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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叔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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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terkey
高俊芳罪行深重,遠比“三鹿奶粉”的案件嚴重的多。山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長宋立志企圖自殺。使案件變得更加複雜。高俊芳的罪行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涉嫌生產銷售劣質疫苗罪。隨著調查的深入,特別是高俊芳2003年後成為長生的實際控制人以後所有的罪行都會慢慢付出水面。目前數量80多萬支。
第二:銷燬證據罪,事發後首先想到的不是患者的利益,而是第一時間銷燬60個電腦硬碟以及相關的證據。
第三:行賄罪。行賄前長春食藥監局長,醫院,疫苗防疫站,這是目前查出的,隨著調查深入,更多人員浮出水面。特別是這次疫苗重災區山東,山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長自殺事件,背後會牽扯更多人。
第四:偽造虛假材料騙取上市。大量資金用於理財,兒子名下6家理財公司是否涉嫌洗錢等。都在調查之中。
總之,高俊芳目前已知罪行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不排除判處無期和死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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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萬姥頭
以我看她就是不死,但也活不成。因為什麼。山東不是嚇岀了她們一個幫兇嗎。估計還回有,當年處理三鹿奶粉事件的那個頭,現在自投了。說明什麼?這些毒瓜有可能長在一根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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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4064028290
這些小編們天天在這討論高俊芳的判刑?為什麼?是不是在試探全華人民的心裡底線,?是不是高家買通的託,在輿論導向上偏向高俊芳一家?這裡面存不存在利益1關係?判刑是法院判了算,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也相信法律會給全華人民一個好的交代,殺了高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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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虎拍蠅
可能性非常大!
高俊芳因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已於2018年7月29日被批捕,這就說明她對生產銷售劣藥是知情的,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為了利益,連做人最基本的底線都沒有了,而人一旦沒有了底線,那也就與禽獸無異了。
作為疫苗女王,高俊芳不可能不知道狂犬疫苗的重要性,居然在生產工序上偷工減料,這樣生產出來沒有效價的狂犬疫苗,除了不影響她賺錢之外,對於被貓抓狗咬的患者而言,就是一針沒有用的藥水,後果是致命的。
假如因為打了假狂犬疫苗而造成感染狂犬病,病發後,說不定還要被高俊芳往身上潑髒水,就像她曾經對女兒打了過期水痘疫苗的張櫻山說過的那樣:“別人家打了疫苗都沒有事,就你打了疫苗有事,說不準就是你的體質有問題”,如果你膽敢對其提起訴訟,那麼她就會牛氣沖天地對你講,“我一年賺好幾億,還不信擺不平你”,小人得意的嘴臉真是醜陋,真以為自己是女王了,真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了,做夢呢,或者就是打了自家的狂犬疫苗產生幻覺了!
這樣性質惡劣的犯罪,不判處無期徒刑,如何服眾,如何平息滔滔民憤?筆者唯一希望的一條就是在無期徒刑後面加上一句話,不減刑、不假釋,否則又成為第二個田文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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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鴨嘴巴嘟嘟
判什麼刑期必須犯罪性質的定性!對於他.她們司法調查仍然在審訊期間,如果到了法院開庭調查自然就會分辨出犯罪的性質?1.故意製造假疫苗?2.技術攻關造成疫苗不達標不合格產品仍然以假亂真,銷售假疫苗?二者性質差別生死就在一念之上。前者重罪重判從重從快!後者性質上有著反差的區別,但明知不合格產品無視他人之生命安全,仍然銷售假疫苗來達到經濟利益的,同樣重罪重判但判不了死刑立即執行的最高刑律!這二者犯罪事實與證據相信法院無需多久時間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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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earless無畏之旅
鑑於高俊芳所帶來的巨大社會危害,我們不難猜測,她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實,當她決定將她的假疫苗注入到幾十萬無辜者的體內時,她的下場,註定會是悽慘的,她不會被判死刑,但是以前人們心中的那個“疫苗女王”已經死了,現在獄內的,是一個心中只有利益不惜殘害他人來獲得財富的惡魔。目前,長春新區公安部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對高俊芳等人提請逮捕申請,我們根據國家的《刑法》就能想出,如果真的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論處高俊芳,那麼她的結局不會是死亡,如果法院從嚴處置,她的刑期上限也只是無期徒刑,但我們有理由從高俊芳以往種種囂張的表現中猜測出她應該不只是生產銷售假劣藥那麼簡單,非法掌控了長春長生這麼多年,不知道她到底擺平了多少人。警方現已追回眾多長春長生方面試圖銷燬的犯罪證據,相信其中存有的是高俊芳更多的作惡記錄,等到法院審判的時候,數罪併罰,判處高俊芳無期徒刑也不無可能。畢竟長春長生假疫苗事件已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也使老百姓對疫苗行業產生了恐懼,就像當年的三聚氰胺奶案件一樣,這次對高俊芳的判決很有可能是從嚴處置。我們都恨高俊芳,但她如果被判死刑也不能削弱長春長生假疫苗事件帶來的影響,只有將她終生監禁,讓她看著自己的非法企業永久停產,讓她看著自己的財富被全部沒收,讓她看著自己的親信全部得到處罰,讓她知道自己是如何被世人所唾棄,這,才是對她最好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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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浙傳棗哥
首先,高俊芳及其同夥是否判無期徒刑這個問題我覺得很難回答,只有在警方收集證據下法院才好量刑,是一個具體的問題,輿論不能替代法律,只有法律完全獨立才是我們普通人的福音,所以我們論事而不要用自己的意願去幹擾或者影響法律以及程式的公平公正,只有這樣才不會有後來的高俊芳。
其次 就我本人而言,高俊芳及所有漠視生命的人,尤其是以治病救人的大旗下去掠奪財富,損害我們老百姓生命健康為代價的所有人都應該斬立決,這種泯滅良知失去人性的人不配為人,什麼無期徒刑,滅絕人性的行徑和當年的731部隊又有什麼區別呢?滅九族都不足以解恨,還留她狗命浪費糧食幹嘛?當然,我們也都是從媒體看到的訊息,我們還是要尊重司法機關的取證,鐵證如山的那一刻一定會對她們從重從快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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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時代先鋒torchbearer
懶的看這貨,無期最好,把她和各種動物和畜生關在一起生活,這樣或許比死刑還痛苦,讓她想明白後,應該讓她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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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ayong5
判死刑最好,有著幾輩人都花不完的錢,失去做人的良心道德底線,做著傷天害理的事情,華人的敗類。沒收所有財產,判處死刑,不然不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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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非常大!在說高俊芳是否被判無期徒刑之前,我們可以先看一下之前三鹿奶粉案相關主要人員的判刑情況。當時三路董事長被判無期徒刑,三鹿副總經理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按照中國的刑法第142條規定: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有些朋友可能要問了,現在是不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所以判處不了無期徒刑?在疫苗事件裡面,或許現在還無法找到相關的證據證明高俊芳造成的嚴重後果。但是,別忘記,高俊芳不一定只在疫苗問題上有觸犯法律的情況,在其他問題上不一定就能脫身。
比如中國相關法律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疫苗案件去年9月份就開始查出了,而今年7月份才被披露出來,這中間一定還會其他問題,相信隨著調查組的深入調查,高俊芳一定會有其他犯罪證據呈現,也許只有疫苗事件並不能將高俊芳判處無期徒刑,我們在電影電視劇作品裡面一定還聽過一個詞叫做數罪併罰,這樣的話,高俊芳有很大可能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