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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為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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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魚磊衛靜
一個老冒提的問題而己。
一、誰是酒場英雄
1、關於酒場競技。
(1)、行拳猜令。這個在全國分為好幾種。在八九十年代可謂風光了幾十年。那時,那個飯店聲大,就證明其生意好。在場之人輪流上陣,好不熱鬧。還有人集各種行拳猜令法於一身,著實顯擺了一通。
大聲行拳猜令,包括老虎槓子等等,著實散發酒氣,也增加了酒量。
行拳猜令賽什麼?一是這個技藝的熟練程度。二是一定的智力。三是感知能力的比拚。四是運氣。這個方面可以論英雄,可是,這樣的英雄又能幹什麼?!
可是,隨著城市的不斷擴大,人口密度的不斷上升,人們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現在再行拳猜令,就是噪音擾民,就是粗魯不堪。留意觀察一下市民對自己生活場所和工作場所附近的夜市的卑視態度,就知道現在的民心民意了。
(2)、搖擲骰子。這個噪音不大,散酒也不大。許多飯店桌子上放著。
實話實說,我29一4O歲是酒場干將,對手不多。由於太傷人,之後從未與人拚酒拚拳。也就未搖擲骰子了。我想這個對一般人無什麼技能性,就憑運氣。對感知骰子高人,才存在技術搏弈。
2、勸酒能力。這個取決幾個因素,一是勢,也就是以勢壓人,以勢逼人。包括權勢,其他要用此人的勢等等二是交情。關係越好越管用。還存在個多年不見的情誼。三是口才、技巧和死纏爛打勁。
這些主要適用於八九十年代。那時人們的觀念是讓人喝的越多越顯熱情,喝倒一到幾個,各方面才高興,還有不少人到處傳。可是現在呢?現在人們普遍認為勸酒是害自己,認為是對自己的不恭,甚至是一種挑釁。在這樣的環境下,你還勸酒嗎?!反正素質高和比較高的人都不勸酒了。那麼,勸酒還算本事嗎?!
3、酒量比拚。決定酒量的主要因素,依次為遺傳,磨練和心情。
就中國同胞來說,四十幾度白酒二、三兩就算一般了。半斤到一斤就是好酒量了,一斤二兩以上的人就是變態。可是,還有人一兩就醉,更有沾酒就醉的。
其實,酒場最可怕的人是滿頭汗的,經常小便的,以及一些滿臉通紅的。這些人是邊進邊排洩蒸發,對身體的危害是有限的。最差的是滿臉傻白的,正在危害著肝和胃。也有面不改色的酒襄子,據觀察短期內無事,到老年後偏癱等不少。
4、我告訴你誰是酒場英雄。只有懂得養生,意志堅定的穩重者是英雄。他們不能沾酒的,堅決不沾,誰勸也不沾。能喝一二兩的喝一二盅,能喝半斤的喝一二盅到三五盅,能喝一斤的只喝幾盅到三兩。他們當時根本就未失去什麼,他們之後由於很少傷身體的行為,往往落個健康的身體。
能勸善勸者和能喝者,未醉和醉的都是兩敗俱傷。為什麼?一是能勸善勸者能讓別人多喝,甚至喝高,自己也不會少喝的。如果是酒量小的,也會喝高的。如果是酒量大的,雖然沒有喝高,也會喝的夠嗆的。況且,放在八九十年代,被勸者反感的很少。可是,現在的人絕大多數會反感的,甚至會尋機報復的。
二是能喝者在酒場致醉率較低是事實,但是,太多的酒精進入人體,總是對人有短期內的危害和長期的隱患的。
三是醉酒者就更不用說了。就象大病一場一樣。其他危害在文後專門敘述。
二、關於酒的功勞
1、以酒為媒交友及辦事。
(1)、這個在八九十年代很興時,似乎也很管用。那時人們之所以那樣,我分析不外乎幾個原因,一是剛從缺酒年代過來,那時不僅缺酒,也缺好吃好喝。酒場剛好滿足。二是那時人們對酗酒的危害性認識還不足。三是那時似乎就這一個渠道。
可是,現在還有用嗎?現在許多人很注意養生的,他們避酒局只怕避不及呢,你還設酒局求他辦事,那不等於在害他嗎?他領情嗎?!
(2)、還有比酒更理想的不少手段。一是品茶。品茶具有更廣泛的接受性,幾乎無人不能飲茶。茶對人只有好處,公認的健體增壽品,未見什麼副作用。現在的好茶高價茶也不少,也可以慢品慢聊,甚至於海聊。並且,現在還有茶師服務於左右,好不雅性。
二是咖啡屋。這個在歐美時興。少飲還是可以的,多飲了會上癮的。
三是唱歌。現在的許多人是喜歡一展歌喉的。唱的好的覺得雅意,唱的差的可以釋放壓力。
四是以棋會友。圍棋、象棋、國際象棋、軍棋、跳棋等等。
五是健身房。是一些人愛去的地方。
六是球場。Golf,蘭球,羽毛球,乒乓球,檯球等等。
七是垂釣。也有一些人愛好。趣味無窮。
2、酒的功勞在於適度。一是可以飲的少斟,可以活血化瘀,怎不雅意?!
二是在外用餐,少飲,既可活血化瘀,又可消毒。
三是在寒冷的環境,適度飲用,的確可以驅寒。
四是在艱苦困難的條件下,酒還可以代替酒精療傷。
五是一些難以入睡的人,睡前喝兩盅,應該是有助於睡眠。
3、所謂的酒文化,只不過是商家趁八九十年代的有利時期炒作起來的。在文明人們那裡已沒有什麼市場了。
三、酗酒的嚴重危害
先說一下自己十一年(29一4O歲)為應付工作,不得不拚酒的狀況。我屬於量大拳厲害,並且,還沉穩之人。就這樣,也喝軟過兩次,喝高過十次上下。一是喝軟後,意識似乎還清醒,可是,行動己經不由自己了,對外的感知也麻木了。我兩次都軟在同學家,也就是中餐拚酒,晚餐又拚酒,完了去應同學的邀酒。也就是說丟人丟在同學家了,己成幾十年笑柄。
二是喝高後為索醋解酒,還與服務員發生過誤會。
三是我喝高無侵略性,可是,嘔吐和乾咳是很令人厭,很丟人的。自己受罪,噁心別人。
四是每次喝高後,就象大病一場。第二天可上班,可是,精神不佳,食不甘味。
1、可以請教一下醫生。總體上是嚴重破壞自己的身體,進而縮弱自己的生命力。一是酗酒對自己胃、肝等器官的危害是很大的,有的人為此切除一半胃。
二是我觀察一些一斤多到兩斤多不醉的熟人,大多在五六十歲就偏癱,腦梗等等。
三是不少人喝高一次,就好象大病一場一樣。
四是對夫妻關係的影響不可小看。
五是這幾年死在酒場的人還少嗎?!我小區近三年就有兩人。家庭損失,酒友損失和麻煩。
六是一旦酒精中毒,想戒是很難的。
2、一些喝酒後易張揚,甚至具有侵略性的人,對社會危害更大。一是喝高後,到處亂吐,甚至隨地大便。丟人現眼,噁心反胃。
二是在社會騷擾不斷。要麼在娛樂場所亂說亂嚷,讓眾人生厭。要麼給異性打電話,尤其是半夜打電話。等等。每個小區都有一至幾個這種毒瘤,人不人,鬼不鬼,成會一種公害。
三是成為治安高發點。稍有不慎,便與人糾纏,吵罵,甚至大打出手。打傷打死時有發生。
四是上門騷擾,導致大的刑事案件。
五是摔東西,打老婆,甚至殺老婆的都有。
3、城市現在己是車水馬龍,喝酒後的危害更加凸顯。一是酒駕醉駕就等於一隻老虎進城,輕則被罰被關。中則造成一般交通事故。這些年因此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在全國各地著實不少。可以說就是自己車毀人亡,妻離子散的結果,也連累攤上的人車毀人亡。對社會的危害是巨大的。
二是喝高後神智不清,若無人陪,也易成為車軲轆下的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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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同偉
確實,酒場會喝不算本事,會勸酒才叫“真本事”,但請記住是在酒場,走出酒場就沒本事,充其量就是憑酒興撐起來的本事。大凡勸酒者都是察言觀色,套近乎拉關係有事相求抑或對領導畢恭畢敬。
生活裡免不了應付酒席,遇到什麼節日或高興的事,都會邀約朋友助興喝兩杯,其樂融融,禮節性的敬酒勸酒,好象是我們的一個傳統,因為有酒,宴席才顯得隆重鬧熱,朋友之間才打開話匣子,互訴衷腸,加深親戚朋友間的感情,是很正面的。
但是,其它業務上的酒場確實不敢恭維,各懷心思,勸酒者都是彬彬有禮,左敬一杯右敬一杯,或划拳猜令,或翻牌數籽,要不鬥地主等,換多種喝法,只要赴宴者喜歡的方式能喝就行,勸酒者一一奉陪,在酒過三巡後,才步入正題,“××兄弟,那事一定得擺平”“××領導,那事網開一面”等,一般這個時候很多事情都會“妥善解決”,勸酒者此時的確有真本事,兩場酒下來就解決了後顧之憂。我們主張用酒文化去感染別人,甚至對有幫助的人以美酒相待,我們是禮儀之邦嘛,重人情的國度,但不應該在酒場上當作自己交易的籌碼,更不能把會勸酒視為真本事。
畢竟,酒超量傷身,酒過量誤事,會喝酒不算本事,會勸酒更不算真本事,平常的以酒待客才是生活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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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水900
能喝酒當然是天賦,會勸酒是高人。二者都是老天爺賞飯。會勸酒需要功力,懂人性和懂社會階級等級劃分,懂文化傳統和個體尊卑。這個更需要修養。非一般人能作為。最好是能喝酒,天賦無需鍛鍊,而懂勸酒需要太多知識和修為,不太容易實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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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從此我的世界不在孤單
會喝酒是一種本能,需求,宣洩,或者麻醉,往往是單純的,結果是爛醉如泥矇頭大睡。
會勸酒,是社交,講究藝術,才能,口頭能力的表達,讓對方喝的欲罷不能,最終結果是世人皆醉我獨醒。
回覆列表
個人認為會勸酒那不叫本事。那叫陰險。而且毫無意義。酒場上一定要喝多才能辦成什麼事嗎?還是喝多了之後大家就一定高興嗎?無非是最太的醜態百出。一個人的綜合素養不是在這裡看出來的。酒是助興的。而並不是達到個人目的的一種工具。大家都知道酒多傷身。一味的勸酒。或者自己也喝得沒點大醉,有什麼好處呢?對家人負責嗎?君子之交。並不是這種情形。無論是朋友聚會還是商業酒局,大家應該點到為止。仁義在先。禮貌相伴。不喝酒也從來不勸酒的成功商人多的是。不喝酒也不勸酒的人且受人尊敬的也大有人在,還是學習正道兒吧。這是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