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kayden花子

    看孩子的意思吧,孩子想見就見吧。這樣的人最後都不會有好下場,你遇到一個視你如命的人,也會遇到一個視你如狗的人!

  • 2 # 小銜推薦

    探視權法律規定是有的。這一點無法改變。

    等孩子長大了,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到時候還是尊重孩子的意見吧!

  • 3 # 佟星

    那也得看看他為什麼會幹這樣的事?拋妻棄子,拋夫棄子做出這樣的事指定是有原因的,然後再決定是否允許他們看孩子,是不是?

  • 4 # l全球時尚l

    任何人都有探望自己兒子和女兒的權利,無論他做錯什麼,無論她經歷了多少,監獄裡的重型殺人犯都有這個權利,你的狠不應該繼續留給孩子,所以,讓他或者她去探望吧,骨肉還是親骨肉,

  • 5 # TE科技小諾

    後悔是人性最大的特點,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時候。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應該被原諒的話,那麼他的後悔或許應該得到寬容。

  • 6 # QQ空間使用者43872

    把孩子給對方,現實生活裡你覺的對方會讓你輕而易舉的探視孩子嗎?百般刁難還算是好的,不好的,完全拒絕或直接斷絕探視,現實就這樣殘酷!破裂的婚姻永遠是一場杯具!而悲劇的主角永遠是孩子!

  • 7 # 天界看凡人22058460

    很多世俗人看事情都很盲目,其實一個真正的好人,一個真正有德行的人不是去遵守誰定下來的道德倫理標準叫好人!而是一切都要以當事人當時身處的境況選擇,站在他們的親身感受取啥來評論他們的對錯!如果當事人的選擇是值得理解同情原諒的,那可能比普通只守規矩沒人情味的人更好!是她們自己的孩,誰有權利不讓他們去探望自己的孩子?不讓他們探望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他們會傷害自己的孩子!

  • 8 # 生命的過客686

    這是一個既難回答又叫人非常頭疼的問題,關健在於孩子,雖然孩子是大人離婚中的最大輸家,但婚姻畢競是大人的事,孩子也無力選擇。至於探視一事,也是為人父母的權利。

    不過現在這個人多嘴雜的社會,離婚的形式很多,所以拋妻棄子或拋夫棄子的情況也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是正常的分手,不要孩子方也給了孩子生活、以及各方面的照顧,孩子方當然要給對看孩子的機會,不是權利,因為權利是法律給的,沒有任何人有干涉的權利,但是像有些人為了自己的謂的婚姻平等,真愛自由出軌、背叛另一方與人私奔的,一句話就是那些不尊重婚姻,試婚姻為兒戲的,道德敗壞的男男女女們,不是不給他(她)們看孩子的機會,而是他(她)們的所作所為已經失去了一個為人父母的基本素質,誰也不願意把自己的孩子拿來與這種素質低下的人交流,因為這樣不但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對孩子的成長也是一個傷害,所以很多父母,就算自己再苦再累也會想辦法把自己的孩子養大,包括我也一樣,那種沒有道德、素質的母愛、父愛不要也罷,孩子小的時候他(她)不懂,長大後他(她)們會明白的,我們也無須給他(她)灌輸些什麼?

    當我今天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除了無比的心痛就是夾雜著人生的幾多悲涼,看看當下這個社會,有多少苦命的孩子過著還不如解放前孩子的生活,特別那些山區的孩子,大冷的冬天還光著腳丫子,手腳上的凍瘡還在流著血,十歲以下的居多數,大一點的照顧小的,甚至有些還有年邁的爺爺奶奶,同樣需要照顧,天了,這是誰的錯,孩子的錯嗎?人只有選擇死,卻沒有人能選擇生的權利、看到這一幕,除了心酸的淚水和默默的祈禱,希望他(她)堅強,早日脫離本不應該他(她)們所承受的痛苦,這些無辜的孩子承受著本不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之所以他(她)們還不如解放前的孩子,那時候雖然很窮,但是自己的爸爸媽媽永遠都在身邊,對於一孩子來說,他(她)們要的並不多,也不是一雙鞋,一件新衣服,而她們最需要的父母的關懷,父母的愛,如果為人父母的最起碼的關愛都做不到,就算給你們探望孩子的權利,你又有向顏面面對自己曾經拋棄的孩子,你們為了自己的私慾逃避自己的責任,給了自己孩子極大的不公平,現在你們真的找到了你們所想要的生活了嗎?這個答案也許只有你們自己才知道,天也知道,所謂人欺天不欺。

    之所以今天有這樣的問題,所以的一切都是你們自己給的,怪不得別人,不給你們看孩子的機會,是什麼原因你們自己知道,因為你們已失去為人父母資格,"衷心祝願你們幸福",為了孩子有一個美好明天,希望你們帶著你們的幸福走遠一點,給孩子留點成長的空間,他(她)們還小,她(他)們的時間還很長……

  • 9 # 素秋慈

    應該不應該,孩子說了算

    筆者好友當年就是男方背叛了家庭,剛開始除了讓對方給撫養費,基本不讓孩子和對方產生聯絡。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幾年,她也並不是很快樂。儘管對方選擇了背叛,對孩子依舊會有割捨不下的感情,尤其對方後面一段婚姻並不是想象那麼甜美,然後對她和孩子就更關愛有加,撫養費也不斷提升。

    多了幾年之後,她漸漸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模樣,心態也變得豁達,放下了怨恨和報復的心理,坦然接受了當年的事實,也有了自己的生活。而這個時候,孩子的爸爸也已經人到中年,對很多事看得比較清透,不那麼糊塗了,他們夫妻由那時候的怨偶,現在可以為了孩子彼此談心,無關風月,卻成為了比較靠得住的搭檔,或者說朋友。

    如果站在丈夫的角度,被女人拋棄自己和孩子,或者站在妻子的角度,被男人拋棄自己和孩子,就好像一隻鳥兒,少了另外一扇翅膀,鐵定很疼,甚至可能感到絕望。

    這個時候,不願意給對方探視孩子的權利,以示對於他(她)背叛家庭的懲罰,這樣做雖然不很合理,卻很合情。在情感上,這樣做無可厚非,也可以消解自己由來已久的怨恨。

    然而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只有父親或者僅有母親的愛,都是不夠健全的,不論你能給孩子多少愛,都絕對要明白,父親和母親是不能相互取代的!

    若要孩子健康成長,就不能用探視孩子的權利作為要挾對方、報復性懲罰對方的砝碼,這樣你得到的只不過是一時痛快,可是你根本不會快樂,與此同時,孩子備受傷害,對方也肯定難過。

    如果對方完全不關注孩子,不想探視了,說不定你又會感嘆人情冷暖,何苦這樣為難自己呢?糾結於過去的人,會毀掉現在和未來。

    總而言之,被人揹叛是一種沉重的傷害,想要報復和打擊都是正常反應,但情緒歸情緒,有了孩子就得回到理智上來。如果只為了自己,怎麼做都不過分,就當孩子是個沒有情感的工具。如果愛孩子,就要控制好自己的行為,不要一時意氣傷及無辜的孩子。

    祝好!

  • 10 # 莉莉愛音悅

    拋夫棄子或者拋婦棄子的人,應不應該給他們探視孩子的權利?個人覺得那些能拋下孩子和家庭的人,就不應該給他們探視孩子的權利。既然當初能狠心拋下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顧,那現在還有什麼臉來探望孩子呢!在孩子需要你的時候你又在哪呢!但是不管怎樣,我覺得應不應該給他們探視孩子?也應該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想見的話,我覺得還是應該尊重一下孩子,畢竟這個人不管犯了什麼天大的錯,他和孩子還是親人,這是怎麼也不會改變的現實。所以是否給拋棄家庭的人探望孩子的權利,我覺得可以依情況不同而定,畢竟孩子是最無辜的那個。

  • 11 # 木棉2007244

    這個問題很現實,都已經這樣了,還是從孩子的角度去考慮吧,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放下自己的感受,尊重孩子的意願。

  • 12 # 小喬2131

    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應當徵求子女的意見

  • 13 # 帶你看精彩好劇

    看孩子願不願意見他父親了 這是孩子的權利

  • 14 # 項132353586

    孩子願意,且對目前的親子關係沒有破壞,可以考慮!

  • 15 # 荷葉的美

    我覺得應該給對方探視孩子的權利。

    無論是誰的錯,不要駕馭孩子應有的愛之上。

    不要剝奪孩子的權利。不要讓孩子在有恨的環境中長大。

  • 16 # 溫柔如水的兵哥1

    應該給他這個權利,但也要追究他的扶養義務。

    孩子長大了,他一定會追究孩子的贍養義務的。

    不過,要把事實給孩子講清楚,儘量不帶個人感情,進行事實描述。

    如果他是太壞的人,讓孩子小心點,如果他是不錯的人,孩子該享受的父愛或母愛也要享受,繼承權在於他怎麼寫遺囑,但是贍養義務在於法律法規。

  • 17 # 健康就是幸福

    這個真的要徵從孩子你意願!對方是愛孩子 當然不可強加阻撓了!

  • 18 # 佛系小紅棍

    可以問下孩子,如果他願意見那就見,畢竟婚姻是大人的事,於子無涉。

  • 19 # 生命如歌6306

    一個拋夫棄子的女人有時候是不得以的,比如經常受到家暴,丈夫在外面吃喝玩樂,不回家,還有的丈夫賭博,家裡的積蓄輸光了,還借外債來賭博,還有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以上幾種情況女人拋夫棄子,可以理解,沒辦法,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來看自己的孩子啊,特別是女孩,會更想自己的母親,母親也會實心實意的想自己的孩子。假如女人有外遇,喜新厭舊,拋夫棄子,也有權利看孩子,看孩子願意不願意見母親,如果孩子不恨母親,願意見,可以見。男人拋婦棄子大多都是有了外遇,喜新厭舊,但是男人不在乎親情的多,孩子有人管是最好了,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麻煩越少越好,大大咧咧的,對孩子見面不見面都行似的,不會像女人那麼想孩子,當然也有權利看孩子,孩子也有權利想或者是見自己的父母。

  • 20 # 宇宙塵埃66

    這種人活著就是對人的稱謂一種侮辱,沒有人倫道德,沒有做為人該有的人性、擔當,還是把兩隻手放下去地上跟腿一起走路比較符合常理。還有臉見子女,我要是他子女,唾沫吐它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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