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礦山測量(測工)操作規程
1.煤礦測量工作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編制礦山長遠發展規劃等各項工作的基礎,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測量規程,實現煤礦測量工作標準化,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2.煤礦測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井上下測量控制系統,測繪各種礦圖滿足生產、建設和規劃各階段的需要,定期進行礦井三量,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採進行監督,開展地表與岩層移動規律的研究,進行礦區範圍內地質測量,參與礦區生產計劃和長遠發展的編制工作。
3.測量工作開始前要編寫技術設計書,施測過程和計算過程需有嚴格的校核,重要測量工作結束後要編寫技術總結並擬好資料歸檔工作。
4.對測繪儀器和工具要定期校檢,進行重要測量工作前亦必須對所使用的儀器工具進行檢校。
5.從新生產水平開始必須採用全國統一座標系統。
6.應積極引進先進儀器和裝置,推廣電子計算機和陸光測距技術,不斷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
7. 礦區地面平面控制測量
(1)在集團公司測設的四等首級控制網的基礎上測設5級加密控制網,可採用三角網,邊角網,導線網布網方法建立,其邊長,測角中誤差,導線全長相對閉合差應符合規程要求。
(2)水平角觀測所用經緯儀必須進行嚴格檢驗,進行三角測量和導線測量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程要求。
(3)光電測距儀要求定期檢驗,必須按測距儀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儀器,光電測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4)鋼尺應進行比長後再用,量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5)內業計算前應檢查外業觀測薄有無錯誤,當採用計算機進行計算時,計算程式必須先經過手算檢驗方可,內業計算數字取位應符合規定。
8. 礦區地面高程控制測量
(1)地面首級採用集團公司測設的三等水準點,在此基礎上依地形條件可用水準或三角高程方法進行加密控制。
(2)水準測量觀測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定的表格,內業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要求。
(3)三角高程測量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儀器覘標標高應用鋼尺丈量兩次,取平均值作最終結果。
9. 礦井測量
(1)聯絡測量應至少獨立進行兩次。
(2)礦井應儘可能使用定向。
(3)採用幾何定向測量方法時,對兩井和一井定向測量兩次獨立定向的結果互差分別不得超過“1”和“2”。
(4)透過立井匯入高程時,兩次結果互差不得超過井筒深度的1/8000。
(5)近井點要埋設在便於觀測和長期儲存的地點,高程基點不少於兩個。
(6)定向投點,定向,幾何定向,匯入標高的技術要求按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10. 井下
(1)井下首級控制應測設7級導線。
(2)井下永久導線點應埋設在碹頂上,應該用銅製或玻璃鋼製專用測點,統一編號。
(3)井下水平角觀測所用儀器和作業要求應符合規定表格的要求。
(4)鋼尺量邊分段丈量時最小尺段長度應大於10米定線偏差應小於,量邊時應施以比長時的拉力,每尺段以不同地點讀數3次,互差小於3MM,導線邊長必須往返丈量,丈量結果加入各種改正數後互差應小於邊長的1/6000。
(5)基本控制導線每隔300-500M延長一次,當掘進工作面接近各種安全邊界(水,火,瓦斯,老空區)及重要技術邊界時,必須以書面手續報告礦井技術負責人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等有關部門。
(6)延長經緯儀導線前必須對上次所測量的最後一個水平角按相應測角精度進行檢查,不符值不得超過規程的規定。
(7)內業計算前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外業手薄,當用計算機時應對程式進行驗證後方可使用,導線角閉合差按規定表格執行,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執行。
11. 井下高程控制測量
(1)井下水準點和經緯儀導線點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巷道中應用水準測量方法確定,所有點都要統一編號,高程點應每隔300-500米設一組,每組至少3點組成。
(2)井下水準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三角高程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2. 礦井採區測量
(1)採區測量包括採區內聯絡測量,次要巷道測量,和各種碎部測量等。
(2)採區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3)要著重注意運輸石門與上方石門的相對位置,採區邊界線位置,根據設計圖用多種測量方法進行校核。
13.施工測量基本要求
(1)施工放線應根據已批准的各種施工設計圖紙資料進行,標定後要進行檢查測量。
(2)施工測量前要有專人負責驗算有關資料,核對圖上的幾何關係是否與現場相符,有疑問時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解決,對標定所用控制點及其成果也應進行核對。
(3)檢測及標定的結果應記入專用計錄薄中並繪出草圖備查。
14. 井口標定和地面建(構)築物施工測量
(1)井筒十字中線點應在兩個不受破壞的地方埋設兩組(每組四個)大型的鋼筋混凝土基點,基點的建造應作為工業廣場的重要建築物納入設計,以便永久儲存,在此基礎上建立井筒十字線基點。
(2)井口標定的測量方法限差及應繪製的圖件按規程執行。
(3)地面建(構)築物施工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5. 井巷施工和提升裝置安裝測量
(1)立井按普通法或特殊法施工時其測量方法及限差要求按規程執行。
(2)礦井提升裝置安裝測量按規程執行
(3)標定車場及各運輸,迴風巷道的中腰線時應對設計圖上的幾何要求進行閉合驗算。
(4)最前面一箇中腰線點至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一般應不超過30-40M,在延伸中腰線時,對所使用和新標定的點均應進行檢測,巷道掘進100米
應至少檢測一次中腰線。
(5)用鐳射指向儀指示掘進方向時,儀器的設定必須安全牢固,儀器至工作面的距離不應小於70M,使用過程中要每星期檢查一次,看是否偏離規定的方向。
16. 貫通測量
(1)進行重要貫通測量前應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並報有關領導審批。
(2)貫通測量至少要獨立進行兩次,取平值作最終值,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未掘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50M。
(3)重要巷道貫通施工過程中應有比例尺不小於1:2000的貫通工程進度圖,必須及時填繪工程進展情況。
(4)貫通工程剩餘巷道距離在巖巷中剩餘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時,測量負責人應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長等單位。
(5)井巷貫通後要及時將兩端導線,高程連結起來,計算各項閉合差,重要貫通完後要進行精度分析,做出總結,總結要連同設計書和全部內外業資料一起歸檔儲存。
17. 測繪資料基本要求
(1)在基建、恢復、生產、擴建各個階段均應繪製完整的礦圖,整理出系統的測繪資料,按檔案化管理要求分類編號登記,建立使用和保管制度。
(2)各種礦圖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繪製,地形圖部分按照國家測繪局頒發的有關圖式規範繪製。
18. 煤礦基本礦圖
1)礦井必備基本礦圖種類和比例尺應符合規定表格。
(2)8種基本礦圖的繪製要求按規程並參照本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3)井田區域地形圖,比例尺1:2000,應以存航測圖為基礎,參照採礦登記批准範圍,描繪一大張透明原圖,第3至5年應定期修測一次。
(4)工業廣場平面圖,比例尺1:500或1:1000,每2至3年修測一次。
(5)井底車場平面圖,比例尺1:200或1:500,依情況及時修測。
(6)採掘工程平面圖,每個運輸水平繪製一張,比例尺1:2000,巷道可劃成單線,主要表示回採的情況。
(7)主要巷道平面圖,比例尺1:2000,迴風水平上方石門水平和運輸水平分開繪製,主要表示掘的情況。
(8)井上下對照圖,比例尺1:2000,巷道或劃成單線,每個運輸水平繪一張,主要表示井下采的情況和地面對照關係。
(9)井筒斷面圖,比例尺1:200或1:500,每個井筒一張。
(10)主要保安煤柱圖,比例尺與採掘工程平面圖或工業廣場平面圖一致,按原煤炭部制定的《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採規程》繪製。
(11)礦圖的比例尺及繪製要求按規程執行。每月5號前(遇節假日順延)向集團公司地測生產部門報交換圖,圖種如下:
① 井上下對照圖
② 採掘工程圖
④工作面採掘平、立面圖,比例尺1:500或1:1000。
19. 煤礦應具備的測量原始資料,成果計算資料,地表與巖移及各種內業計算薄,成果(臺帳)的種類和書寫格式按規程執行,並應符合地測工作質量標準化的要求。
20.礦應按要求建立巖移觀測站,定期提出總結報告。
21.地表與巖移觀測的具體要求按規程執行。
一 礦山測量(測工)操作規程
1.煤礦測量工作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編制礦山長遠發展規劃等各項工作的基礎,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測量規程,實現煤礦測量工作標準化,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2.煤礦測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井上下測量控制系統,測繪各種礦圖滿足生產、建設和規劃各階段的需要,定期進行礦井三量,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採進行監督,開展地表與岩層移動規律的研究,進行礦區範圍內地質測量,參與礦區生產計劃和長遠發展的編制工作。
3.測量工作開始前要編寫技術設計書,施測過程和計算過程需有嚴格的校核,重要測量工作結束後要編寫技術總結並擬好資料歸檔工作。
4.對測繪儀器和工具要定期校檢,進行重要測量工作前亦必須對所使用的儀器工具進行檢校。
5.從新生產水平開始必須採用全國統一座標系統。
6.應積極引進先進儀器和裝置,推廣電子計算機和陸光測距技術,不斷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
7. 礦區地面平面控制測量
(1)在集團公司測設的四等首級控制網的基礎上測設5級加密控制網,可採用三角網,邊角網,導線網布網方法建立,其邊長,測角中誤差,導線全長相對閉合差應符合規程要求。
(2)水平角觀測所用經緯儀必須進行嚴格檢驗,進行三角測量和導線測量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程要求。
(3)光電測距儀要求定期檢驗,必須按測距儀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儀器,光電測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4)鋼尺應進行比長後再用,量距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
(5)內業計算前應檢查外業觀測薄有無錯誤,當採用計算機進行計算時,計算程式必須先經過手算檢驗方可,內業計算數字取位應符合規定。
8. 礦區地面高程控制測量
(1)地面首級採用集團公司測設的三等水準點,在此基礎上依地形條件可用水準或三角高程方法進行加密控制。
(2)水準測量觀測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定的表格,內業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要求。
(3)三角高程測量的技術要求按規定表格執行,儀器覘標標高應用鋼尺丈量兩次,取平均值作最終結果。
9. 礦井測量
(1)聯絡測量應至少獨立進行兩次。
(2)礦井應儘可能使用定向。
(3)採用幾何定向測量方法時,對兩井和一井定向測量兩次獨立定向的結果互差分別不得超過“1”和“2”。
(4)透過立井匯入高程時,兩次結果互差不得超過井筒深度的1/8000。
(5)近井點要埋設在便於觀測和長期儲存的地點,高程基點不少於兩個。
(6)定向投點,定向,幾何定向,匯入標高的技術要求按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10. 井下
(1)井下首級控制應測設7級導線。
(2)井下永久導線點應埋設在碹頂上,應該用銅製或玻璃鋼製專用測點,統一編號。
(3)井下水平角觀測所用儀器和作業要求應符合規定表格的要求。
(4)鋼尺量邊分段丈量時最小尺段長度應大於10米定線偏差應小於,量邊時應施以比長時的拉力,每尺段以不同地點讀數3次,互差小於3MM,導線邊長必須往返丈量,丈量結果加入各種改正數後互差應小於邊長的1/6000。
(5)基本控制導線每隔300-500M延長一次,當掘進工作面接近各種安全邊界(水,火,瓦斯,老空區)及重要技術邊界時,必須以書面手續報告礦井技術負責人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等有關部門。
(6)延長經緯儀導線前必須對上次所測量的最後一個水平角按相應測角精度進行檢查,不符值不得超過規程的規定。
(7)內業計算前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外業手薄,當用計算機時應對程式進行驗證後方可使用,導線角閉合差按規定表格執行,計算取位按規定表格執行。
11. 井下高程控制測量
(1)井下水準點和經緯儀導線點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巷道中應用水準測量方法確定,所有點都要統一編號,高程點應每隔300-500米設一組,每組至少3點組成。
(2)井下水準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三角高程測量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2. 礦井採區測量
(1)採區測量包括採區內聯絡測量,次要巷道測量,和各種碎部測量等。
(2)採區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3)要著重注意運輸石門與上方石門的相對位置,採區邊界線位置,根據設計圖用多種測量方法進行校核。
13.施工測量基本要求
(1)施工放線應根據已批准的各種施工設計圖紙資料進行,標定後要進行檢查測量。
(2)施工測量前要有專人負責驗算有關資料,核對圖上的幾何關係是否與現場相符,有疑問時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解決,對標定所用控制點及其成果也應進行核對。
(3)檢測及標定的結果應記入專用計錄薄中並繪出草圖備查。
14. 井口標定和地面建(構)築物施工測量
(1)井筒十字中線點應在兩個不受破壞的地方埋設兩組(每組四個)大型的鋼筋混凝土基點,基點的建造應作為工業廣場的重要建築物納入設計,以便永久儲存,在此基礎上建立井筒十字線基點。
(2)井口標定的測量方法限差及應繪製的圖件按規程執行。
(3)地面建(構)築物施工測量的方法及限差按規程執行。
15. 井巷施工和提升裝置安裝測量
(1)立井按普通法或特殊法施工時其測量方法及限差要求按規程執行。
(2)礦井提升裝置安裝測量按規程執行
(3)標定車場及各運輸,迴風巷道的中腰線時應對設計圖上的幾何要求進行閉合驗算。
(4)最前面一箇中腰線點至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一般應不超過30-40M,在延伸中腰線時,對所使用和新標定的點均應進行檢測,巷道掘進100米
應至少檢測一次中腰線。
(5)用鐳射指向儀指示掘進方向時,儀器的設定必須安全牢固,儀器至工作面的距離不應小於70M,使用過程中要每星期檢查一次,看是否偏離規定的方向。
16. 貫通測量
(1)進行重要貫通測量前應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並報有關領導審批。
(2)貫通測量至少要獨立進行兩次,取平值作最終值,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未掘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50M。
(3)重要巷道貫通施工過程中應有比例尺不小於1:2000的貫通工程進度圖,必須及時填繪工程進展情況。
(4)貫通工程剩餘巷道距離在巖巷中剩餘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時,測量負責人應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並通知安檢施工區隊長等單位。
(5)井巷貫通後要及時將兩端導線,高程連結起來,計算各項閉合差,重要貫通完後要進行精度分析,做出總結,總結要連同設計書和全部內外業資料一起歸檔儲存。
17. 測繪資料基本要求
(1)在基建、恢復、生產、擴建各個階段均應繪製完整的礦圖,整理出系統的測繪資料,按檔案化管理要求分類編號登記,建立使用和保管制度。
(2)各種礦圖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繪製,地形圖部分按照國家測繪局頒發的有關圖式規範繪製。
18. 煤礦基本礦圖
1)礦井必備基本礦圖種類和比例尺應符合規定表格。
(2)8種基本礦圖的繪製要求按規程並參照本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3)井田區域地形圖,比例尺1:2000,應以存航測圖為基礎,參照採礦登記批准範圍,描繪一大張透明原圖,第3至5年應定期修測一次。
(4)工業廣場平面圖,比例尺1:500或1:1000,每2至3年修測一次。
(5)井底車場平面圖,比例尺1:200或1:500,依情況及時修測。
(6)採掘工程平面圖,每個運輸水平繪製一張,比例尺1:2000,巷道可劃成單線,主要表示回採的情況。
(7)主要巷道平面圖,比例尺1:2000,迴風水平上方石門水平和運輸水平分開繪製,主要表示掘的情況。
(8)井上下對照圖,比例尺1:2000,巷道或劃成單線,每個運輸水平繪一張,主要表示井下采的情況和地面對照關係。
(9)井筒斷面圖,比例尺1:200或1:500,每個井筒一張。
(10)主要保安煤柱圖,比例尺與採掘工程平面圖或工業廣場平面圖一致,按原煤炭部制定的《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採規程》繪製。
(11)礦圖的比例尺及繪製要求按規程執行。每月5號前(遇節假日順延)向集團公司地測生產部門報交換圖,圖種如下:
① 井上下對照圖
② 採掘工程圖
④工作面採掘平、立面圖,比例尺1:500或1:1000。
19. 煤礦應具備的測量原始資料,成果計算資料,地表與巖移及各種內業計算薄,成果(臺帳)的種類和書寫格式按規程執行,並應符合地測工作質量標準化的要求。
20.礦應按要求建立巖移觀測站,定期提出總結報告。
21.地表與巖移觀測的具體要求按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