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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有小子初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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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感染科李平醫生
眾所周知,是藥三分毒,不論是中藥、西藥、進口藥都有它的副作用,這些副作用在每個人身上都體現不一樣,而每個人的體質也不一樣,所以很多藥物在你未使用之前,都是未知的情況,而說明書上會記載臨床使用禁忌。當你入院時醫生和護士會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你一定要如實回答,避免出現藥物過敏。
但是出現藥物過敏後一定是醫院的責任嗎?因為醫務人員不是生產廠家、也不是藥品監督管理局,他們也不知道病人即將會發生什麼反應,很多藥物不需要做皮試,假如這麼多病人出現藥物反應都去找醫生和護士,那誰來做醫生和護士呢?當然病人出現了藥物反應,醫生和護士要去及時處理,不處理才會有責任。
出現了藥物過敏,要一起去面對,而不是怪罪哪一方,服藥或者用藥之前就心裡有所準備。
關注李醫生,健康路上有我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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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62090
如果你吃蝦子後過敏,你會要求賣蝦的負責嘛?同樣的事情,到了醫院怎麼想法就不一樣了呢!而且醫院一般要詢問過敏史,對易過敏的藥物還會做皮試,如果出現過敏,誰也不願,積極治療就是了,難道醫院醫患和睦共處就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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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家大媽
住院期間患者出現藥物過敏,醫院要不要負責?
過敏是個很常見的疾病,有的輕微,身上起皮疹,騷癢。而有的則比較嚴重,比如青黴素過敏,出現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住院期間,每個醫生都會給所管的患者開一些口服或者靜脈注射的液體。這期間經常會出現一些患者對藥物過敏,當然,醫生會對過敏及時進行處理。
那住院期間出現過敏了反應,責任到底在誰?
首先,藥物分為需要皮試藥物和免試藥物。比如青黴素,頭孢等藥物,使用之前都要做皮試,如果皮試陰性,而使用後發生過敏反應,這個責任是不需要醫生來負的。如果皮試陽性,或者你已經明確告訴醫生有青黴素過敏史,醫生還是給你用了青黴素,那出現過敏反應,醫生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當然,大多數口服藥是不需要皮試的,如果你有相關藥物過敏史,要提前說明,不然當出現過敏症狀,只有自己承擔了。
臨床診療過程中,我們是很怕患者出現過敏反應,出現過敏,意味著這個藥不能用,那治療的難度就要加大。所以醫生也不希望患者過敏,假如出現過敏,在我們沒有出現過失的情況下,希望廣大患者們給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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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瀟湘竹惠
又來一個問要不要負責的,動不動就是先入為主的主,要不要負責,試問題主的意思都很明白了,首先問之前請了解一下藥物過敏的相關知識,在醫學上,嚴格意義上來說每個人,都成為每個個體,而每個個體都有差異,就像藥品的說明書一樣,也是逐步完善的,你覺得醫生醫院醫護希望你發生過敏反應嗎,有點可笑了#真相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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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rfeng138060891
過敏的問題大家都不願碰到但又無法避免,如果發生不是責任的問題,應該要建立一種補助機制,這個補助應該由國家政府、藥廠出資建立,因為雙方都是受害者,國家、藥廠才是受益者,它們才應該對受害者提供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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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朱昱龍醫生
再一次驗證了引起醫患矛盾最大的兇手就是這些媒體的導向!先入為主,什麼問題都往醫院身上指引,藥是國家生產的,患者過敏體質是患者個體的,有些患者隱瞞病史,用藥後過敏歸咎於責任到醫院,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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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豐年大雪
只要醫生遵照醫療常規和所使用藥物說明用藥,發生過敏反應後能及時停藥,積極治療過敏反應。醫生就沒有責任。所有藥物都可能發生過敏反應,有的發生機率高,有的發生機率低,有的發生反應嚴重,有的發生反應輕。這裡,不但有藥物的問題,還有患者肌體反應性的問題。大部分人都不會發生過敏的藥物,在個別過敏體質的人就可以發生過敏。有的藥物平時可能不會過敏,但是當疾病狀態下,就可能發生過敏。這些是不可預測的。所以醫生只要按照藥物說明書用藥,一旦發生過敏及時發現、積極治療,醫生就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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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夢妮40355346
每個患者的身體情況不一樣,普通的藥物在特殊的人身上可能出現過敏,如果是醫生忽視一些過敏現象,沒有進行及時的處理,可能說醫生有問題,過敏幹嘛問醫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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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旁門左道69109690
藥物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把患者的身體傷害降到最低醫生應該沒有責任,現實中能發現藥物過敏和不良反應的醫生也比較多,死亡也時有發生,查了相關資料,得出點經驗供大家參考。 1,嚴格按照衛計委的要求,能吃藥不打針,能打針不掛瓶。 2,藥物發生作用是在二小時前後,進院後第一次用藥要多觀察,一天後沒發應,就不存在藥物過敏的可能。3,有些藥不能同時用,這個應該有相關資料,作為醫生應該去了解這些基本知識。4,氯化鉀要特別小心,腎功能不全,老人除鉀功能下降,很容易發生高鉀血癥。5,作為醫院,醫生必須有發生藥物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的搶救裝置和技術。6,作為患者儘量不要在小診所掛瓶,一旦藥物不良反應,就有性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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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藥物過敏反應,與個人體質有一定的關係。過敏反應不屬於醫療事故也不屬於醫療過失。不存在主觀故意。如果院方不給予積極治療,屬於院方責任。
過敏反應是指已產生免疫的機體在再次接受相同抗原刺激時所發生的組織損傷或功能紊亂的反應。反應的特點是發作迅速、反應強烈、消退較快;一般不會破壞組織細胞,也不會引起組織嚴重損傷,有明顯的遺傳傾向和個體差異。個別病情嚴重的,可因支氣管痙攣、窒息或過敏性休克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