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職責(一)
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決定,積極推行素質教育,依法治校,主持全校行政工作。
二、辦學思想明確,組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目標和計劃,並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定期作出工作總結,提出改進學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見。
三、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校教師的聘用、選拔和培訓等人事管理工作。
四、全面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教科研、德育、總務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群團組織的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
五、領導勤工儉學工作,增收節支,改善辦學條件和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六、保障教代會和工會正確行使職權。
七、改善辦學條件,最佳化育人環境,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條件。
八、審定學校招生計劃;簽署有關學校檔案、簽定與學校有關的協議、合同;簽發畢業證書;代表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請示和報告工作。
校長職責(二)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按教育規律辦學,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按照國家下達的教育計劃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系統,搞好教學常規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積極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改革和教科研活動,樹立良好的校風。
4、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聘任、調配、管理和獎懲,作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發揮教職工 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一支數量適宜、素質精良、學科配套、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5、建立健全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逐步完善學校各方面工作的評估方案。
6、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合理支配和使用學校的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搞好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7、完成上級黨政機關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校長職責(三)
1.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確定學校發展規劃和近期奮鬥目標,制定每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學校各種規章制度,並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4.指導並協調各處工作,審查各處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與教導主任共同抓好教學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瞭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從實際出發,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專案,引進先進的教學經驗,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法,以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業務水平,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學校形成團結、務實、創新的良好氛圍。
7.審定收支計劃,審批開支專案,控制開支手續,裁決教職工福利和待遇,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
8.嚴於律己,師先重範,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修養,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
9.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實際情況,作出每週工作安排,確保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10.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11.做好社會教育工作。組織家長會議,向家長宣傳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讓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情況,以取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援。
12.校長不在時,教導主任代行其職權。
校長職責(一)
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決定,積極推行素質教育,依法治校,主持全校行政工作。
二、辦學思想明確,組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目標和計劃,並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定期作出工作總結,提出改進學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見。
三、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校教師的聘用、選拔和培訓等人事管理工作。
四、全面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教科研、德育、總務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群團組織的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
五、領導勤工儉學工作,增收節支,改善辦學條件和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六、保障教代會和工會正確行使職權。
七、改善辦學條件,最佳化育人環境,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條件。
八、審定學校招生計劃;簽署有關學校檔案、簽定與學校有關的協議、合同;簽發畢業證書;代表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請示和報告工作。
校長職責(二)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按教育規律辦學,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按照國家下達的教育計劃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系統,搞好教學常規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積極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改革和教科研活動,樹立良好的校風。
4、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聘任、調配、管理和獎懲,作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發揮教職工 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一支數量適宜、素質精良、學科配套、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5、建立健全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逐步完善學校各方面工作的評估方案。
6、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合理支配和使用學校的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搞好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7、完成上級黨政機關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校長職責(三)
1.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確定學校發展規劃和近期奮鬥目標,制定每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學校各種規章制度,並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4.指導並協調各處工作,審查各處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與教導主任共同抓好教學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瞭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從實際出發,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專案,引進先進的教學經驗,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法,以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業務水平,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學校形成團結、務實、創新的良好氛圍。
7.審定收支計劃,審批開支專案,控制開支手續,裁決教職工福利和待遇,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
8.嚴於律己,師先重範,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修養,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
9.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實際情況,作出每週工作安排,確保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10.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11.做好社會教育工作。組織家長會議,向家長宣傳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讓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情況,以取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援。
12.校長不在時,教導主任代行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