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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65424935672

    連續的胎動只能算做1次,要間隔至少5分鐘以上的才能另算做1次。

    懷孕滿4個月後,即從第5個月開始母體可明顯感到胎兒的活動,胎兒在子宮內伸手、踢腿、衝擊子宮壁,這就是胎動。胎動的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表示胎兒的安危。正常明顯胎動1小時不少於3~5次,12小時明顯胎動次數為30~40次以上。但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有的胎兒12小時可動100次左右,只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胎動正常,表示胎盤功能良好,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胎兒在子宮內生長髮育健全,很愉快地活動著。

    當孕婦發現胎動12小時少於20次,或每小時少於3次,則預示著胎兒缺氧,小生命可能受到嚴重威脅。在缺氧初期,胎動次數會增多,由於缺氧,胎兒煩躁不安。當胎兒宮內缺氧繼續加重時,胎動逐漸衰弱,次數減少,此時為胎兒危險先兆。若此時不採取相應搶救措施,胎兒會出現胎動消失,乃至胎心消失,心跳停止而死亡。此過程約12~48小時。因此孕婦一旦發現胎動異常,決不可掉以輕心,應立即去產科求治,及時治療,常可轉危為安。

    胎動次數的觀察和計算:

    觀測胎動最好每天早晨、中午、晚上各一次,每次連續計數1小時,再將3次計數之和乘以4便可推算12小時的胎動次數。測胎動時最好取左側臥位,全神貫注,平心靜氣地體會胎動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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