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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凡的人認真的人

    不會!傷了就是傷了。再說了,對方也沒有請求原諒啊。你才用什麼方式道歉呢?我也用同樣的法子傷你,也請求你的原諒可以嗎?

  • 2 # 陳秀華29907

    一般不會。看他受了多少報應我的心情會好受很多,你也有今天的下場完全上天賜予自取的結果。越慘越開心死了更好!

  • 3 # 餘味sweet

    借用《奇葩說》某一期結辯

    馬東說:“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終究會原諒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

    蔡康永回答:“那不是原諒,那是算了。”

  • 4 # 吾自飄飄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情,而我能做的就是送她去見上帝。

    剛開始工作的時候,有一個關係特別好的朋友,我們整天混在一起,由於都是單身住在宿舍,基本每晚都在一起喝酒聊天,後來他結婚,我把一個月的公司三千多元一分沒留,都打進紅包送了祝福。

    大家都在公司努力混,難免會和其他人出去吃飯喝酒,一天剛跟同事喝完酒回來,他也和別人喝完酒回來,可能是喝多了,他從車上下來,卡著我的脖子,說我現在可以了,喝酒都不叫他,自己混的好了,說以後不是兄弟了。

    當晚我莫名其妙而且很氣,但我沒有跟他吵,想等他酒醒以後再說,沒想到第二天他更變本加厲,四處和人說我的私事,說我到了廠裡如何照顧我,我如何對不起他。聽到這些後,我下定了決心,兄弟到此為止了,從那以後我再沒跟他說過一句話。算起來也有七八年了,都在一個公司,難免會碰上,每次為了避免尷尬,我都會提前繞開,儘量不與他接觸。前段時間我結婚,百般無奈給他發了請柬,他不來也是意料之中,沒想到他還送來了300元紅包。

    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我好,我加之報答,你對我不好,我敬而遠之。現在他已經是一個小領導了,每次聽見他的手下咒罵他,我也只是會心一笑,這種人的事真的不屑於去聽,如果有一天他離開公司,哪怕是高升,我都會開瓶好酒慶祝一下,畢竟眼不見為淨。

  • 5 # 穩評說說

    說心裡話,徹底原諒是很難的,但繼續糾纏也沒有什麼意思,“算了”又“算不了”,“算不了”又不能不“算了”,就這樣吧,在“算了”和“算不了”之間的糾結上或左或右。

    第一,根據傷害的性質,有的事“算了”,有的事“算不了”。對別人造成的傷害,有的是無意的,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刻意的,性質不一樣,一般來講,無意的傷害傷人者沒有刻意的成分,甚至對自己的過失感到後悔,這樣的傷害即使重一點也不能過於計較,但是如果是挖空心思絞盡腦汁的惡意中傷,即使沒有傷到,傷人者對自己的行為沒有任何悔意,甚至加碼加害,就不可原諒。

    第二,根據傷害的程度,有的事“算了”,有的事“算不了”。對於惡意傷害,就有一個程度問題,如果程度輕,過去的時間越長,淡化的越多;如果程度重,甚至造成刻骨銘心的傷害,即使其已受到法律的懲罰,也無法原諒,只是條件反射問題,一些涵養好的人不計較,應該屬於自控範疇,而非真的徹底原諒。 第三,根據傷害的影響,有的事“算了”,有的事“算不了”。刻意的傷害:有的影響不大,比如單位裡晉升之類的競爭等,即使在競爭過程中出現一些不好的現象,但因其影響是一過性的,很快就會被原諒而且能夠很好地合作共事;也有影響很大的,比如無中生有詆譭人格尊嚴,造成人身攻擊並在個人、家庭、單位、社會等方面影響惡劣長遠難以挽回,這就會成為一種仇恨,即使隨著時間流逝有所緩解,但要想取得徹底原諒,恐怕需要一個很長很長的過程。(謝閱互關)

  • 6 # 觀唐資訊科技張毅

    我會原諒傷害過我一次的人,他們可能是無意,大家不一定熟悉…

    我會原諒傷害我兩次的人,或許我們之間還都有問題…

    我可以原諒第三次傷害我的人,當然僅僅只是原諒…

    我無法原諒那些永無底線病入膏肓的那些人,他們可以死了…

  • 7 # 劉相成213

    1981年秋季的一天下午兩點多鐘,公安局長,政工科長,治安科長三人同時坐在局長辦公室,把我叫到局長辦我剛坐下來,三位領導的目光同時落到我的臉上。局長和顏悅色地說“相成把你找來是說一件事,呼倫貝爾市公安局通知我局一名勞教人員,送教養所前也就是昨天逃跑了。此事只有我,治安科長和你三人知道此事,這是絕密當然瞞不了局辦秘書你了。我三人也分析了一下,你畢業分配來公安局後時間不長,與外界接觸人員較少,與教養對像家屬不一定認識,其家屬說是你告訴了他們,所以兒子才逃跑的。你一定說實話有無此事,我三人不相信但是必須找你問清楚”。這晴天霹靂的問話,讓我頓時覺得如五雷轟頂。但是我心裡清楚此事與己無關,呼盟公安局檔案來後,我開啟閱畢添寫完批辦卡,交給局長後再無經辦此事,至於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無從知道了。我斬針載鐵地告訴局長“此事與我無關,請組識核查”。局長聽完我的回答說“你去工作吧,這沒你的事了”。離開了局長室回到了我辦公室的座位上,心頭一陣陰雲壓來,哪廟沒有屈死的鬼呀,教養對像家屬自己不認識,為啥說我告訴他的,其中原因何在?這件事搞不清楚這個黑鍋是背定了,這輩子的前途到此結束了,不敢在往下想了,一切交給時間去解決吧。這件洩密大事魂牽夢繞著我。

    三個月過去了,無形的壓力整天在纏著自已,一天上午突出雲開霧散,教養對像被抓獲了,經審訊得知是治安科送教養對像前一小時,一科員告之其爸爸資訊,並叮囑說“此事絕密公安局追究時,你說是公安局辦公室秘書小劉告訴的,因為這件事只有少數幾人知道”。真像大白後治安科這名科員受到了處分,但是未開除公安隊伍,此人年長我十八歲,是一位老公安人員了,我們還是一個局裡工作。不過每次他見到我,總是漲紅著臉無言以對,但是我卻象無此事發生一樣,知道他不好意思見我,因此我總是提前與他打召呼,有時他有意識的避開我,而我仍然一如既往。

    人都有七情六慾,禍害你的人真的不忌恨嗎?我是這樣想的,如果整天跟這樣的人叫叫勁,不但影響自己的工作,讓其他同事也會對自己有看法,你打我一拳我還你一腳,鬥來鬥去兩敗俱傷,不如讓大家去譴責他更好,同時也不要用對方的卑鄙行為和齷齪心理,來折磨自已。害自己的人見到自已象老鼠見到貓一樣可憐,已經夠了。殺人不過頭落地,自己又贏得什麼呢,只能落個殺人犯的罪名罷了,不要在去折騰他了,讓他自己折磨自已吧。如果你主動去報復他,他就不折磨自已了,會認為害你是害對了,他會原諒自已的醜惡心態的。總之一句話,別人要幹什麼咱佐佑不了,那是人家的事。只要自己把心放正,把路子走正,對得起良心,對得起天就可以了。忌恨別人就是在折磨自己,對方並不一定受傷害,心理並不一定受折磨,恰恰相反受折磨的是你自己,原諒別人其實也是解脫自已。古人說“用心計較般般錯,退步思量事事寬”。此題是我回答一口香,職場上有啥驚濤駭浪問題,此事雖無驚濤駭浪,當時對我也是驚心動魄。謝謝邀請。

  • 8 # 講法君

    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肯定受到了傷害,而且對你來說傷害程度還挺深,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傷害,男女感情、朋友之誼,家庭親情......,是否原諒需要區別對待,不能一概而論。 一是男女感情之間的傷害。男女之間感情結束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如果雙方是戀人,結束關係,對你造成傷害,說明你心裡還是放不下對方,這就需要慎重思考是否應該結束雙方關係,是性格不合、還是一時雙方衝動。如果是性格不合,自己無所謂原來對方,以後肯定也不會來往了,時間是最好的稀釋劑,隨著時間的流逝傷害也逐漸流失。 二是朋友之誼造成的傷害。朋友深交到一定程度時,兩者之間就會存在深厚的感情,但是即使再好的朋友,也要做到有所保留,不能把自己所有的秘密告訴對方,不能在對方面前是一個透明人,畢竟人與人之間是必須有秘密的,如果因為利益被朋友出賣時會帶來意想不到傷害,對方認錯了,可以原諒,但是自己以後要留心這方面的事情,避免再次受到傷害。 三是家庭親情造成的傷害。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夫妻、婆媳、妯娌等等之間難免會出現矛盾,出現傷害,但是這種傷害需要互相諒解,如果親人之間都不能互相原諒諒解,對其他人不知道你會怎麼樣,而且親人是生活中最不可缺的,失意時地的鼓勵、孤獨時的陪伴、高興時的風險。言而總之親情是非常重要的感情,出現矛盾傷害,需要及時溝通,化解隔閡。

  • 9 # 金鐘草根文學

    這個問題實在是痛苦,因為被嚴重多次欺騙過,又因為現在的情況讓人懷疑,所以,痛苦中,怎麼樣才能去相信這個曾經經常說假話,私下幹壞事的人呢?何況,我沒有時間跟著,也不可能經常跟著,拋開也不可能,忍受也不可能,吵架時經揭傷疤。

    唉,看到了一個現實版的穿越古代的故事。

    既然已經知道他的生長環境養成跟你相悖的價值觀,而且他並不認為是錯的,他也沒有打算為你這個現代人改變,他認為你應該順應他的世界,否則你就是不好的,不賢良的妻子。

    沒有任何的辦法可以改變你的境況,你只有好好的按照他們的審美標準做一個好媳婦,如果做不到,要內心羞慚,俯首帖耳。

    就像過去大家庭的正夫人,要容忍小妾,這是美德,否則就要被休掉。

    熬吧,熬到你成了婆婆就行了。

    與其心死不如接受可能還來得幸福些,因為你無法改變,因為你有很多的理由,讓自己不離開。那就接受,因為對方是不可改變的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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