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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遇春之塵境心影錄

    這裡,來說一說舊時代,說一說舊時的代社會現實、說一說舊社會中以女性詐取錢財的罪惡勾當。

    當然了,說這些,獵奇的成分很少;

    說這些,並不是要剜舊時代的瘡疤;

    說這些,是想讓大家認識真實的人性;

    說這些,是想讓大家在今昔對比中,思考人性,思考社會的進步和倒退。

    有時候,仔細想一想,所謂的文明社會,其實,只是擄掠的手段更加隱蔽了;其實,只是邪惡的面孔被化妝的效果改變了;

    有時候,冷靜想一想,所謂的人類進步,其實,只是詐欺的方式不那麼赤裸裸了;其實,只是醜陋的外形被美顏模式掩蓋了。

    這麼說,並不是要批判。

    這麼說,只是在提醒:

    提醒大家,社會的文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提醒大家,人類的進步,還要所有人不斷地努力。

    以上,算是閒言。

    下面,話入正題。

    一切,還得從詞彙的解釋開始。

    首先說螞蟻。

    這裡的螞蟻,並不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那種小昆蟲。

    這裡的螞蟻,指代的是當時社會之中的某一類。

    因為,那一類人與螞蟻有某些類似的特徵,故而,便用螞蟻來指代他們。

    那麼,什麼是白螞蟻呢?

    所謂白螞蟻,如上所述,這裡,並不是指昆蟲中的白色螞蟻或者白蟻,而是指某一類人。

    清人褚人獲(公元1635年~公元1682年)所纂輯《堅瓠集·堅瓠十集》卷之一《人以蟲名》中,有云:

    “元未。吳人呼秀才為米蟲。近呼執喪事者為桑蟲。以喪桑同音也。文易居間者為白螞蟻。差人為餓皮蝨。倉夫為倉老鼠。慣預外事者為醬裡蟲。幫閒者為蛀蟲。”

    也就是說:

    元朝末年,吳地之人,將秀才喚作“米蟲”。

    近時以來:

    將“執喪事者”喚作“桑蟲”。“執喪事者”,專事替人辦理喪事之人;“桑蟲”,亦稱“桑蟃”;螟蛉的別名。

    將“文易居間者”喚作“白螞蟻”。“文易居間者”,居間說合,促成買賣,獲取佣金之人。“白螞蟻”,即白色螞蟻,傳說產於粵中,能食銀。

    將“差人”喚作“餓皮蝨”。“差人”,舊稱官署的隸役。“餓皮蝨”,蝨子。

    將“倉夫”喚作“倉老鼠”。“倉夫”,或為管理糧倉之人。

    將“慣預外事者”喚作“醬裡蟲”。“慣預外事者”,或為經常摻和家庭以外事情的人。

    將“幫閒者”喚作“蛀蟲”。“幫閒者”,受富人豢養,以侍候他們消閒作樂,併為他們幫腔作勢的人。

    由上可知,在元末,吳(蘇州)人就已有將“文易居間者”稱為“白螞蟻”的現象。

    清人龔煒《巢林筆談》卷四《瘦馬家和白螞蟻》一節中,有云:

    “郡人有收取婦女,塗飾賣人作婢妾者,謂之瘦馬家,蓋以嬌養得名。居間謂之白螞蟻,言其無縫不棲也。此輩相為表裡,於是買妾者輒往揀擇,中意則昂其價,否則犒以零星,謂之看錢。”

    龔煒是江蘇崑山人,根據他的記載:

    當日,崑山人將那些為買賣婦人牽線的中間人,叫做白螞蟻。據其所述,這一稱呼,是取白螞蟻無孔不入、無縫不棲的活動特點。這裡的“白螞蟻”,類似於昆蟲”白蟻“。

    清人徐珂所編的《清稗類鈔·方言類》中道是,上海方言有:

    “白螞蟻,地皮房屋之掮客也,倚此營生,猶白蟻之慣喜蛀屋耳。”

    由此看來,到了上海,“白螞蟻”又指那些以地皮房屋為營生的掮客。

    關於白螞蟻,清人李漁所撰的《十二樓》(又名《覺世名言》)中,就是採用了上海方言中的意思。《十二樓》之《歸正樓》第三回《顯神機字添一畫 施妙術殿起雙層》雲:

    “到了次日,央些房產中人,俗名叫做‘白螞蟻’,慣替人賣房買屋,趁些居間錢過活的,叫他各處抓尋,要買所極大的房子,改造庵堂,其價不拘多少。”

    清人陸士諤所著的《十尾龜》中,對於“白螞蟻”,則採用的是買賣婦人的中間人的意涵:

    第十二回《梅心泉發起國貨會 袁福生空娶粉桃花》:“福生上有一兄,名叫壽生,現在仍舊在做白螞蟻,販賣人口度日。”;

    第二十四回《騙珍飾征帆赴粵水 報捕房偵探鬧申江》:“來的客人,剛剛要找老鴇,瞧光景好似白螞蟻樣子。”

    關於白螞蟻,相關資料大體如上。

    解釋完白螞蟻,其實,還有”黑螞蟻“、”出押“、”出捆“等專用詞語。

    查詢資料,關於這幾個詞語的相關記載較少、正式資料闕如,無法詳細引述,故而,只能參照下文中的記述,進行了解。

    以下內容,主要依據清人歐陽昱《見聞瑣錄》中的《黑白螞蟻》一節而成。

    話說,那個時代,在蘇州的城鄉之間,有一班媒婆,專門弄些罪惡的營生,並以此來賺取昧心的錢財。

    這些媒婆,經常出入於各種人家,只要是看見寡居的婦人、丈夫不在家的婦人、丈夫醜陋的婦人、丈夫愚憨的婦人……她們就會發動攻勢,用甜言蜜語、富貴榮華對那些婦人進行哄騙利誘,並以淫嫚之詞、猥褻之語對她們進行挑唆逗引,以撥動婦人的心絃,從而勸導她們,達到讓她們動心再嫁他人的骯髒目的。

    等到其中一些婦人被媒婆們攻陷,這些婦人再嫁之時,迎娶一方所給的迎娶錢,一般會有銀元二三百,這些銀元,全都會被媒婆門瓜分。

    當然,婦人的家中,也可得一些迎娶費用,不過,婦人家中所得,僅是媒婆們所得的十分之一,約銀元二三十而已。

    被媒婆們誘拐的婦人之中,因為種種情況,她們是無法真實再嫁的。這其中,還有一些人,願意跟著媒婆們私自逃離所在之家。媒婆們當然也很樂意帶著她們私逃。不過,媒婆們並不會那麼好心地將私逃的婦人嫁出,而是將她們帶到其他的地方賣掉。私逃的婦人姿色越好,媒婆們得到的錢財也就越多。

    這種媒婆,被稱之為“白螞蟻”。

    媒婆而外,又有一班無賴,專門以謀劃買賣婦人為職事。

    這種無賴,城中還算比較少;鄉村之間,就特別多。

    無賴們買賣婦人的事情,最開始,也是讓媒婆引誘撥動的。所以,自古以來,媒婆的惡劣,多為人厭棄,也並非沒有道理。

    媒婆們幫無賴誘動婦人時,如果誘哄不動,她們就會勸婦人進廟燒香。其間,無賴們會安排自己的同黨作轎伕,等到婦人上轎之後,就將其抬到一二百里之外賣掉。

    這類無賴,被稱之為“黑螞蟻”。

    白螞蟻、黑螞蟻在城鄉之間的躥動,進行罪惡的謀財。她們所禍害的婦人、破壞的家庭不在少數。

    此外,還有一些人,妻子被人拐走之後,他們會到縣衙控訴。十多天之後,拐騙者被找見了,他會給被拐者的丈夫數十串、或者數百串錢,這樣,此類案子也就無聲無息地解決了,最後,被拐者就成了拐騙者的妻子。沒過多久,拐騙者的妻子也會被其他人拐走,拐騙者又去縣衙控訴,沒過多久,新的拐騙者也會被找見,他會給拐騙者數十串、或者數百串錢,如此,這案子也會悄無聲息地了結,最後,拐騙者的妻子就成了新的拐騙者的妻子。這樣的輾轉拐騙,要經歷四五拐,而且是屢次控訴屢次結案。末了,婦人又回到了原配丈夫的身邊。就這樣輾轉撈錢。

    筆記作者歐陽昱在元和縣(是清代江蘇省蘇州府所轄的一個縣。)官署之中時,這樣的案子,他曾數次親見。

    另外,又有貧苦人家的女孩子,長到十三四歲時,她們的父母,會因為家中困厄,將自家的女兒出押或者出捆。

    普通人家一般不會接受女孩子的出押、出捆。

    女孩子的出押、出捆,大多是寄身在娼家。

    出押的女孩子,即使姿色姣好,容貌嬌美,才能得銀元一百左右。

    出押時,雙方議定,四、五年之後,父母會將女孩子從娼家贖回。

    出押之後,女孩子賣笑所得的錢財,全部歸鴇母所有。

    鴇母可以對出押的女孩子進行謾罵,但是不能對其鞭撻捶楚。

    這是出押。

    出捆稍有不同。

    出捆的女孩子,容顏秀麗的,可得銀元二、三百上下,是出押的二、三倍。

    女孩子的父母要親自簽訂出捆的字據。

    出捆之後,必須等到六七年之後,父母才可將女孩子從娼家贖回。

    出捆之後,鞭打捶楚,任由鴇母。當然,侮辱謾罵,就更不必說了。即使鞭打捶楚出了人命,鴇母也不需要償命。

    女孩子出捆之後,鴇母會請人,專門教授她們識字、度曲、彈琵琶等。女孩子如果不願意學、或者過程中學不好,都要被捶楚。當然,逼著女孩子賣笑,也是是必須的,這是鴇母的主要收項。曾經有一些女孩子,因為忍受不了其中的羞辱與折磨,而命喪黃泉,其數量,算來不少。

    出押、出捆,以女孩子為主。

    當然,與此類似,出押、出捆的婦人,也不少見。

    以上種種傷風敗俗的事情,除了姑蘇而外,金陵、維揚、申江等處,也不鮮見。

    世風之衰,令人感嘆啊!

    行文至此,掩卷而思:

    社會是在進步,可是,以婦人謀財的事情,似乎並沒有減少;只不過,一直都是在變換形式而已。

    這些年,鄉間媒婆的聚斂,似乎不讓古人。

    這些年,為了錢財,竟聞有公公帶領兒媳,以與人相親為幌子,騙取錢財的。

    其他種種,不說也罷!

    嗚呼!

    哀哉!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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