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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桂陽十三

    各個地方因酒後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發生不少,嚴重危脅到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對於酒駕,特別是醉駕必須嚴懲。

    2017年12月8日2時許,陝西省西安市一輛小車行駛至人民路與延安路十字路口時,碰撞十字路口中心圓形花壇後失控並起火,造成車上2人甩出並全部死亡。經調查,改該事故為駕駛人飲酒駕駛導致。2017年12月16日18時許,甘肅省武威市民勤縣民左公路,一輛小車沖人正在參加發葬儀式的人群中,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經調查,該事故調查人還是飲酒駕駛所致,其他地方也發生不少飲酒駕駛所引發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為了有效治理酒後駕駛違法行為,《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確立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列為刑事犯罪正式實施。“醉酒入刑”的實施徹底打破了有危險駕駛違法行為傾向者的僥倖心理,從法律上對因“醉駕”而引發的交通肇事起到了預防控制作用。可為何酒駕,醉駕依然難以杜絕?因酒駕醉駕引起的人間悲劇一再上演?一是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華人無論是談生意、交朋友還是想提拔、搞調動,往往都是在酒席上喝著喝著就搞定了。二是一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或者懷有僥倖心理,不把酒駕醉駕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回事。可見,由於中國傳統酒文化的根深蒂固、影響深遠,以及駕駛人的個人素質、法律意識、職業道德參差不齊,致使酒後和醉駕的交通違法行為仍然難以禁止。基層公安交警部門在整治酒駕工作中,依然面臨不少的實際困難,查禁酒駕違法任重道遠。

    一、查處酒後駕駛的主要困難

    (一)基層公安交警在查糾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時,常常會遇到不少阻礙和困難。一是酒後駕駛人在透過交警執勤檢查卡點時,拒不停車或者駕車、棄車逃離;二是即使下了車,面對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器,也拒不配合,或者故意拖延,不停打電話找領導或公安內部關係說情開脫;三是裝瘋賣傻,甚至辱罵交警。此時,交警往往會有點束手無策之感。既不好採取保護約束措施,將駕駛人約束至酒醒,又不好採取必要限制武力予以制止,因而要順利取證比較困難。四是部分酒後駕駛人聯絡上的領導或者公安內部人員一旦置法律於不顧來說情,執勤交警不得不應付。如此一來,隨著時間的流逝,證據就有可能滅失,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將無法再予認定。

    (二)警力不足和酒駕的特殊性,使得查處酒駕執法辦案難度大。目前,基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但受編和財力的制約,警力嚴重不足,由於酒駕醉駕行為的特殊性,造成查處酒駕執法辦案難。一是查獲酒駕難。醉駕入刑後,醉酒者將以刑罰,特別是公職人員將面臨被開除的後果,勢必導致一些醉酒駕駛人逃避處理和打擊的意向更為強烈、方法更為多樣、手段更為極端。而個別交警礙於情面和權勢,私自放人。二是現場取證難。偵辦醉酒駕駛等危險駕駛罪,必須同時取得酒精檢測的證據和當事人駕駛車輛的證據,兩者缺一不可。而這兩份證據的取得,都是有很強的時效性,必須在查處現場當場提取。同時取得的證據必須客觀真實,能夠證明犯罪人實施危險駕駛犯罪行為,形成證據鏈。三是執法辦案難。醉酒狀態下的駕駛人為逃避交通部門查處,極易採取極端的方法,如逃跑、自殘、穿越道路等造成自身傷亡。另外,偵辦醉酒駕駛罪的要求高,期限短,因此交警辦理酒駕案子往往有畏難情緒。

    二、酒後駕駛屢禁不止的原因

    查處酒駕難,更難在酒後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禁而不止,為什麼呢?

    (一)對酒文化的曲解和受社會環境影響。縱觀古今,酒被視為一種精神載體。所以,在中國社會環境下的交際應酬,走親訪友,同學聚會,就為酒駕提供了“良好平臺”。絕大多數“酒駕”者系親朋聚會時“我就喝幾口”、“不喝不行”。因此,如果不能正確傳承酒文化,酒後駕駛就難以根除。

    (二)僥倖心理作祟,存有僥倖心理的酒駕駕駛人一是認為交警不可能天天查酒駕,被查機率小,一旦被查能跑就跑,或者乾脆棄車而逃,過後不承認喝酒;二是認為自己喝酒面不改色,即使被查也看不出來;三是認為自己喝的不多,不會影響安全駕駛;四是認為喝點酒沒關係,被查了找關係來說情。

    (三)自身素質低下和法制觀念、安全意識淡薄。不少機動車駕駛個人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淡薄,對相關酒駕的法律法規理解不深,對酒後駕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

    (四)警力不足,查處酒駕效果大打折扣。警力嚴重不足,只有大量招聘輔警,但輔警沒有執法權,從而影響執法效果。

    (五)交警孤軍作戰,宣傳不夠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禁止和杜絕酒駕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力量齊抓共管,但實踐中一般只有交警部門孤軍作戰,由於缺乏警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難以普及到社會各個方面,由於警力不足,平時路面查處酒駕行為幾乎為零,只有在專項行動中才有規模查處酒駕,導致很多駕駛人心存僥倖,飲酒後挺而走險。

    (六)代駕市場缺乏法律支撐和統一引導。中國目前代駕市場混亂,缺乏法律支撐和統一引導。既沒有任何針對酒後駕駛代駕方面法律層面上的管理規定也沒有工商部門經營專案中酒後代駕這一項,交通管理部門也無相關機構對酒後代駕公司進行管理。

    三、如何提高整治酒駕效果

    (一)公安交警要不斷提高查處酒駕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政治業務素質,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交通警察要堅決做到依法辦案、公正執法,確保對涉及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每一起案例都查驗到位,杜絕人情案,關係案的發生。二是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式,提高執法辦案水平,細化車輛攔查,酒精檢測儀使用,血樣提取、檢測等要求,三是接受社會監督,面向社會公眾及時公佈監督電話和相關資訊,積極徵求群眾對治理酒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將查處酒駕工作置於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下。

    (二)增加基層公安交警警力,加強常態治理,建立查處酒駕的長效機制。集中整治酒駕專項行動極大震懾了酒駕違法行為駕駛人,但這種風暴時間短,因此要注重常態話管理,建立查處酒駕的長效機制。

    (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制止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嚴禁酒後駕駛,淨化道路交通環境,不能只考交警部門單打獨鬥,需要社會各界配合,調動各方積極性,特別是需要新聞媒體的參與和監督,各地政府強力介入。政府機關要起帶頭作用,對本單位駕駛人實行酒駕零容忍,凡是查到酒駕,依法依紀處理到位。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交警部門要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和藉助各類媒體和宣傳工具,大張旗鼓地宣傳酒後駕駛的危害性,號召全社會都參與到制止酒駕行動中來,一要有針對性開展行動,針對不同物件,採取不同的宣傳教育措施,二要突出飯店,酒樓,酒吧等重點,從源頭上消除酒後駕駛的隱患,三要與教育部門緊密合作,抓好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中小學生的文明交通習慣。

    (五)建立個人酒駕與信用制度,透過經濟手段達到約束酒駕違法行為的目的。經濟杆槓對利益驅動的調節直接關係到人的積極性,因此對於酒駕的管理也可以考慮引入經濟調節機制。公安部門應與保險公司、銀行系統聯合制定相關政策,將駕駛人的酒後駕駛行為與個人的信用度掛鉤,從而刺激駕駛人從自己的切身經濟利益出發,主動拒絕酒後駕駛。

    (六)鼓勵代駕,透過行業興起解決實際問題。酒後駕駛、特別是醉酒駕駛,已成為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殺手,因而在不少大中城市,酒後代駕已成為酒店與娛樂服務業的重要衍生服務,酒後代駕服務在酒駕嚴查嚴處的今天,不僅為會飲酒的有車族朋友提供了一個相當安全的選擇空間,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酒駕違法行為的發生,客觀上減少了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應該大力倡導和鼓勵。

    總之,查禁酒後駕駛是一項社會化的系統工程,也將是一場長期性的,艱鉅性的工作,需要全社會交通參與者的關心支援,共同參與,更有賴於駕駛人綜合素質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因此,駕駛人嚴守交通規則,酒後自律不駕車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讓機動車駕駛人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加強自律,把自律和他律結合起來,酒後駕駛的現象才會得到根本遏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局面才能真正得到實現。

  • 2 # 河北青年報

    帶著孩子竟敢酒駕 石家莊倆男子被查

    14日晚,石家莊市公安局交管局機動大隊二中隊在中華北大街與曙光路交叉口夜查酒駕,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共查處19起酒後駕駛,其中12起涉嫌醉駕。

    在被查處的酒後駕駛人員中,有兩位男士比較引人注目,他們各自帶著一個孩子,在接受民警檢查的間隙一直打電話,希望家人儘快來將孩子帶走。

    當晚22時許,市民孫先生抱著4歲的兒子等待了一個小時,家人還沒有來到,孩子趴在孫先生的肩上,臉上還掛著淚痕。

    22時30分許,終於趕過來的孩子媽媽,接過孩子將孫先生一通指責。“說你多少遍才能聽,你自己不要命別帶著孩子!”孩子媽媽十分氣憤。

    無獨有偶,劉先生也在酒後駕駛時,讓兒子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據介紹,劉先生在中華北大街與曙光路口附近的一家廠子裡工作,中午和客戶談事,喝了點酒,吃完飯已經下午三點多鐘,他休息了一下就開著一輛小皮卡前去送貨,車上一直拉著自己的兒子,工作結束後,又開車拉著孩子回家。看著爸爸被民警叫去接受檢查,劉先生6歲的兒子一臉“驚恐”。

    民警介紹,酒後駕駛危險多,尤其駕駛員還帶著年幼的孩子,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民警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編輯/王亞偉

  • 3 # 路人qcc

    酒駕引起的事故太多了,雖然現在宣傳力度很大,但是依然有人心存僥倖鋌而走險。感覺還是和中國的酒文化有關。但是很多時候就是一次的貪杯就會釀成一輩子的後悔。還是要加強打擊力度消除這樣的僥倖吧!這應該是整個社會都努力去做的事情而不是交警一家的事!畢竟我們每個人都是交通參與者。

  • 4 # 高速警事

      2017年喝酒開車處罰標準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規定,雖然有,但是過輕,這也是造成目前酒後駕車,並且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7年醉駕處罰標準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醉駕要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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