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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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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久月九
記得以前席慕容《無怨的青春》裡寫道:“在年輕的時候,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請你,請你一定要溫柔的對待他。不管你們相愛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若你們始終溫柔地相待,那麼,所有的時刻都將是一種無暇的美麗。若不得不分離,也要好好地說聲再見,也要在心裡存著感謝,感謝他給了你一份記憶。”
女孩的青春是幾萬塊錢買不回來的。即使分手了,雙方也要做得體面一點。
如果旅遊的時候對方已經有男朋友欺騙了你,讓你給她幾萬塊錢,這種情況支援你把錢要回來。但是,如果當時兩人是作為情侶一起去旅遊,共同花了幾萬塊錢,你在分手後還想要回來,做法就有點惡劣,對方也未必會給你。
既然曾經是情侶關係,當時雙方都付出過情感,即使分手了,對於女孩來說,她也浪費了美好的青春時光,如果不遇見你,也許遇見別人,還可能攜手到白頭呢。所以,分手了,就彼此放手,即使不能祝福對方,至少給自己,也給對方留一點點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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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茶發燒
兩個人談戀愛的初衷是什麼,是因為你倆互相看對眼,相互欣賞,所以才走到一起的。兩個人相處最難得就是不去計較,不去計較不是對所有的問題都不瞭解,而是少一些瑣事的計較。
回到主題,分手後曾經旅遊花的錢需不需要拿回來?站在一個男人的立場上,我覺得肯定是不能要的。理由有兩點:
一,你們去旅遊的花費是屬於生活類消費,而這些錢並不是說僅僅是花在你女朋友身上,你也是參與消費的人。既然花錢你也有份,你又有什麼理由把所有的開銷算在你女朋友身上呢?
二,出門在外,更何況還是你女朋友,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展現你男人該有的紳士風度,我覺得也沒錯。更何況你總不能想著你倆出去旅遊還讓女朋友花錢吧,那你豈不成了吃軟飯的,所以我覺得題主你又有什麼理由去要錢呢?
既然說到分手後要錢這回事,那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選擇雙方協商要回來呢?
一,如果是都到了談婚論嫁,你也付過彩禮錢,該置辦的金銀首飾也都置辦了。然後你倆因為感情不和,這婚結不下去了。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如果僅僅是生活中你倆的共同花費開銷,或是節假日送給女朋友的禮物,分手後你還想要折算成現金要回來。我覺得這是沒有道理的。
以上內容,純屬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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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皖海粟
感謝邀請!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旅遊花了幾萬還想要回來,有點不厚道吧?要說談戀愛分手這很正常!不合適就分。人分了,但是費用該如何分呢?這要看情況了:1,貴重物品,如三金,房、車、存款等,可以協商追回;2,虛擬消費,旅遊、吃、住、玩等消費,是共同消費,也是看不見的,不能再提了,畢竟相聚一場,在茫茫人海,能走到一起,多少還是有點緣分,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分手,就別斤斤計較了,大男人是否也該大度點?你雖損失了金錢,人家耽誤了青春。有得必有失嘛!就當花錢買教訓吧,也讓彼此看清了對方。做人留一線,日後好見面嘛!這是個人觀點,若有不妥,望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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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俗人情懷
這一問題,不是個案,普遍存在於戀愛分手的群體裡。
過往的戀人,你覺得花了不少的怨枉錢,人家還覺得浪費了青春?!
這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事,都是啞巴吃黃蓮自己忍著。
那麼,老頑童也跟著說兩句,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糾結在這些爛事裡,會讓別人看自已無趣,婆婆媽媽的,沒有男孑漢氣質,影響自己的形象,破壞人緣,會讓人投鼠忌器,嚴重影響你日後的戀情發展。
錢雖說掙的不容易,可那都是身外之物,花了沒有證據,無人願意去跟你作無趣的證明,人家姑娘跟你荒廢了幾年青春,沒去糾纏你再拿青春荒廢錢,你還不萬幸呀?
要我說,你就俏俏的該幹啥幹啥去,別在糾結、放不下那幾萬塊錢,放開思想,暢開臂膀的去工作不就回來了嘛!
既彰顯自己的風度,又煅煉了意志,使你心胸寬闊、說不定會因媧得福,而迎來美好的戀情…
哪個姑娘看你大方,有男人的風度,而跟你戀愛結婚,這麼美的事,你該何去何從,何樂而不為呢?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小夥子?
網友們覺得我說的對,請給個贊,留下你的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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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詩詞醉清風
合不合理,你自己可以問一下自己。這個問題,看起來有一點可笑,但忍不住還是來吐槽一下。
談戀愛的目的是什麼?你是抱著什麼目的去談的這個戀愛?
第一,和她旅遊,是她逼迫你花的錢呢,還是你自願花的錢?
第二,花的錢是為她一個人花的,還是你們兩個共同花的?
第三,你有什麼證據是她花了錢,有沒有寫讓她還款的依據?
如果這些都沒有,我不知道你是有什麼勇氣,來要這個錢呢。那你談戀愛期間,她的那些青春,那些時光,你怎麼賠付呢?
或者你們之間,還有可能是發生過親密的關係,那你一次多少錢?你拿什麼支付呢?最重要付出的感情,又該怎麼算呢?
既然是戀愛期間,每個人都會有付出的,但付出了就不要去後悔,況且是旅遊共同花費,那作為一個男人提出這些問題,感覺是有一些難以理解的。
當然了,也不可否認,在戀愛期間,男方花的錢一般是比較多一點的,所以這個要看我們自己的定位了。
第一,平時你要注意這個付出值不值得。
第二,花錢自己會不會後悔?問了我自己之後,我們方能知道該怎麼去做,不要做了以後再後悔。
也有一種情況呢,是男女談婚論嫁的時候,這女方要彩禮,或者是要的其它的三金等,比較重大的財物,那這個呢,如果分手了,我們可以去要回來的。
那男女之間平常都一起花費,我感覺既然花費了就不要去在乎這些。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愛情,而不是為了這些金錢。再說了,平時的一點花費,也算不清楚,那以什麼計算呢?時間、青春,還是你那一點花費。
個人感覺題主提出問這個問題,更重要的是心中還是有一點不甘。不甘心自己的付出沒有收穫。不甘心自己的努力,沒有結果。不甘心就這樣去分手,所以才會提出這個問題。但既然已經分手,不如好聚好散嘛,也不用去在意這些東西了。
愛情到底是什麼?到現在也不能給出準確的答案。戀愛期間我們往往有時候會比較衝動,有時候甚至超出我們平時的底線。但是呢,我們也要去理智去對待這些問題。
甚至有的年輕人戀愛,當時是不分你我,恨得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東西都給對方。失戀了又感覺不值得,想要一心追回,可逝去的時光,逝去的光陰,逝去的青春,哪能用金錢來去衡量。都留作一輩子的回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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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崇文之文
是時代的原因還是個人的原因?現在的人幹嘛這般自私自利與思想狹小,連跟女朋友出去玩的錢都要算帳。
如果是個男人,除了是女方的欺詐與行騙,不管是什麼原因,出去玩的錢是不應該提的。你出去玩你沒有傷害人家嗎,你是否想到人家給了你快樂,卻留下了不知的苦惱,或許源於與你的旅遊影響了人家一輩子的幸福。這不是危言聳聽,人不可自私,女孩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就憑你想到這旅遊的錢,我覺得女孩離你而去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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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4669661736089
別人讓你白玩了幾年,你咋不說。白白的讓你睡了幾年,你咋不說。你就是找個小姐這些錢也夠了,這幾年。你就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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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微壹清風
只能怪你自己沒有看清如果你真的愛她,你還會這樣想嗎?
你真的真的愛過她嗎?如果真的愛過,那就不要再向她要了,因為她畢竟給了你一段快樂的時光!
如果沒有愛過,那就只好當作是尋找愛情的路費罷如果你真的那麼做了會有什麼後果呢?也不想想,到頭來吃虧的可還是你自己啊!
為什麼要為了一個你不愛的女人做出如此大的犧牲呢?
為了她是自己背上罵名,還是萬一事情揭發,追究起來,你這可是要算敲詐勒索的,那就得進去幾年了~
或許你
1、不懂開場 2、沒有話題 3、聊天無趣 4、邀約失敗 5、你對喜歡的女孩表白,從此對你冷淡 6、你喜歡的女孩,冷淡你,躲你,討厭你 7、對方對你待理不理,你太被動,她就不愛主動找你 8、聊天約出來,約會很緊張,尷尬,後來女孩很少聯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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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靠山4
和女朋友戀愛期間,一起去旅遊。現在分手了,和她一起出去旅遊,花去了好幾萬元,如今能否要回來?
以我之見,想當初可能是你出於,對她盛情相邀,這費用是你主動,甘心盡願花費的。既然花費了就別再計較了。
向她要回來作為一個男子漢,有失於臉面。
說白了你也不是個安穩守已者,旅遊途中你對她做了些什麼?你考慮過她的感受嗎?她如果向你要回她的肉體損失,你能用錢給她買回來嗎?
既然分手她不跟你計較,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黴,她不跟你算賬,好聚好散你花費了好幾萬,其中也有你的一半。
因分手你心態不平衡,我認為還是大度點好,不要再次計較了。
休整一段時間後,還是調整心態重作選擇為佳。
回覆列表
如果是對方索取的貴重物品,黃金珠寶,交易之後不貶值,你可以追回,但是雙方共同參與的,比如旅行花費,錢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怎麼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