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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嘟嘟職場論道

    財務人員離職必須交接。

    離職見人品,離職了,做好交接工作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這是體現你人品的時候,做好交接工作,為公司以後的工作順利開展,而作為財務人員,交接工作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好自己。

    財務人員,我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崗位,那我就從幾個崗位分析一下為什麼要交接。

    1、出納

    這個就不用多說了吧,因為你掌握這公司的錢,不做好交接公司會讓你離職嗎?交接不是說單純的把錢交出去就行了,還要交接以前的流水明細,把賬對好了,保證沒有任何錯誤,把錢都交出去,不要到日後再找你麻煩說錢對不上之類的。

    2、一般會計

    這個基本上就是憑證和賬本,現在都是軟體做賬,但是還是有原始的憑證,都是領導簽字畫押的,還有就是一些公司的發票等等,這些都是企業不可缺少的,一旦有稅局查賬的時候,這些就是證明企業日常運營的證據,一旦有些賬務丟失,將來企業可能會被認定為逃稅漏稅,這個責任誰都承擔不起,所以一定要把憑證交接清楚。

    3、稅務會計

    這個責任是最大的,如果你離職的時候不交接清楚,就算你離職了,將來也會給你帶來很大的風險,離職要把原來在稅局留的你的資訊做變更,萬一將來公司出現問題,沒有變更稅務資訊的財務人員也會被列入黑名單,影響以將來的工作和生活。

    請記住交接的時候要有第三人在場,交了多少錢,多少憑證等都要清清楚楚,交接人、被交接人、監交人三方都要簽字,你還要留一份影印件,防止以後出現什麼問題,你有交接單會省去很多麻煩。

    這就是為什麼要做好交接,特別是財務人員,不交接的後果真的是細思極恐啊!

  • 2 # 楊輝講師

    這個問題很簡單,但對你非常重要。

    我建議你,為了保護你自己的利益,你要根據法律規定,辦理一個交接手續,將你手上的工作內容列出一個清單,向你即將離職的企業辦理交接手續。

    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你入職進來的時候沒人與你辦理交接手續,在你離職的時候就不用辦理交接手續。法律只是規定離職人員要與企業搬來交接手續,否則企業可以拒付你應得的工資。

    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之後,交接單要一式兩份,必須有你的簽名和交接人簽名、負責監督交接的企業有關負責人的簽名,三個人簽名之後,企業儲存一份,你保留一份。

    這對個人來說,其實是一種保護,因為你從事的是財務工作,萬一將來發生什麼事情受到某種法律上的追究,但如果有你簽名和企業負責人簽名的交接單,證明這一切與你無關,就不會追究到你的頭上來了。

    建議你按照法律法規來辦理離職手續!

    祝你新工作愉快!

  • 3 # 職場小心思

    首先要明白財務這個崗位是很敏感的,管著錢,管著賬,管著公司的資產,離職不交接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坑,給財務人員自己給自己挖的坑,所以為什麼不交接呢?

    交接理由一:站在財務人員本身的角度,避免背鍋。

    任何崗位離職前做好工作交接,尤其是涉及到錢的崗位,如果不交接,一旦出現了問題,公司首先會認為是你這邊除了問題,然後就會查,嚴重的甚至還會走司法程式,所以,財務崗位工作人員一定要交接工作,清清白白坦坦蕩蕩,交接清楚後既可以避免背鍋,又可以免去日後不斷被新員工打掃的麻煩。

    交接理由二:站在公司的角度,要控制一切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財務離職了,公司的錢,賬目都理清楚了嗎?如果沒有理清楚,公司運營成本怎麼核算?EBIT怎麼核算?稅款有沒有拖欠情況?

    所以,如果財務工作部交接,公司一定時間沒一定是陷入亂糟糟的狀態的,為公司有沒有盈利?盈利多少你都不清楚?怎麼開展下一步的工作呢?

    那麼,財務人員交接內容有哪些呢?

    1.印章類:財務專用章及用印記錄,發票專用章等。

    2.票據類:未使用的空白票據(銀行匯票、支票、收款收據、結算憑證等)、已使用過的存根、票據領購發放登記簿。

    3.發票類:普通發票,增值稅進、銷項發票

    4.資料類:銀行開戶登記、銀行印鑑卡、銀行對賬單,報稅資料,各類盤點表(現金,固定資產,存貨等),稅務登記證,外匯登記證,發票領用薄等。

    5.報表報告類: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表、彙算清繳報表、各項報表電子檔,董事會決議,借款合同等。

    6.內部報表報告類:管理報表、財務報表、預算報表、分析報表等。

    7.電子作業類:網上業務工作的登入賬號及密碼,U盾,複製的資料磁碟等。

    8.現金類:現金餘額以及現金初入賬記錄,做到證賬相符。

    9.會計憑證及其他會計資料。

    10.公司固定資產:辦公電腦等。

    交接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1.一定要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各司其職,認真負責的一項一項核查,直到沒有任何財務問題為止。如果發現有違反會計制度和行為,一定要報告上級領導,甚至啟動審計程式。

    2.交接清楚後,一定要三方簽名和日期,以免有一方不認賬,事後不承認。

    3.交接完畢,再出現什麼問題就是接收人的責任了,除非可以證明移交人故意隱瞞,所以一定要謹慎。

    工作無小事,有時你的一個細微的舉動可以看見你的人品,所以為了自己,請認真做好工作交接,站好最後一班崗。

  • 4 # 陪娃樂趣多

    要不要辦理交接手續

    辭職時需要不需要辦理交接手續,和你是不是財務人員沒有關係,和你是不是在試用期之中沒有關係,和你在入職時有沒有交接手續也沒有關係。

    有關係的是你有沒有做具體的工作,有沒有接受具體的工作內容,如果你已經做具體的工作了,那辭職的時候肯定要辦理交接手續。

    如果你沒有做具體的工作,或者說你做的工作重要程度非常非常之低,那你離職的時候,辦理交接也沒什麼意義。

    當然,還有一個情況,如果領導說要交接,那你就要交接,如果領導說沒必要交接,那也行。

    這裡給你如下建議:

    梳理自己的工作內容

    將這段時間之內自己具體做的工作,進行一下整理。因為還在試用期,工作時間不是很長,因此這個相對比較簡單,自己做過什麼,自己沒做什麼,應該很清楚,事無鉅細,不要遺漏任何細節的東西。在梳理的同時或者梳理之後,還要和同事或領導溝通一下,確認有沒有遺漏。

    由於財務人員是個相當較大的概念,它下面還有許多細小的分支或具體的崗位,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具體工作內容都有不同,因此你根據你自己具體的崗位職責,自己進行梳理,這個我想應該沒有問題。

    制定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

    如果公司有完整的交接流程,那就按照交接流程走就行了。如果沒有正規完整的交接流程,那你要自己制定一個工作交接清單,將前面你整理過的工作內容羅列進去來,形成一個正規的交接清單,必要時可以請領導確認,領導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刪除或者增加。

    當然填寫工作交接清單時候要注意,要將工作內容劃分重要程度,重要程度高的要優先進行交接。

    同領導溝通協調交接事項

    交接清單做完之後,就要和領導確認交接的時間,交接的物件,當然,還有一些例外事項,比如交接過程中出了問題應該如何處理,找誰處理等。

    主動交接,體現職業素養

    你本身還在試用期,那麼可能和同事不是那麼熟悉,那麼你可能和同事的關係還不是那麼融洽,你對工作的熟悉程度應該也不是那麼高,而這些都會給你的工作交接造成一定的麻煩。

    不要著急,放平心態,積極主動的去交接,同時由於財務工作的特殊性,可能會接觸到公司的一些相對機密的資料,相對機密的報表檔案,這些都要小心處理。

    職場中流行一句話:離職見人品。

    一個人的職業素養會在離職過程中體現的淋漓盡致,因此,對於曾經戰鬥過的崗位,哪怕只是短短數週,都要心存敬畏,都要認真對待。

  • 5 # 信念之行

    這個走正常程式時需要辦理交接手續的。

    只要是離職,都要做好工作交接手續,一方面是利於公司的安排,另一方面也是給自己減少麻煩。

    這麼說吧,舉個例子,我有個朋友小A,向公司提出辭職後,公司會安排人去交接他的工作,把他的日常工作內容都轉交過來,在他即將離開的那幾天,公司不會安排他做重要的工作,只是讓他做些輔助性的工作,說白了,就是打打雜。直到他離開。當然這也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考慮的。

    在小A離開後的一個星期之內,有時公司交接的工作人員還會向他詢問一些工作上的事宜,可能是當時交接時漏掉的。他也耐心的回覆了公司。

    你看,即使是做了交接工作手續,還是會有相關工作問題進行銜接,所以,辭職時辦理交接手續很重要,尤其是財務人員,沒有妥善交接的話,在你辭職後給你打電話,你會很煩的。

  • 6 # 簡平職業諮詢

    【簡平觀點】首先離職手續時一定要辦的。正如入職辦理入職手續,離職辦理離職手續一樣,遵循閉環原則。有始有終。

    更何況是財務人員,財務人員招聘離職更需要謹慎,可能會涉及到公司的機密檔案,不管是從職業修養的維度還是公司方面都需要辦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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