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會游泳的魚兒呀

    戀愛期間花費的錢是為結婚的投資。這個投資可能是短期小額的,也可能是長期大額的,也可能是永無休止的無底洞最後血本無歸。

    有什麼好的方式避免鉅額損失,這要因人而異,要從交友異性的修養家庭和相處感受來均衡分析,外人是不會知道你穿的鞋子舒不舒服的。

    在戀愛期間個女友相處透過轉賬累計有30000元,加上其他約會看電影吃飯開房等的花費可能50000元都不止。可見你的確很在乎她,而她也的確很會撒嬌很懂你的心,可以幾句話就能讓你開心轉賬。

    如果是短期就轉賬這麼多錢,很大可能她把你當凱子了,不榨乾你最後一分錢是不會作罷的。

    這些全部收集後,就可以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找她還錢,如果拒不還錢也不再和你繼續交往,你可以起訴她還錢。雖然沒有欠條,這些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法院是可以受理的,罪名可能會是詐騙罪,這個罪可不輕。

    中國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時候,借條只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之一,只是因為其作為直接證據,證明力較強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條,並不是認定借貸關係存在的唯一證據。如果只有借條,沒有其他證據加以佐證,便很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你沒有女朋友借條的情況下,建議你準備以下證據: 轉賬憑證 支付利息的憑證 對方承認借款的電話錄音或者交談錄音 證明借款事實真實存在的證人 最後提醒一句,不要礙於面子以為是女朋友就不寫借條,這樣只會害了自己,畢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希望你能要來你的30000元,買個教訓,下次交友需謹慎嘍!

  • 2 # 悠悠梅vs貓小咪

    建議先正常協商,看能否讓她歸還錢。儲存證據,通話錄音,或微信記錄都行。不知道這個騙你是怎麼介定的,是真得屬於騙,還是你單方面認為的。如果是借,她不歸還,可以去法院起訴她;如果是戀愛期間正常花銷,兩人正常協商解決;如果是純屬騙財,報警吧!

  • 3 # 相忘於未來2

    我跟我男朋友相處了10年,因為我買房週轉不開給他父親借了 6萬,平時兩個人吃飯買東西有錢都是誰合適誰給,也沒挨著住。兩個人都是相對獨立的不願受管轄的性格,所以一直沒結婚,也不太想結婚。但因為借錢這事,他父親說要是結婚了這錢就不要了,不能結婚就得還,雖然說他老人家的錢我內心是打算還的,但我就看不慣這個相處了10年的男人就根本沒有打算幫我還點錢,或者說對愛的人做出一點想幫助的感覺,為什麼一直不結婚,多數也有對方沒有責任心,什麼事都無所謂,不願操心不願累有關係。還跟我說,以後要是我買房這邊環境好,就把他爹帶著過來住,我心裡很不爽,一個不願意付出的男人,還有資格開口說這樣的話,真是有點不知羞恥。但為了不還這6萬就嫁給他,我也覺得自己不願意,好像賣了自己。打算咬緊牙關度過難關,還掉這筆錢。

  • 4 # 陳小沅

    戀愛中各種藉口說借錢的都是感情騙子。我也吃過虧,買個教訓。錢不算多的話,去討債吧,得撕破臉皮,還得糾纏不清;不討吧,那是血汗錢,又不甘心被騙。總之是兩難!我的經驗是:錢財身外物,人渣自有天收!儘快走出過去,重新出發!

  • 5 # 六七年年歲歲

    談戀愛男的花了1萬,分手女的給了他3萬…這你怎麼不問問,戀愛投資你情我願,你不給,她能搶啊?還要,好意思嗎?睡了人家多少天?

  • 6 # 使用者4427659971236

    你都睡人家那麼久了,就三萬元你想要回來,你還是男人嗎,你在外面找女人也要花錢呀,還好意思說要回這錢,你這種男人就是無賴

  • 7 # 使用者36158155

    有病!3萬塊還要還?在一起的不是青春啊!我男朋友給錢都是1萬一給的那這個怎麼算?買東西都是大幾千一買的,難道分手了一樣樣算一樣樣還?是不是男人啊!女人沒給你花過錢啊……你這種人活該一輩子單身

  • 8 # 這是嘛破玩意

    要不回來了 我跟我前女友在一起時候 期間花的錢都是她的 後來分手後 她說要我還給她 我也沒錢 況且就算我有錢不還 她起訴我也沒用 男女朋友在一起拍拖期間 互相花到對方的錢那是很正常 不存在你欠我我欠你。

  • 9 # 閱歷Jour

    算了吧,我也和你有同樣的經歷,不過他己經在牢裡了,我也沒什麼想不開的,兄弟,看開點,那點小錢,很快就熱回來了

  • 10 # 同志213187592

    談戀愛不管給了多少錢女朋友,就算是女朋友錯,我也不會問她要回錢,為什麼?因為我愛她,愛她比任何東西都重要,以後她過得不好,我有錢也會繼續給她的

  • 11 # 中年油膩大叔gyl

    戀愛期間的花銷能叫騙麼?雖然花了錢,噹噹時你的心裡肯定是高興的,這種情況只能說是你看錯了人,願賭服輸,即使自己心有不甘也只能怪自己眼瞎看錯了人,就當是花錢買個教訓,忘了過去才能更好的面對未來!

  • 12 # 扛帖直男

    男人,拿得起放得下,我分手給女朋友2萬多,因為她想結婚,我只是玩玩,金錢就當耽誤她的青春了,大度點啦

  • 13 # 依品共賞

    在法律上說不清楚是贈與 還是借 有借條肯定能打贏官司 沒有借條 證據不足 不好要....

  • 14 # 韋小寶的韋

    不知道你這個女盆友是不是真的女盆友,一看就是打著幌子專騙錢的那種,能找到她這個人就不多說上去就是幹就是了

  • 15 # 滇東南66

    跟我的遭遇一樣,在一起兩個月真正在一起的加起來不到一個星期,拿走了差不多五萬塊,拿錢時候說是去看病,後來發現是被騙其實不是看病是拿去吃喝玩樂就攤牌了。答應一個月後會全部還清,可到還款日期就聯絡不上,就這樣好幾年都沒法聯絡得上她。

  • 16 # 寂寞和我牽手

    要不回來了!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你就算報警也沒用,警察會說你那是贈送

  • 17 # 名字要好記

    我也是,名義上在一起兩年多,實際在一塊不到一個星期,拿走十來萬,借的名義兩三萬,加一起差不多十三萬,現在借的也沒還,我連她家住哪都不知道感覺自己蠢的要死。

  • 18 # 人不可貌相

    那就要看你對她的瞭解和信任了,如果你認為她人品沒有問題,即使感情走不下去她也會還你的。既然也說了是借那麼你就要相信她。有感恩之心的人是一定會還你的,因為她不會輕易忘記幫過她的人。

  • 19 # 舊故里花草香

    如果是你心甘情願給她的,怎麼能叫騙?和你在一起多久加起來3萬塊呢?幾年還是幾個月?這三萬塊中有沒有一起吃飯,一起買菜的呢?如果有這怎麼算?怎麼還?有些男人其實就是這樣在一起的時候開開心心給點錢分手了各種算賬說自己花了多少錢甚至一起吃飯的錢都算在了女方頭上,當然我不除去個別女人,不愛上班專門依靠男人撒個嬌給點錢的也有,但是周瑜打黃蓋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啊,你給了她錢她給了你人就不叫騙,叫互相……

  • 20 # 李佳白008

    就憑你說的是騙走你的錢,沒準你女朋友還說你騙她的感情或者錢,只有出示合法的證據才能拿回來吧,三萬元不算多買個教訓不算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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