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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包羅永珍125773188

    小偷即將入室行竊,發現呼叫呵退小偷偷盜,這是正常人的第一反應,受到驚嚇跑路這也是小偷正常反應。呼者沒有預想小偷心裡素質差失手受傷,呼者沒有主觀的故意陷害傷害小偷,因此,對小偷受傷不承擔責任和賠償。

  • 2 # 金南漳子華佛

    以上案例說明小偷該死,要求賠償沒有道理是更該死。一是法律不會判賠,二更不能從道義上賠償。道理很簡單,若是賠償了,那不等於承認偷盜的合法性。還不如門上掛個牌子上面寫著,別偷盜我的,你想要多少開個價,我給你拿去。免得小偷又摔死了。

  • 3 # 使用者2153688288345

    小偷的偷竊行為本來就是違法的,他的偷盜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業主在家裡裝防盜窗的本意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財產安全!小偷摔死了是咎由自取,防盜窗的牢固與否跟小偷摔死不存在因果關係,他要是不來攀爬就不會摔死了。

    業主對小偷摔死,不存在責任或過錯,無需對小偷的死承擔賠償責任。

    不能要求業主居於人道或者所謂的“人死為大”對小偷摔死進行適當的賠償。因為賠償小偷會助長違法行為,這跟當下社會上的“我弱我有理”是一樣的,要杜絕這種不正常的風氣,還社會一個風清氣正的公平環境!

    如果偷竊還能得到同情,公理何在?

    至於說小偷“罪不至死”,應該說是偷竊行為不至於要死,但是,現在死了,不是業主造成的,是他自己“緊張、沒注意”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即便是防盜窗不牢固,也是他自己沒注意造成的摔下來,業主的防盜窗不牢固跟他的死沒有因果關係。他要是不來攀爬就沒事了。

    不能因為他死了,防盜窗的所有人就要承擔責任,也不能要求“人道”賠償!

    他偷竊時講“人道”嗎?憑什麼死了卻要求業主講人道?這樣豈不是善惡不分!

  • 4 # 法重情深

    小偷摔下窗臺,受傷要求賠償明顯不合理。這是小偷訛人耍賴的表現,應當嚴正予以拒絕!

    難道作為小偷還有理了不成?偷人家被摔傷,還要求主人賠償,真是豈有此理!

    首先,小偷爬窗戶盜竊,在即將入室的時候被發現。主人喊抓小偷,這是一種本能,也是房主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正當表現。房主人是沒有一點過錯的,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見了小偷就應當人人喊打,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如果見小偷盜竊怕小偷摔傷,連敢喊一聲都不敢喊,那還讓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小偷爬窗戶摔傷,其是咎由自取。對於這種行為,小偷應當負責,因為小偷本身的行為就是一種不法行為,其就是當場摔死與他人也是無關的。

    這隻能說明小偷是不幹好事,活該倒黴。

    最後,小偷要求賠償沒有任何道理,法律也不會支援這種無賴行徑的。

    相信對於這樣的小偷,都摔死才好呢,那樣就可以天下無賊了。

  • 5 # 冷雨9135

    現在的小偷真是高大上了啊!摔死了賠錢,摔傷了賠錢!這要是真能得到賠償,我估計以後小偷會像雨後春筍一樣迅速崛起!

  • 6 # 陳武鵬律師

    小偷還有臉面向房主索要賠償?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明明是你自己冒險去偷人家東西,被發現後不慎摔傷的,竟然還敢恬不知恥地索要賠償,你還真當小偷是門正當職業,有免費的工傷保險啊?實在是厚顏無恥!如題所述,一個小偷攀爬窗戶,意圖入室行竊。終於發現一戶作案目標後,便激動萬分地準備爬窗入室。只不過讓他始料未及的是,房主不僅在家而且還沒睡,聽到動靜後就發現了他。於是,房主在恐懼之下大聲喝道:“有小偷!”眾所周知,小偷都是“人後威風、人前孬種”的慫貨,被房主這麼一聲大喝,嚇得突然手腳發軟,於是就自由落體地摔到地上,身受重傷。房主本以為這件事情會以自己“為民除害”而告終,沒想到小偷竟然找上門來,要求他賠償自己的“工傷保險待遇”,讓房主直接大跌眼鏡。

    當然,從法律上來說,房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一方面,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攀爬窗戶入室行竊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很有可能因為失手而摔下去,也很有可能被住戶發現而遭遇不測。但他在明知這些危險性的情況下,仍然“有恃無恐”地攀爬窗戶。因此,他最終被住戶的驚聲尖叫嚇得摔死,也是他自擔風險,怨不得任何人。另一方面,當住戶發現窗外有賊正試圖入室行竊時,出於恐懼當然會被嚇得驚聲尖叫和手足無措,這些都是再正常不過的生理反應,難道我們還能苛求住戶在這種情況下保持鎮定、並和小偷平靜地展開談判嗎?這種事情除了唐僧能幹得出來,還有誰能幹得出來?因此,住戶並沒有做出侵權行為,也沒有任何過錯,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當然不用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綜上所述,小偷摔死活該,戶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 7 # 使用者李道洪

    不合理,要是損壞了戶主的物件還得讓他賠償,偷人家的東西還有理了,戶主沒攻擊你沒逼迫你,自己做賊心虛跳窗摔傷是活該。

  • 8 # 青年菌

    小偷爬窗偷盜,在即將入室時被發現,房主喊抓小偷,小偷摔下窗臺摔傷,賠償不合理。

    小偷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去人家偷東西,本來就是雞鳴狗盜的事情。

    這屬於入室盜竊,屬於違法犯法不正當行為,摔傷是自己的過錯,要我說就兩個字形容。

    活該。

    因此,小偷摔傷也好,摔殘了也罷,哪怕命沒了都是自己咎由自取,和戶主沒有任何關係。

    做了這麼無恥的事情應該感覺無地自容才對,哪裡還有什麼臉面要求賠償,一點道理也沒有。

    法律上沒有哪條哪款說,偷東西出了事故,還要人家賠償的。

    法律的作用是來維護我們普通人權益,讓我們生活更加如意,而不是用來小偷可惡行徑的。

    小偷雖然受傷了,但受傷原因是想侵佔他人財物,出發點就是不對的,法律就更沒有理由為小偷維權。

    小偷雖然是因為戶主喊了一聲,受到了驚嚇,倉皇逃竄這才受傷。

    儘管從事情的前因後果上來看,戶主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戶主是維護自己的權益。

    沒有直接的過錯,所以就法律來講,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犯下的過錯買單,對於小偷我們必須嚴懲,對於偷東西的小偷還要賠償的,我們更應該罪加一等。

  • 9 # 從阿爾泰到帕米爾

    不要說是摔傷了 就是摔死都是活該 你如果因此惹是非 全華人民聲援你 賠償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是失獨家庭 你要樂意可以幫他們再生一個

  • 10 # 森林裡的百合

    小偷爬窗偷盜,在即將入室時被發現,房主喊抓小偷。小偷摔下窗臺摔傷了,要賠償合理嗎?在我認為小偷爬窗偷盜,在即將入室時被發現,房主喊抓小偷,小偷摔下窗臺摔傷了,要賠償我覺得既合理,又覺得不合理,為什麼呢?

    首先我為什麼會說賠償不合理呢?因為是小偷,自己要來偷東西,如果說他不犯法,不偷東西,就不會有那麼多事情發生,就不會有生命危險,一切事情都一如既往,小偷來偷東西,它自己丟失了生命危險,是他自己活該的,誰叫他要走上犯法的道路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就覺得不應該賠償。

    可是我為什麼又會說應該賠償呢?首先我們在沒有了解的情況下就說他是小偷,這是沒有證據的,沒有依據的,不符實際,萬一他不是小偷呢?然而就是因為在這時,我們在不清楚的情況下,就不認為他是小偷,導致小偷緊張,害怕掉下了樓去,像這種我又覺得應該賠償的。

    如果說在當時的情況下,你讓小偷爬進窗門,要是小偷進行了搶劫事例,劫財和劫色事件,在這種情況下報警或者是趁機把小偷推出窗戶,這樣也不是犯法的,因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小偷應該承擔自己違法行為的後果,小偷死亡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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