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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生活要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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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團團圓圓18986
中國現行《婚姻法》規定,只有法定婚姻才受法律保護,所以肯定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並領取結婚證,才是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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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唐訴訟律師
你好,從法律上來說結婚不結婚都是公民的自由,沒有人能夠干涉。
從辦理過的離婚案件來看,你這種情況可能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1.婚後雙方獲得的財產一般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以後離婚都有對方的份額,你和子女能接受嗎;2.是否考慮做婚前財產公證;3.以後涉及繼承的時候,對方的子女也許會分走一部分財產,你的子女能接受嗎;4.如果不領結婚證,作為同居關係生活,那麼以後對方的重大事項你也沒有簽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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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茉白
女人48歲,再婚是否準備能生小孩?
如果打算要孩子,必須要結婚證的。如果是搭夥過日子,也是需要領證的,法律賦予了婚姻自由的權利,但是結婚證同樣也是對彼此的一種約束和責任。
但是領結婚證容易,領離婚證難,所以千萬不能盲目領證,相信你之前的婚姻是不幸福才選擇分開的,所以第二次選擇一定要謹慎。
如果你心態夠樂觀,48歲也照樣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鍾麗緹47歲,還要給張倫碩生孩子:
伊能靜48歲,跟秦昊結婚生子,現在也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王菲兜兜轉轉,還是對謝霆鋒戀戀不忘,峰菲路轉兩個人又走到了一起,你看王菲和謝霆鋒在一起笑得有多開心:
所以我覺得年齡並不是選擇愛情或者婚姻的障礙,只要你願意去追求愛,一定會有一份屬於你的愛,在為你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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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詩懷律師
“結婚證不就是一張紙嘛”?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一些人說:“結婚證不就是一張紙嘛”,話說的輕飄飄的,彷彿人生閱歷豐富、成熟老道世故、愛情婚姻家庭盡在掌握,又好似不屑於世俗的形式和框框,超凡脫俗。對親友的關心“你們領證了嗎?”這樣的問題,很是嗤之以鼻,閒庭信步,舉重若輕。
在一些農村地區,更是以不領結婚證為常態,一個原因是,農村青年男女“結婚”時,很多人還不到法定的婚齡,也沒法兒領證;過著過著,也就忘記了領證這回事,即便偶爾想起,也覺得領了沒什麼用。還有原因就是,有些人不領證是為了給自己留後路,不能保證跟誰過一輩子,沒有證兒的羈絆,散夥兒要容易的多。基於這樣的觀念,有些人甚至認為,誰主動提領證,誰就是不自信,誰就是自私,就是想套住對方。“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婚姻證,除了給自己遷戶口、給孩子辦出生證明、給孩子上戶口之外,還有什麼用?
A女與男人的結合就沒有領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弄個結婚儀式,就是妥妥的兩口子了。兩人一起到城市打拼,不久,A女懷孕、生育,在家做全職媽媽,男人掙錢買了房,“一家三口”平靜又幸福,這樣的日子過了十多年,A女慢慢發現,男人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了,後來她明確得知,男人在外面又有了女人、有了孩子,不管他們娘倆兒了,而且,男人還與外面的這個女人領了結婚證。不錯,從傳統觀念講,她才是原配,外面的女人是小三,這對狗男女還犯了重婚罪。可憐的人兒啊,她是不知道自1994年2月以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同居,法律上已經不承認為“事實婚姻”了,也就是說,“原配”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小三”的婚姻恰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這個男人繼續與她保持關係,那麼她反倒成了“小三”,反倒構成重婚了。還有更悲慘的,這個男人冷酷地收回房屋,趕走她們娘倆兒。而她能夠爭取的,也僅僅是為孩子爭得區區的一點兒撫養費。從平靜幸福的三口之家,一下子落到在街頭賣手工水餃勉強度日的田地。婚姻家庭的土崩瓦解、分崩離析,財產的眼睜睜看著離去,全都因為缺了那張紙。
有人會說,領證了,也難保一方不搞外遇。沒領證的,靠道德自律、輿論監督,一樣有穩定的婚姻家庭的。說這話的人,壓根就不懂道德與法律的關係。這麼說吧,法律規範是底線,是最低的、最基本的要求,而道德標準,要比法律規範高多了。法律必須遵守,而道德只能提倡、不能強求。有些人守法還不一定自覺呢,遵守道德就能夠自覺?能夠靠譜?
B女也是與男人沒領證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了10多年,這個男人倒是對她好、沒外遇,可在一次事故中死了,責任方賠了近百萬,她一分錢都沒能拿到,原因是沒有結婚證,不是法律上的配偶。
還會說“結婚證不就是一張紙嘛”?還認為“誰提領證,誰就是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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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戀上孤獨
我們都知道領過證的夫妻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護及其約束,中國婚姻法也明規定,
婚姻中在不同年齡段都有離婚的,不管你三十歲,還是五十歲離婚就要去辦理離婚手續,結婚就要去辦理離婚手續,不要認為自己歲數都大了,或不好意思,領不領證無所謂,這是錯誤的思想,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凡是夫妻不領證登記的,法律是不認可的,及不能享受國家政策,又得不到保護,最後吃虧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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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伊春美食美客
40多歲的女人,一定不要跟別人沒有結婚證就搭夥過日子,這種事情是沒有安全感的,因為未來的路太長了,誰也不能保證將來會出現什麼問題,會出現什麼樣的狀況。就是因為這樣年紀才會顧及一些事情,才會在這段婚姻中多為自己的安全保障一些。因為40多歲的女人,將來可能還會走很長的路,不像是五六十歲的人。餘生不長了,也就是搭夥過日子,但是40多歲的女性,這就不一樣了,因為她要上班掙錢,也會為這個家裡做貢獻的,那麼說這個家裡的財產也是兩個人的,所以說將來如果是處的不好,要分手的話,還有一點財產可分。可如果不結婚登記的話,就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兩個人將來真有分手的那一天,也沒有什麼依據可以保障自己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說這個年紀的女人一定要登記才可以結婚,真的不能馬馬虎虎的過日子。到頭來婚姻走到盡頭會吃虧的。所以我說人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名分,這樣才會有一個安全穩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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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雙魚遊墨62832882769
結婚是兩人願意兩性結合關係,結婚證是民政部給兩人許可與婚姻上國婚姻法承認關係,沒有結果婚證生出的孩子是私生關係,沒有結婚證中華人民共和不成認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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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團羊
女人48歲找男人,是最不上不下的年齡,結婚要不要領證,各有利弊。有人說領證可保障自己權利,那我問,如果財產,房子都是男人的,現在修訂的婚姻法,如果是男人婚前財產,那怕房產證加了你名字也沒你的份,領了證你有權利嗎,你要保障的是什麼權利。到時候還不是拍拍屁股走人,你還喪失了自由之身,如果女方夠優秀,自有房產,財務自由,又馬上有退休保障,後半生無憂。如果男方條件不好,何必急著去做別人免費保姆,有錢的也不會找你快五十老女人。所以48歲女人找男人真的二難。一定耍認真考慮清楚自己的處境,找個會痛你的,情投意合的。才不枉此生。如果遇人不淑,會給後半生帶來無窮的麻煩,不要一步錯步步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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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雨林投資學堂
雙方都沒什麼財產,只是夠花而已,又不需要生孩子,真的沒有必要拿結婚證。兩人住在一起互相照應,過好二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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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冉冉的糖糖
除非遇到特好的,可以在一起。但是一定要結婚。否則真不如單身。看好多四五十歲,去給人家當免費保姆,還不被尊重。好窩囊
個人真心不建議戀愛,不建議結婚。一般一個人會活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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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上人279
你五十還不到,年齡不算大。無論心理上,生理上都需要丈夫的關懷。應該正經找個好男人嫁了,結婚證是決不可少的。這是對你下半輩子的保障。找男人時要慎之又慎,下半輩子還有幾十年要過,不能馬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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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宏達4V4V
按《婚姻法》規定,結婚是必須領"結婚證"的,不管多大年齡,這是國家政策。只有領了“結婚證",國家才承認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否則視為無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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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結婚證,可以有結婚儀式,有兒女免得帶來無窮麻煩!我認識的一對也近似這種情況,不是夫妻,勝似夫妻,成雙入對,雙方兒女預設,各叫各的爸媽,不是親生叫叔姨,相處二十幾年也沒什麼好爭吵的。對於半路夫妻名份沒那麼重要。若好,一切安好!若不好,兩家人撕逼更麻煩!沒名份好聚好散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