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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生為你g

    看法是:一這女子相當缺得(現在這樣的人太多了),二、孩子母親社會經驗相當不足,只知道弱愛,因為孩子母親對當時孩子的受傷程度應該大至瞭解,第一時間應該抓住該女子,這才叫真正的愛孩子。

  • 2 # 大漠孤煙174392419

    昨天我在抖音上看到影片,母親跟孩子在路邊站著,小孩突然往路上跑,剛好騎電動車女子到地方,來不及躲閃,就撞上了,母親把孩子撫起,摟著孩子,騎車女子也沒下車,遲凝一會,騎車跑了。

  • 3 # 攜手同行58

    為什麼要說女子逃逸,看孩子的為什麼不把孩子看好,如果女的為躲孩子摔傷了誰該負責?要我看騎車的沒罵看孩子的就不錯了,誰讓她不把孩子看好。

  • 4 # 光耀楚天

    因為孩子突然跑向馬路被撞,孩子家長可能要負主要責任,但騎車女子撞到孩子後竟然直接逃跑,應按肇事逃逸處理,予以嚴處!

  • 5 # 使用者3064467022654

    才兩歲孩子,母親護小孩有什麼不對呢???難道是要這個母親丟下小孩去追那壞女人嗎,然後追不上,再回來小孩也不見了才好是嗎

  • 6 # 淄博熱搜

    看到這個問題後,我首先上網找到了這個事件的影片認真的看了幾遍。對於這個事件的發生,客觀上,雙方都有責任。小男孩和他媽媽責任應該更大!孩子的母親作為監護人首先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孩子的突然跑開,就是他媽媽的失責,騎車的女子由於躲避不及,撞了孩子,本是無心之過。但事件的轉折點發生在騎車女子並沒有下車檢視孩子的傷情,而是選擇了直接離開,讓事件的性質發生了根本變化,由交通事故轉變成了肇事逃逸罪。希望每個人都能記住閻良交警中隊長 陳想最後的提醒,“發生交通事故不可怕,因為交通事故都是過失而造成的,對我們每個人來說,不應該選擇逃逸,應該留在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者,保護現場。發生肇事逃逸,你的行為將構成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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