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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分裂在學名上稱為 "解離症(Dissociative Disoders)"; 它的主要特徵是患者將引起他內在心裡痛苦的意識活動或記憶,從整個精神層面解離開來,以保護自己,但也因此喪失其自我(Identity)的整體性.此類患者在臨床上並不常見,而常見於戲劇,小說中人格分裂(解離症)可簡單分成下面兩類:
1心因性失憶症(Psychogenic Amnesia)
概述:反應性精神病是指一組在嚴重或持久的精神創傷下引起的精神障礙。
其臨床症狀特點和病程經過與創傷體驗有密切關係。臨床上可見急性應激反應及精神創傷後應激障礙。通常透過變換環境、支援性心理治療及鎮靜安眠治療,效果較好。
症狀體症:
1.意識恍惚及意識朦朧狀態;
2.感知遲鈍、運動減少,呆滯;
3.情感淡漠、心境抑鬱;
4.睡眠障礙、類似痴呆樣表現;
5.植物神經系統症狀:心悸、多汗、潮紅。
6.有輕度的自殘現象厭世 總是一種很成熟的心態看待事物 其實什麼也不知道
診斷依據:
1.強烈過一性或持續性的精神刺激因素,出現於起病前數日至3個月以內;
2.有敏感(對聲音,光等)、緊張(將會引發自我保護心理導致極端行為)、不穩定素質(各種人格所具有的不同特點)
3.臨床症狀直接反映或重演精神創傷情境的內容;
4.在刺激消除,適應能力改善或轉換環境之後,可迅速獲得完全緩解。但當原環境恢復後,主次之間會不會發生未可知的轉換。
2多重人格症
多重人格症(Multiple-personality Disorders)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兩種或多種非常不同的人格.此類患者行為的差異無法以常人在不同場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為來解釋,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個人格有其個別的姓名,記憶,特質及行為方式.通常原來的人格並不知曉另一個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現的人格則對原來的人格有相當的瞭解.新人格的特質通常與原人格特質相當不同,如原人格是害羞,壓抑的,新人格可能是開放,外向的.
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一種心因性身人份的障礙,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佔統治地位。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說來,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稱為主體人格。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不定期一段時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這時,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彷彿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原先的主體人格剛開始是意識不到的,並忘卻業已發生過的事情。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紀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當主體人格或是客體人格共存時,有機率使雙方或是多方的意見不和,而導致極端行為。
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在其情感、態度、知覺和行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時甚至處於劇烈的對立面。在主體人格是積極的、友好的、順應社會的和有規可循的地方,後繼人格可能是消極的、攻擊的、逆社會的和雜亂無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表明,如果個體在童年期年處的家庭環境是蠻橫的和忽視的,則兒童的需要就會常常遭受挫折,從而引發憤怒或不滿。如果這一環境對兒童的憤怒或不滿拒絕接受,或者說在兒童的憤怒或不滿出現時立即予以處罰,則兒童就會被迫壓抑真正的情感,僅僅展現社會認可的遵奉行為。又由於兒童天生的好奇心有可能被保持下來,兒童時期所受的刺激導致兒童在兒童時期的性格將會被同時保留,而且這種性格有可能被新衍生出來的人格壓制。於是,兒童處於矛盾或衝突之中:一方面為避免處罰而壓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壓抑的情感並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計出來表現一番。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只有透過創造想象中的遊戲夥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體驗成客體(“他”、“她”或“它”),藉此與孤獨或寂寞作幹鬥爭。爾後,凡那些無法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為,或者經常受到處罰的衝動,便有可能被分離出來,壓抑入想象中的遊戲夥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壞人。這裡,“我”是主體人格,“他”是另一種人格或後繼人格。此時,主體人格尚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客體(即想象中游戲的夥伴)。(作為夥伴,主客體之間有一定的機率產生相互間完全信任的關係,所以當客體要求暫時接管主體時,主體將會欣然接受。但當客體所作所為違反主體直接意識時,主客之間即可馬上發生衝突,導致極端行為。)
但是,當挫折繼續時,當憤怒或不滿因為不斷的拒絕或懲罰而變得日益增強時,所引起的憤怒或不滿就會越來越多地被壓抑入分離的人格部分。積累的憤怒在大腦中不斷分離解剖催化使這種極端憤怒愈是加劇。為了釋放這些被壓抑的東西,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之間的“隔牆”就會加厚,使雙方或多方之間不可滲透,互相獨立。慢慢的,主體便不再意識到它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在青春期,環境對個體的外部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大。對個體來說,由這些外部要求引發的挫折和不滿也有可能變得更多!於是,在“隔牆”的那一邊,被壓抑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所佔“空間”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削弱了主體人格。由於那個被隱匿和分離的人格過份強烈的要求表現自己,它就會週期性地接管主體人格,成為後繼人格。這種接管的原因同前。這種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變化表現出來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質。當後繼人格在一特定時間接管主體人格時,它的攻擊和憎恨,以及其他主體人格無法接受的紊亂行為,會變得格外明顯。極端的表現是:如果這種後繼人格指向他人,便會導致殺人;如果指向主體人格,便會導致自殘或自殺。當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現出這種三性的行為。
基本上根據我上課老師的說明,人格分裂是非常非常非常罕見的例子,從有人格分裂的紀錄到現在大約100多年,但是例子卻少的可憐,而且正確性也有一定程度的懷疑,治療法目前還不是說很確定,可能有融合.理情治療.催眠療法等,但是是否能治療目前也不能肯定,而類似第五位莎莉或是24個比利,這些具有號稱真實故事的書,但是也有一定程度的作者加料,讓小說變精采,所以故事中的事情不全然是真的 ......
人格分裂指的是”多重性格”,在最新的精神疾病制診斷分類中,稱此為”解離性認同疾患”(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此種患者會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我認同和性格狀態,各對環境及自體有某種的知覺、關係、想法,各不相同,而存在患者不同時間的表現,而且可以一再完全地控制此患者的行為,而一些屬於其他人格的重要個人資料就不會記起來,並非因為藥物或一般醫學狀況的因素影響,在兒童患者,也並非是因幻想導致的.
此類患者的原因是兒童時期的不正當教育!不正當教育致使兒童停留在某一特定的階段,像個陰謀家一樣等待時機,釋放自己的陰謀。好奇,貪婪,貪玩,幼稚為兒童在兒童時期的主格。主格使兒童在接受教育的時期同時接受或排斥正當與不正當的誘導與誘惑,從而產生分離,分離的人格將會暫時潛伏在主格的壓制之下。使分格患抑鬱症。次格有可能分離性的表現在主格的生活之中,而主格有可能暫時或長期無法意識此類表現,從而招致更多的來自外界的壓制。惡性迴圈。
分離的人格會依據環境與外部刺激長期接管或暫時性的接管主格,使主格完全喪失對自己的控制能力,使分離的人格完全獨立,為所欲為。
長期生活在矛盾之中會使主格與各個人格之間的矛盾激化發展,從而使所有人格毀滅,也就是死亡或是紊亂(實際意義的瘋子)。
環境對兒童的誘導極其重要。
還有一種就是人的時間段有關的:
在不同的時間段你的那個年齡就死亡 比如說 :童年 少年 青年 老年 等隨時間的流逝 然後就會有新的時間來代替你
年齡段的死亡就會使你忘記過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失憶忘記一些東西 其實是我們過渡的哀傷造成的
然後就會改變(我們常說你戀愛以後怎麼改變了)就是另一種人格的表現 這就是經過不同的事物以後我們的改變
就有了不同的人格 人一般都有多重人格 這是個過渡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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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扭曲是看什麼都不對,其實大千世界每個人生活的狀態都不一樣,有些時候就是睜眼閉眼就過去了,你認為對叫真雖然對吧,但有時候也不一定能得到別人的理解,人的思想是複雜的。大多數人考慮自己不能得罪人,要自保,有家有業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不然怎麼總有和事姥。你提的問題我還真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