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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是我的小可愛呀18500758

    現場處罰一定要在規定時間處理,否則會有滯納金。電子警察記錄的違章可以等到年審時一併處理。如果車輛一直正常年審,而駕照出現記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以前的記分在網上資料庫中沒有及時更新,以交警隊視窗查詢的資料為準;二是別人套用了你的駕照為其它車輛扣分了。建議到交警隊查詢具體是哪種情況。

  • 2 # yykk135

    理論上可以年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綜合上述2條規定可知,在《機動車登記規定》中將車輛年檢與違章處理進行了捆綁,這種做法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機動車登記規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一致時,應該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準。

    故違章沒處理,理論上可以年檢。

    擴充套件資料:

    車輛年檢的時間不能超過當月,也就是說如果登記日期是1月10日,最晚不能超過1月31日,到2月1日再過去檢車,就是脫審,是要罰款200元,扣3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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