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專案監理規劃或安全監理方案,並簽署意見,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實施。監理規劃或安全監理方案應明確安全監理的範圍、內容、工作程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並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監理工作依據;
(2)安全監理工作目標;
(3)安全監理範圍和內容;
(4)安全監理崗位設定、人員分工和職責;
(5) 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及措施;
(6)安全監理工作程式;
(7)擬編制的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一覽表。
2、對中型及以上專案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人員應當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做到詳細、具體,且有可操作性。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2)工程的概況、特點和施工現場環境狀況;
(3) 安全監理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
(4) 監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5)檢查記錄表。
3、專案監理機構應注重安全監理交底工作。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將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向相關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專案監理機構應將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有關安全監理的內容、程式、方法、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及有關事宜向施工單位進行交底;專案監理機構宜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有關事宜告知建設單位。
4、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並簽署審查意見。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如審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專案監理機構不得簽發開工令。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並報告建設單位。
5 、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審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並簽署審查意見。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如審查不符合要求,專案監理機構應不予透過,並不得簽發開工令。
6 、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對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查,並做好審查記錄。施工報審表中涉及的檔案資料應有具體附件。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專案監理機構要審查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審查不符合要求時應下達書面整改通知,且專案監理機構不予透過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審查,並不得簽發開工令。
7、督促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8、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主要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5)機械裝置(包括租賃裝置)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8)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各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2)工程專案上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設定與配備要求應符合“建質[2008]91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要求。
(3)審查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1)審查的主要內容:
1) 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 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定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審查的主要方法:
1)程式性審查:
2)符合性審查:
3)針對性審查:
2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監理人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按照審查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並做好檢查記錄。
2、安全監理人員應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並做好巡視檢查記錄。
3、 安全監理人員應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檢測檢驗和驗收許可手續,並做好核查記錄。凡影響施工安全的施工機械裝置和安全設施未將相關資料報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核查的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並應對照安全防護措施費用計劃檢查其使用情況,做好檢查記錄。
5、安全監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交底、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做好抽查和檢查記錄。
6、安全監理人員巡視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必要時抽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人證相符情況,做好巡視檢查記錄。
7、施工階段安全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8、專案監理機構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應及時、合理、充分地使用安全監理基本手段:
(1)告知
1)專案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絡單形式告知建設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責任以及相關事宜;
2)專案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絡單形式告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工作要求、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提示和建議以及相關事宜。
(2)通知
1)專案監理機構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未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安全監理人員或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指令限期整改。
2)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傳送施工單位並報送建設單位;
3)安全隱患整改消除後,施工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報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回覆單,安全監理人員檢查驗證整改結果後簽署複查意見。
(3 )停工
1)專案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以及施工現場發生重大險情或安全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立即簽發工程暫停令,並按實際情況指令區域性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暫停令傳送施工單位並報送建設單位。
3)導致停工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消除後,施工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報送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復工報審表,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驗證整改結果,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復工審查意見。
(4) 報告
專案監理機構針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後,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專案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如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有通話記錄,並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9、安全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檢查、整改、複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誌、監理月報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審閱監理日誌並簽署意見。
10、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或在定期召開的工地例會上,分析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現狀,檢查上次例會確定的整改事項落實情況,針對薄弱環節研究安全防範和預控措施,並提出整改要求,指定專人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整改。第一次工地會議上規劃中有關安全監理內容)。
11、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監理月報中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出評述,或單獨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月報表報送建設單位。
12、工程竣工後,監理工作總結中應包含對工程專案安全監理的措施、實施效果、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以及安全監理工作的總體評價等內容。
3安全監理資料管理
1、專案監理機構應建立安全監理資料臺賬。
2、總監理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
3、安全監理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有序、真實完整、妥善保管。
4、專案監理機構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提供安全監理資料。
5、工程竣工後,專案監理機構應按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將監理過程中有關安全監理的技術檔案、檢查記錄、驗收記錄、安全監理規劃及細則、安全例會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資料進行立卷歸檔並移交建設單位。
6、安全監理資料檔案的驗收、移交和管理應按委託監理合同或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專案監理規劃或安全監理方案,並簽署意見,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實施。監理規劃或安全監理方案應明確安全監理的範圍、內容、工作程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並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監理工作依據;
(2)安全監理工作目標;
(3)安全監理範圍和內容;
(4)安全監理崗位設定、人員分工和職責;
(5) 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及措施;
(6)安全監理工作程式;
(7)擬編制的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一覽表。
2、對中型及以上專案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人員應當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做到詳細、具體,且有可操作性。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2)工程的概況、特點和施工現場環境狀況;
(3) 安全監理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
(4) 監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5)檢查記錄表。
3、專案監理機構應注重安全監理交底工作。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將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向相關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專案監理機構應將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有關安全監理的內容、程式、方法、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及有關事宜向施工單位進行交底;專案監理機構宜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有關事宜告知建設單位。
4、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並簽署審查意見。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如審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專案監理機構不得簽發開工令。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並報告建設單位。
5 、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審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並簽署審查意見。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如審查不符合要求,專案監理機構應不予透過,並不得簽發開工令。
6 、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對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查,並做好審查記錄。施工報審表中涉及的檔案資料應有具體附件。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報審。專案監理機構要審查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審查不符合要求時應下達書面整改通知,且專案監理機構不予透過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審查,並不得簽發開工令。
7、督促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8、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主要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5)機械裝置(包括租賃裝置)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8)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各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2)工程專案上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設定與配備要求應符合“建質[2008]91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要求。
(3)審查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1)審查的主要內容:
1) 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 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定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審查的主要方法:
1)程式性審查:
2)符合性審查:
3)針對性審查:
2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監理人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按照審查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並做好檢查記錄。
2、安全監理人員應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並做好巡視檢查記錄。
3、 安全監理人員應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檢測檢驗和驗收許可手續,並做好核查記錄。凡影響施工安全的施工機械裝置和安全設施未將相關資料報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核查的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並應對照安全防護措施費用計劃檢查其使用情況,做好檢查記錄。
5、安全監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交底、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做好抽查和檢查記錄。
6、安全監理人員巡視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必要時抽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人證相符情況,做好巡視檢查記錄。
7、施工階段安全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8、專案監理機構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應及時、合理、充分地使用安全監理基本手段:
(1)告知
1)專案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絡單形式告知建設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責任以及相關事宜;
2)專案監理機構宜以監理工作聯絡單形式告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工作要求、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提示和建議以及相關事宜。
(2)通知
1)專案監理機構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未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安全監理人員或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指令限期整改。
2)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傳送施工單位並報送建設單位;
3)安全隱患整改消除後,施工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報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回覆單,安全監理人員檢查驗證整改結果後簽署複查意見。
(3 )停工
1)專案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以及施工現場發生重大險情或安全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立即簽發工程暫停令,並按實際情況指令區域性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暫停令傳送施工單位並報送建設單位。
3)導致停工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消除後,施工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報送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復工報審表,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驗證整改結果,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復工審查意見。
(4) 報告
專案監理機構針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後,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專案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如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有通話記錄,並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9、安全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檢查、整改、複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誌、監理月報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審閱監理日誌並簽署意見。
10、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或在定期召開的工地例會上,分析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現狀,檢查上次例會確定的整改事項落實情況,針對薄弱環節研究安全防範和預控措施,並提出整改要求,指定專人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整改。第一次工地會議上規劃中有關安全監理內容)。
11、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監理月報中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出評述,或單獨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月報表報送建設單位。
12、工程竣工後,監理工作總結中應包含對工程專案安全監理的措施、實施效果、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以及安全監理工作的總體評價等內容。
3安全監理資料管理
1、專案監理機構應建立安全監理資料臺賬。
2、總監理工程師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
3、安全監理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有序、真實完整、妥善保管。
4、專案監理機構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提供安全監理資料。
5、工程竣工後,專案監理機構應按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將監理過程中有關安全監理的技術檔案、檢查記錄、驗收記錄、安全監理規劃及細則、安全例會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資料進行立卷歸檔並移交建設單位。
6、安全監理資料檔案的驗收、移交和管理應按委託監理合同或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