行,並提供了掩埋鄧老師大約的範圍,使得冤案能夠在16年後得到重新審理的機會,現在DNA鑑定結果已經出來了,只等最後公佈結果。

    讀者與鄧老師家屬一樣看了會傷心落淚,其實受到傷害的還有16年來,那些從這個學校走出去的成千上萬學生,他們不知道曾經走過的跑道下面有他們的老師。

    許多人在悲憤之餘,都希望學校將來能夠給剛正不啊的鄧老師立個銅像,以紀念和學習他的拒腐蝕永不沾的精神,如果真的能做到確實是一件好事,針對有的人的這個提法你是否也贊成呢。

  • 6 # 研究制酸奶

    推土機推土20分鐘,掩埋了鄧老師的屍體、掩埋了鄧老師的正直無私、掩埋了犯罪分子的罪惡、掩埋了社會的黑暗、掩埋了社會的腐敗,但是正義沒有被掩埋。16年後又是推推土機讓真相大白於天下,伸張了正義!

    這個案件如果有一個責任人負了責任,就不會讓正義遲到了16年,正義的遲到是對法律的褻瀆,是對受害者的不公。希望國家一查到底,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

  • 7 # 晨曦181251802

    從案件曝光到今天這麼長時間了,推土機司機要是還活著的話,也應該早就知道了,只要不是直接參與殺人,掩埋屍體也只是個隨從,不會承擔過多的法律責任,他應該早就走到前臺了。至此,個人認為不排除當年事後已遭滅口之可能。

  • 8 # 中小學英語精修

    打黑除惡,真的振奮人心,這麼多年前的事也能翻案,真的要給一個大寫的贊。

    沒辦法,那個時候很多東西都不健全,不法分子還是很猖獗,當然,200萬的工程對於現在來說只是小工程,但對於當時來說可以比得上現在2億的工程了,利潤就算只有20萬,當時可能就可以建一座中小型樓,所以為錢殺人真的半點不出奇。

    很不幸,當時死者作為監督人,發現工程的問題,動了他人的乳酪,被殺並埋屍操場。當時發現死者失蹤,家人懷疑,卻被汙衊為捲款潛逃,但事情再沒有追查下去,直至過了這麼多年。

    其實這樣的冤案我們也聽說過,我們這邊有個有錢子弟,可能是十多二十年前吧,一個美女愛上一個窮小子,有錢子弟卻偏要美女嫁他,結果談不攏,就在村前大村下,一個晚上被殺了,家人尋冤,後來聽說和解了,可能是人都死了,對方賠錢,那就不追究了。如果放到現在,那個有錢子弟一定逃不掉。

  • 9 # 使用者8748494480363

    現在f還有其它事比如下崗職工國家給了三年再就業錢 當時對單位可是單位領導把錢自己貪汙在這一次掃黑運動中是否可以舉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養了五條今魚,不打氧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