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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君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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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樂加辣條
養育情重!別問為什麼!
你做了父母答案你都會懂!
一個給了你生命,一個讓你生命延續!
都很重,誰更重養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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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聽雨在輕吟
我覺得肯定是養育這情更重要。
雖說血緣是給了我們生命,有血緣關係的親近,那是天性。但是僅給了生命,而不去朝夕相處的撫養,這點天性也逐漸消失。
十月懷胎確實很辛苦,但還是比不上養育之恩的,養育之恩大於天,給予生命就是10個月的事,但是養育就是很多很多年的事。
從我們蹣跚學步到步入校園再到進入社會到我們結婚組建自己的家庭,他們每時每刻都在為我們操勞付出。也許他們給我們的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一定是他們所能給予我們的最好的。
曾經聽一位長者說:“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都要剝去父母身上的一層皮。”相信每一個為人父母的都深有體會,當孩子生病時,做父母的,心急如焚的樣子簡直恨不得生病的是自己;當孩子受到委屈,在向自己哭訴時,立馬就會將孩子抱在懷裡;當孩子取得榮譽時,自己也會高興得合不攏嘴。這就是養育之恩,養育是愛的澆灌,是不能間斷的,每天都要,因為只有這樣,孩子才能茁壯成長。
所以我覺得養育之恩更重,因為養育一個孩子長大成人,比生一個小孩呱呱落地需要的付出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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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陳1362708
我覺得都很重要,好像不能簡單的作比較。血緣關係是永遠割捨不了的,養育之恩重如山,一個是與生俱來,一個是後天偉大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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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似水流年煙花殤
生育一個孩子不容易,但要養育和培養一個孩子就更不容易。如果沒有生養,談何養育。生育者就必須要養育,生而不養,僅靠血緣維繫不了什麼。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我們可以將"生"看作一種短期的行為,而"養"不僅包含了把孩子養育成人,還要將孩子培養成才,所以說,養育的道路才是漫長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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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你的柚子來了
我個人感覺養大於生,在養育之恩 和生育我偏向於養恩。個人意見, 生可以乾柴烈火,養需要很多很多年生活磨練磨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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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enneth59785769
血緣跟養育,當然養育之恩要大。血緣是一種傳承,養育成就靈魂。俗語云,養不教,父之過。很多電影小說中所描述的悲歡離合,妻離子散的場景。現實生活中未嘗不是如此。我隔壁村的雪花,她媽生了三個女兒,第四個是她,又是女兒,還沒滿月就丟在村醫門口,村醫一個兒子,沒有女兒,好象檢到了寶,視如己出。現在女兒大學畢業分配到好工作了,來認女兒了,她說家裡三個女兒不成器,都初中沒畢業,就這個給她長臉。雪花打電話問我咋辦,我是她老師,按醫生家說也是她堂叔,醫生兒子當兵搶險犧牲了,就剩下她這個喝羊奶長大的養女了,我給了她三點提議,一是她生媽認她的動機她是否清楚,很明顯是找她要錢。二是她對養父的感情是否深厚,視她為掌上明珠,自己寧少吃也要滿足雪兒你。三從整個社會角度看,你養父是烈士家庭,你是她唯一的精神寄託,你走了,孤苦伶仃的他怎麼活?她後來還是聽了我的勸告,給了生母一筆錢,同養父相依為命。很多打著血緣認親的人,應考慮養父養母家的情況與感受,不要把本是美好的給撕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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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天的書影小屋
我覺養育之情大於血緣。一個媽媽十月懷胎不易,生下小孩更不易,但經歷時間不長。良爸去上班時,在單位門口發現兩個遺棄的小孩,他已經有兩個讀初中的兒子了,他老婆平時賣服裝。良爸走近檢查原來是一對出生不久雙胞胎女嬰,他沒有女兒想收養,但如果收養兩個壓力好大,良爸猶豫一會就全部抱回家。他老婆責備他幾句,看看可憐的孩子也沒多說了。孩子來了,還兩個,保姆請不起,他老婆回家專職帶兩個小孩,奶粉,尿片,壓力重重,小孩半夜發燒,良爸,良媽匆匆送去醫院,幾天後良媽都瘦了一圈。四個孩子六口人只靠良爸工資,有人說良爸傻,但他說值,小孩可愛,乖。小女孩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良爸,良媽堅持供。後來聽說大學後女孩親父母過來打聽,想認孩子。我覺得良爸,良媽太偉大了,嬰兒,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他們付出人力,財力太多太多,箇中的辛酸只有他們知道。不是自己親生待她們比親生還親,真的難得。最後我希望良爸,良媽好人有好報,兩個小女孩能感恩,好好報答良爸,良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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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瀟飛兒正能量
血緣跟養育,有人會覺得血濃於水,有人會覺得生而不養斷指可還,養育之恩終身難報,個人覺得都很重要。一個是生身父母,給了自己生命,一個是養育之恩,給了第二次生命,都很重要了。
在黃裕生教授的《普遍倫理學的出發點:自由個體還是關係角色?》一文中認為,血緣不是親情的基礎,“如果沒有為了生存而進行相應的功能性合作,親人間也不會有親情。因此,親情在實質上是對在自己的生存中親人所發揮的功能性作用的懷念、感恩與對自己在親人生存中被需要的功能性作用的確認和擔當”。根據教授的觀點,孩子一出生就離開父母,親人並沒有發揮功能性作用,所以他們之間也不會存在親情,但是大多數時候,父母對孩子的這種親情關係是與生俱來的。
生身之恩大於人,養育之恩大於天。鄰居家的姑娘跟我年齡一樣,但是不幸的是在她小學的時候父母出了車禍走了,後來她姑姑把她收養了,那時候她姑姑還沒有成家,因為姑姑帶著她不好嫁,後來索性就再也沒有嫁了,姑姑對她視如己出,姑姑是人民教師,對她各方面都要求嚴格,後來她也沒有辜負姑姑的培養,成立一名律師,她曾說姑姑犧牲自己的幸福養育了她,她將用生命回報姑姑。
綜上,真的兩個都很重要,血緣是無法改變的客觀事實,十月懷胎給你生命的父母,一個是養育之恩,讓你生命延續的養父母,少一個都不能有今天的你,所以我個人覺得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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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方友和
養母大於生母,這是不爭的事實。人都屬於國家,屬於社會,而不屬於某個人,某個家。生母生了你,卻沒盡到做生母的責任,被動的生下你,你實質是個多餘的人,不管她情願不情願,你都不屬於這個家,這個媽,血緣只代表你的家族,只代表你的曾經,不代表你的現在,你的現在是,你已長大,已成人,也是你義務的開始,是回報養大你這個家,這個媽的開始,因為她,含辛茹苦的把你養大,該你盡孝的開始,你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你做人的良心!
回覆列表
養母大於天!
養育的恩情無疑比生育的血緣親情更重!
這種情況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農村是比較普遍的。因為那時候計劃生育抓的比較緊,人們的思想又比較固執,守舊,傳宗接代,不生兒子不罷休。
有不幸生太多女兒的,就只有偷偷送人了,有些甚至狠心的丟在路邊,車站,碼頭……
反正那些年被拋棄的孩子,有先天殘疾的,唇顎裂的,特別是女嬰,若不是被好心人抱養,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呢?
沒有一點血緣的人,含辛茹苦,把你養育成人,那樣的恩情真的比天還大,你此生是無以為報的!
血濃於水!
拿到這裡一起比較的自然是那些被拋棄孩子的親生父母了。
無論當年出於何總原因,父母生而不養,把孩子拋棄送人,孩子心裡是怨恨的!
卻無奈血濃於水,所有的怨恨都終究過去,隨著自己的長大成人,父母生命的給予,孩子親情的需要,天長日久時間的沉澱,所有的怨恨終將煙消雲散,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多數各種原因和親生父母分離的孩子,一有機會,最終就會母(父)子團聚原因。
羊羔跪乳,人,正是因為情,而區別於其他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