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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聊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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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門555
在遼寧沒用!錦州赤山制管有限公司使行雙重違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沒經勞動主管部門審批的三班二倒(上12休24月上24O小時沒有休息日)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仲裁勝訴最後法院判決計件不支付一分錢,見2,O17遼民再55號,2O16遼O7民再50號判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遼寧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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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師這題怎麼做呀
維權當然有用,相信現在的社會力量,強大的法治社會。很多時候維權失敗,都是因為勞動者本身維權意識不足造成的。
想要維權維權意識很重要,養成收集證據的好習慣,免得到時候被人侵權還口說無憑的。現在收集證據很方便,相關功能的應用也不要太多,像是什麼全民取證之類的。收集到了相關證據,遇到類似的侵權事件我們就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拿著證據直接找相關部門投訴,甚至是拿著證據,直接找律師,走訴訟途徑。現在是法治社會,只要你有理有據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權益肯定能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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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萬江球場小店劉東
工廠會有人事部一幫人還有法律顧問專門召呼勞動糾紛的員工的!!!專鑽勞動法的漏洞!!誘導欺騙員工籤各種放棄權力的協議書辭職書,以便員工以後明白吋申權很難!!!
所以建議國家應儘快制訂應對方案:員工與工廠任何協議均須當地工會簽字蓋章以備案!!!這樣做最大程度保證員工權益,讓工會懂法,讓企業知法,讓當地政府省心省力,和諧共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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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雲中賞雲
但是,收取證據充實資料是曲折的。受理等待裁判過程是艱辛的。領到應得的獲勝回報是漫長的。
自國家重視勞動監管,權益糾紛的工作後,勞動監管部門接待方便了,受理投訴規範了。勞動謀利有糾紛,向監管部門反映,是職工維權的便捷之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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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SD的劇場
親愛的老兄,你說的問題,我身邊也發生過。部分製造業依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旺季時,尤其是趕單子期間,加班現象是存在的。
爭議焦點:1.部分職工希望透過加班獲取高工資;2.部分職工超級反感加班,又不敢言,只能發發牢騷,看到別人在自願加班表上簽字,最後也簽了字。
建議:
1.在身體允許的條件下,儘量配合加班,公司人事會按照工時制核算加班工資,同時也能為公司開源。
2.在身體不允許的情況下,與公司人事聯絡,可以申請不加班甚至是休病假,畢竟人才是最重要的。
3.身體允許只是心裡鬱悶,建議調整自己的情緒,因為心裡鬱悶會影響心情,有可能會傷害到身邊的親人朋友,她們是無辜的。
4.身體不允許且心裡又鬱悶,建議及時就醫,根據醫囑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請病假,如果公司因此對你打擊報復,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以透過勞動仲裁途徑處理(時效1年)或者向勞動監察投訴。
祝願親愛的老哥開開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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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牛二智慧法務當然有用啦
去年深圳羅湖法院就發表過一篇文章《勞動爭議案件企業勝訴率僅26%,問題出在哪?》
深圳羅湖法院民庭資深法官結合勞動爭議案件具體情況,發現企業敗訴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未及時或者根本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一起訴,用人單位就得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2、用人單位設立的規章制度未履行合法的公示程式或者未向勞動者告知,導致設立的規章制度對勞動者不具約束力。
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迫使勞動者提出辭職,在勞動者提交了相應證據予以證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就得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4、用人單位未能舉證證明辭退勞動者具有充分的事實和理由,在此情形下,一般認定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因而導致敗訴。
5、用人單位存在未足額支付工資、高溫補貼,未足額繳納社保、公積金等情形。
究其原因,企業敗訴的幾點問題常常出現,往往由於企業自身法律知識的不足,從而無法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法律風險便因此產生。
勞動者:不用怕,善於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一定要儲存證據,例如工牌、入職登記表、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考勤記錄、同事證言等等。法院是個講證據、講理的地方,千萬不要加入過多的個人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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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凡眼看法
回答是肯定的:有用!我自身的維權經歷足以說明這點:如皋南凌磚瓦廠創辦於1969年,2017年如皋市環保局因其排汙超標強拆。磚廠近5O年的歷史中,只為一個職工繳了社保費,獲此待遇的那個人就是我,我於2008年6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為我補繳社保費用,我的請求得到了如皋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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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翔哥哥224326
合法合理合情維權。作為勞動者,當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傷害時,應當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像你所述那樣,平時收集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
維權途徑:第一,找基層調解組織,單位的工會,所在地區基層的調解中心,勞動所,司法所等反應情況。
第二,政府部門。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舉報。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三,可以去法院民事訴訟。
當然還是強調,預期不要過高,過猶不及。作為個人而言,維權需要限度,對與錯其實不要那麼計較。有時候需要取捨,一家企業不管剝削如何,起碼養活了很多家庭,如果都去維權,後果也是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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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永川中公教育
近些年,一些用人單位違法的規定與做法真的不少。讓員工加班加點且不發加班費、節假日工資不執行法律規定的發放標準等等,都是侵害員工權益的違法行為。
而實際上,用人單位的錯誤做法,許多員工也知道違反法律,但是通常做法是遵從用人單位的奇葩規定,既不敢與用人單位抗爭,也不敢訴諸法律。
其原因一是目前供大於求的勞動力市場,將用人單位推上強勢位置,用人單位對員工的“飯碗”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倘若員工對於單位規定敢於抗爭,敢於維權,那麼,用人單位很容易找個理由炒員工的魷魚。
還有一個原因非常重要,那就是相關部門對於勞動者權益的維護很不到位。表現之一就是對用人單位的監管不到位。一些用人單位奇葩規定頻出,嚴重違反勞動法的做法也時常上演,但是真正為此付出沉重代價的用人單位並不多。
表現之二是對勞動者維權缺乏強有力的支撐。一些用人單位為什麼敢於出臺奇葩規定,敢於違法操作?原因就是看準了職工不敢為自己維權,不敢對奇葩規定說“不”。而員工不敢維權的原因,便是維權成本太高,弄不好連“飯碗”也保不住。
也因此勞動監察部門必須正視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這一現狀,加大對於用人單位的監管力度,對於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嚴懲。
可採取暗訪、設立舉報電話、突擊抽查等方式主動介入用人單位,發現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及時治理。同時要降低勞動者維權門檻,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當勞動者敢於同用人單位較真,敢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用人單位對這樣的員工無計可施,無可奈何的時候,勞動者的權益才能得到維護,諸如“請假費”之類的奇葩規定才有可能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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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散步的魚aaqq
我作為一個維權者很累!維權一年多還沒有賠償,因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並要求我提供二個不同姓名發工資,公司不認我是員工,認我為派遣工和我工資。現經仲裁委和法院判決認可我勝訴,但公司又上訴到中院,現等中級法院開庭!勞動者真累!但我會堅強下去,相信法院能公證判決!
單位長年要求職工雙休日加班,不給任何報酬。近期涉及環保整改問題更要求職工幾十個小時連續加班。開會專門說:不服從的秋後算賬;對身體吃不消請假回去休息的:後果自負……
就想知道:維權有用嗎?後果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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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維權當然有用的,但是要收集好證據。現在勞動監察部門管的還是比較嚴,只要企業確實存在違法事實,職工投訴並且有證據的話,那是一投訴一個準。你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維權,他們會調查並給你反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