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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胖虎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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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野騎行
第一,做為食物店家,食物一般都是不允許退的,誰知道退掉的食物里加了什麼東西,如果是下毒,那店家就是害人害己。
第二,吃過的東西還退掉,這個食客就是沒事找事,自己本身就是居心不良。如果是為了驗證退掉的食物怎麼處理,也是原封不動的,而不應該把食物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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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87801127076
這就是寒門難出貴子的真實原因,倉稟實知廉恥,這個學生將來掙錢之後慢慢的就可能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了。這樣的學生道德上的昇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就是為什麼富裕家庭出來的孩子容易幼稚,因為他們不需要在這些事情上動腦筋,耍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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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方徒刀
怪不得古語云:寧可得罪君子,莫要得罪小人。
近日大連一名大學生自曝在網上點了一份外賣,因為自己不喜歡吃蔥,所以備註提醒店家不要放蔥,但收到時卻發現有蔥,因此堅持退這份外賣。雞賊的是他在退之前偷吃了幾塊肉,還擔心商家把自己退的外賣轉賣給別人,於是就在餐盒裡夾了張紙條作為記號,上面有其聯絡方式,並提醒誰吃到就聯絡他。結果還真有人吃到聯絡上了他。
大學生枉為大學生,讀了這麼多年的書,竟然把自己讀成了小人,也真是長本事了啊!
1、堅持退外賣,用偷吃來露出小人本色。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偷這個動作拉低了大學生的道德水平,偷吃的行為也實在是可恥的。此等小人所為是在不該是大學生輕易做出的行為。
2、偷做手腳陷害他人,怎麼看都是小人行徑。你勇於揭露店家退貨轉售的不道德行為的初衷是可以被肯定的,但是你用錯方法了,你完全可以跟蹤這份外賣,光明正大的揭露,但是你用的手段太小人所為。商家要是知道你偷吃了,知道你夾紙條了,他再不道德也不敢直接轉賣出去。你這行徑噁心到了又買到外賣的人。
3、小人所為還選擇自曝,小人得志的樣子暴露無遺。難道你不知道自己偷吃了?偷吃還自曝這種行徑,難道是已經不會對自己偷吃的行為感到可恥了,還是洋洋得意的向世人宣告自己偷吃是對的?
念在你年少輕狂,容易犯錯,有過改之即可,且不要再有如此小人作為。(PS:罵大學生不代表支援店家,這點邏輯看官們還是需要有的,之所以罵大學生是想讓其警醒,畢竟未來的路不能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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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浮生一日看盡長安花
近日,一條帶著配圖的微博內容突然火了,內容這樣寫到“點外賣因為做錯了所以退回店家,因為擔心店家會再次賣給其他客人,所以留下了溫馨提示……沒想到,所有的擔心都不是多餘的!”
原來大連某高校學生點了一份外賣,因忌口提醒商家不要放蔥,但收到外賣時卻發現裡面有蔥,只好退了餐。他擔心這份外賣會被商家二次出售,於是他在餐內放了紙條,“如果您吃到了請聯絡我……”不久他收到了一條簡訊,自己退回的外賣被人吃了。其實這也沒什麼,難不成退回去了直接倒掉嗎?那豈不是太可惜了!不過網友表示,這樣的外賣再出售確實很難讓人接受,但我們必須要明白一個事實:退回去的外賣都是要第二次賣的!絕不可能白白浪費掉!但前提是客戶沒用動過。但是讓人無法接受的,外賣送到第一個人手裡,那個客戶偷吃了幾塊肉!這就缺德了!所以整個問題的導火索不是外賣第二次銷售,而是商家的兩次不用心!第一次沒有記住商家的要求,放了蔥,店家的過失不能讓客戶買單,店家應該再為客戶重新做一份作為補償,另外一份出售了就不要再收回了。第二次是收回的外賣沒有重爐再造,而是直接轉到別的客戶手裡,就不怕客戶動過嗎?不為客戶著想只能自毀前程,也許收到紙條的客戶將不再點你家的外賣了!下次點外賣的時候,首先看看有木有紙條,再看看肉少了沒有,然後你就可以放心的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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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王簡單說
我想要是我點外賣發生這樣的事,備註了不要什麼還給我加,一定先和老闆溝通,溝通包括點的東西,我有沒有吃過,這個網友不知道有沒有和老闆溝通,是否告知老闆,東西吃了一些,才發現沒按要求做,要是和老闆說了,東西吃一點了,老闆還是要求退回去,那就不是網友的問題。
要是吃了東西也沒和老闆說,只是怕給別的客人,就留字條,那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猜想應該情況是這樣:網友一收到外賣,開啟一看,不是自己滿意的,可能是怕退回去,被老闆再給別的客人,就吃了一些,再和老闆說東西不滿意,因為沒按要求做,但是我已經吃了一些,把這個情況和老闆說,本來只是想讓老闆補發一份,老闆瞭解過,只是吃了兩片肉,五片和三片也沒多大差別,就想著退回來給別的客人。在老闆的要求下,沒辦法,只能把吃過兩片肉,總體還完整的外賣加上字條退給外賣小哥,這個外賣小哥估計也接到老闆的電話,拿到這個外賣給下一個客人送,就這樣帶有字條的外賣就到了另一個客人的手裡,也揭開了退回去的外賣到底會怎麼處理的問題。
那我們來釐清責任,網友留字條就是怕被店家再送下一個客人,要是真貪便宜,吃了就吃了,也不用留字條,誰也不知道。
那店家的問題呢?商家估計沒有把外賣退到店裡再處理一下,才沒發現字條,把字條取出。這種不是密封的食品,適合不適合二次銷售呢?我覺得不適合,沒有密封,食品安全和衛生沒辦法保障,最好的辦法是補送,不是退貨。要是無良客人在裡面放一些有害的東西,怎麼辦?很明顯不適合二次銷售,但是出現了二次銷售。這個商家是第一次這樣做?還是常常這樣做?我想這一定是這個商家的處理方法,不是偶然。
這個網友不這樣做,大家還不知道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我想這個網友一定不是偷吃,是為了不退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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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義的雞蛋醬
前幾天山東大連的一位網友點外賣的時候因為不愛吃蔥就在外賣平臺上備註不要蔥,老闆因為生意繁忙沒注意看 放了蔥,該網友收到外賣發現裡面有蔥,堅持要退掉外賣,他擔心外賣在退掉後會被老闆二次出售就留個心眼,在外買裡塞了小紙條
“你好,這份外賣是由於加了蔥被我退回去的,如果被您吃到2333333”如果您吃到了,請聯絡我,並留下了手機號碼不久該網友就收到一條簡訊,說他退回的餅果然被二次出售了,看到簡訊後特別驚訝,然後私信給營銷博主曝光了此事私信營銷博內容,大連網友提到他在退貨之前偷吃了兩小塊肉看到這雞蛋君只能說大哥,雖然店家二次出售不對,但你也不能偷吃啊,還把自己講的那麼高尚,跟外賣小哥:你自己可以,千萬別給學生吃,影響不好 真是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還有雞蛋君弱弱的問一句,山東人為啥不愛吃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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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胖帶你逛寶雞
臺北時間3月21日,大連某高校學生點了一份燻肉大餅外賣。因為商家忘記了他“不放蔥”的需求,學生選擇了退餐。面對商家“這就給你換一份”的解釋,該生懷疑商家把這份外賣又轉賣給其他人,遂留了張帶有自己電話號的字條在外賣裡。結果,當天他果然收到了其他食客的簡訊。
還有一個亮點需要注意⚠️這名退餐的高校學生將燻肉偷偷吃了兩塊。
好玩死了,無良商家二次售賣顧客的退餐,無良學生退餐還偷吃。巧了巧了,碰一起了。
這商家將已經出售,而且已經被第一位顧客退了的食物再次送餐給別人,過分,這第二位顧客估計這輩子都啊喂不會叫外賣了吧,畢竟會吃到別人退貨還被偷吃過的東西。陰影啊,再者,這位退貨的同學也是厲害,吃了兩塊肉,不是不要蔥嘛,這蔥都放了,還硬是偷吃了兩塊肉,再退貨了,牛牛。
大家都有素質點,就不會這樣了哈,這件事不知道能給外賣帶來啥影響,我看很多人下次點外賣,肯定要謹慎了嘛。
回覆列表
今天有一個有關外賣的事情火了,“一名顧客在點的外賣中,居然吃到了其他顧客留下的字條。”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回顧:臺北時間3月21日,大連某高校學生點了一份燻肉大餅外賣。因為商家忘記了他“不放蔥”的需求,學生選擇了退餐。面對商家“這就給你換一份”的解釋,該生懷疑商家把這份外賣又轉賣給其他人,遂留了張帶有自己電話號的字條在外賣裡。結果,當天他果然收到了其他食客的簡訊。值得一提的是:這名退餐的高校學生將燻肉偷偷吃了兩塊。 沐辰也是一位常吃外賣的食客,對於此事,我的看法如下: 一、商家將別人退貨的外賣轉賣給自己,確實讓人心裡不舒服。 既然外賣是別人退貨的,那麼食物肯定是不新鮮了,起碼很可能是二次加熱過的。商家將這種可能含有別人口水的食物轉賣給我,於理讓人難以接受。二、 這名學生偷吃行為讓人抓狂,缺乏誠信,沒有公德心。
儘管這名大學生由此發現了問題,可是他的行為真的讓人感覺很噁心。
私自留紙條在外賣內,非常不衛生。 退外賣就算了,確實是商家的失誤。可是你把退貨的外賣偷吃了,這就是缺乏誠信了。別的食客吃的是有你口水的食物,想想就噁心。(哪怕商家自己吃了這份外賣,你偷吃還塞紙條也挺缺德啊。) 第三,商家固然有失誤在先,且並未檢查退貨食物就轉賣出去,應該檢討。但是每份食材都有成本,大家該多多包容。 沐辰經常點外賣,看到這樣的事也很氣憤。可是氣憤過後,我們應該換位思考。食客退貨只是因為放了蔥,並不是質量有問題。每一份食物都是糧食來的,浪費可恥。如果商家把一份別人退貨,但沒有質量問題的外賣送給我,我並不會有意見。出門在外,也該體諒一下商家的難處。
最後,這名大學生退貨還偷吃,缺乏誠信和公德,應予批評。而商家並未檢查退貨的食物就轉賣出去,更應檢討。
不過,在不影響食物質量的前提下,我不介意是否是別人退過貨的。 以上,是沐辰的看法。各位小夥伴,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