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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侯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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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herry9992
其實這個問題挺糾結的。我們結婚都有五年了,只有一年回孃家過年了。因為我們在甘肅工作,我家是河北的,實在太不方便了。
大家都在說,這年頭,男方女方都一樣,我也覺得是這樣。可是每到跟前總會有事,回不去。
第一年剛結婚,應該要會門的,可是偏偏身體出狀況,做完手術那都去不了。
第二年終於可以回去了,隔了一年的回門,家裡人可高興,又是做這好吃的,又是做嘛好吃的,啥活都不讓幹,長輩們還給了不少紅包呢。這也是唯一一次過年回家了。
今年又回不去了,我們有小寶寶了,才兩個多月,很不方便,就沒有回去。希望以後過年不再有什麼差錯,可以回孃家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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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淡風清
現實生活中很多小家庭為這個問題引發矛盾,我婆家和孃家相距步程10分鐘,早年一晩上要吃兩個年飯,先我家,再婆家。總是在爸爸家的飯桌上接到婆家的催飯電話,匆匆結束趕去婆家,一家人餓著肚子都瞅我們。很苦惱,根本無暇體驗年夜飯的香、美。後來爸爸和婆婆主動商議,每年三十輪流在兩家吃。這個問題得到圓滿解決。辦法總比困難多,多商量,尢其長輩通情達理,這就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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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鄒澤江
春節期間恰好聽過這麼一個故事:好友的朋友結婚兩年,一直在男方家過年,第三年女方堅持要回孃家過年,男方不同意,兩人爭吵,爭吵升級,女方自己跑回孃家過年。年後,兩人離婚。
朋友因此收到啟發:結婚之前跟老婆約定,過年男方女方家輪流過。
按照很多地方的傳統,出嫁了的姑娘是“別人的人”,一般是不能回孃家過年的,對雙方都不吉利。但現在的社會越來越開明,在誰家過年,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在哪裡過都無所謂。男方的家長只要兒子兒媳親密友愛,男方去女方家過年也願意做出妥協。
移風易俗是一個緩慢長久的事,傳統意義上的“過年”會慢慢淡化,已經有很多人選擇了用旅行的方式去過年。以後也許既不是在男方家過年,也不在女方家過年,而是男方女方全家一起,在巴黎、威尼斯、大理、三亞等地過年。
願海口大霧早點消退,願有情人和睦恩愛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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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92666678207
謝邀! 對於過年回男方家過年還是回女方家過年這個問題來說,拋卻其它內外因素來決定,個人感覺是草率的盲目的! 我先說下自己和老婆當初的決定,交代的鋪墊有點長,諸位朋友慢慢看~~那一年我20歲,老婆18歲,在一個東北四線小城市的一個飯店裡打工的過程中,我們相遇相知相愛了,00年在那個相對來說還是感情保守的年代裡,我們沒有現在小年輕的那種一見鍾情兩情相悅三天上床的青春騷動,而是一步步的走進了彼此的內心,我為她寫了萬言的情詩,她給我折了千隻的紙鶴,相戀兩年半後,我們終於要步入婚姻殿堂了。 步入正題,我們這裡講究男孩女孩搞物件成婚要先提前半年“串門”,也就大概是訂婚的的意思,兩邊的親朋好友要見面,男方家要辦酒席,女方家按照老規矩要把女兒當晚留宿到男方家,這就算正式在一起了。我們是當年的五一“串門,十一結婚的,婚前沒有出現“跨年”的情況,所以談戀愛到婚前那兩年多當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呵呵!結婚後按照我們這當地風俗第一年老婆小年23回自己家裡過的,我在父母家裡過,從年三十到初五我們倆一起在我父母家裡過的年,當然這個也有例外,比如一個朋友是“倒插門”,算是入贅女方家,不說過年,就是平時也吃住長期在女方家,這個是特例了。言歸正傳,其後小二十年時間裡,我和老婆一直默契的按照這個來對待過年的問題,老婆剛結婚的頭幾年想家,幾乎每個月都要跑自己家裡住幾天,孝敬孝敬家裡二老,幫忙做做家務什麼的,我天天上班也沒時間陪她一起去,由於是自己談的戀愛有感情基礎,也沒有因為這些鬧彆扭和不愉快,這也是我前邊交代了很多的原因。可是看看個別家,出現在對立面的情況也不少,有個老同學的22歲的兒子今年一月份結婚,物件是網上聊天認識的,三天後就閃婚了,就住在我家隔壁,小兩口婚後五天一大打,三天一小打,尤其是臨近過年,這倆孩子連續為回誰家過年打了整整一個多星期,你不讓我我不讓你,都講自己的道理,男孩說老規矩,女孩講新規矩,感覺平時表現的都不是什麼孝順的孩子,吵鬧就是在爭奪家庭的主導權和話語權吧,這可愁壞了我那同學兩口子了,講道理沒人聽,倆孩子還越勸越來勁,終於在小年23那天倆人去民政把婚離了。所以說過年去誰家這個問題啊,或者說不觸犯婚姻底線的問題與矛盾,都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個人感覺家庭就像老人嘴裡說的“泔水缸”,啥都可以倒一塊裝一起,家裡的事情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和是與非,男方女方都多一分包容與理解,在出現家庭矛盾與分歧的時候多想想對方的好處,多換位思考站在對方角度想問題,平等協商,和諧交流,沒有過不去的坎,說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說透了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的所思所想,各花入各眼,朋友們聯絡實際情況做出你們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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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方國學
過年回誰家?每年春節臨近,許多夫妻就要開始面對這道讓人頭疼的難題。
這其實並不是夫妻倆的問題,因為對兩個人來說,在哪裡過年都是過年,區別並不是太大,可能存在的潛在問題是媳婦兒跟婆婆可能存在矛盾,導致媳婦兒不喜歡回男方家過年。
其中隱藏的更大的矛盾是雙方父母怎麼看的問題,以及更要命的是鄰居怎麼看雙方父母的問題,總是回男方家過年,女方父母就會在心裡產生很多的問號,女方父母的鄰居也會對女方的父母有一定的看法,反過來也是一樣。
不過在傳統觀念中,認為應該過年回男方家的風俗習慣比較多,所以如果不回男方家裡過年,剛才提到的一系列矛盾就更容易產生。比如有人說“一般都是要在婆婆家過年的吧,反正我們這的習俗就是這樣,你要是過年不回婆婆家,他們在親朋好友面前臉掛不住”。但是從夫妻兩人來看,如果回男方家兩年,回女方家一年,好像又造成了夫妻之間的不平等。
不過話說回來,這也跟獨生子女的政策有關係。
據一項調查顯示,73%的受訪者表示就此問題發生過爭吵,27%的受訪者表示發生過抓扯等肢體衝突。
但是也有開明的女方父母,甘願忍受孤獨,為了維護整個家庭的和諧,支援女兒去男方家過年,不過反過來又會造成女兒產生對父母的愧疚感。
那你說應該回哪裡過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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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uiNanHistory
擱在舊時代,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在過去,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她們與孃家斬斷了瓜葛,過年自然在夫家。
幸虧時代變了,女性的地位越來越高,女性也有父母親情,也可以選擇回孃家過年。
但是問題也就來了:人只有一個。闔家回了孃家,就顧不上婆家;在婆家過年,孃家就要冷清清。
上世紀80年代計劃生育後,我們現在這一代人很多都是獨生子女,都會面臨這種去男方還是去女方家過年的問題。
因此,有些年輕家庭,就是為這種分歧導致過年誰都不快活,甚至上升到離婚的層面。
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我想理解彼此是最重要的,丈夫和妻子都要互相理解對方的親情。例如,去誰家過年就採用輪流制,今年去男方家,明年去女方家,一家輪一次。今年沒有輪空的家庭,要及時給父母打電話、快遞送禮物,表達思念之情。
或者,夫妻兩個過年時候分開,各回各家,丈夫回男方家,妻子回女方家。
當然,如果路途遙遠,也可以誰家都不去,或者把父母接到自己的小家庭過年。
總之,這種事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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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夕陽山外山922
這個問題確實比較苦惱。去誰家另一方都會不高興。農村比較傳統,一般都會女方家。城市的話如果平時在誰家多就去另一家吧。就當刷下存在感。如果分歧比較大,那就誰家也不去了,給對方的父母打個電話祝福下也可以。反正過了初一,初二就要換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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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孃家還是回婆家,本來應該是夫妻雙方個人決定的小事,但在中國,似乎成為了一個非常令人困惑的社會問題了。
原因值得分析:首先,中國有堅固的城鄉二元化和戶籍制度,年輕人一般都背井離鄉,去城市讀書、打工,稍努力一點,就在城市裡留下來了,並且在城市裡結婚生子。而父母一輩的人,還留在鄉村裡。一到過年,年輕人就像候鳥一樣,飛回父母的老巢了。但這個“老巢”,是婆家、還是孃家?小夫妻還要在一起過年嗎?
其次,華人的宗族觀念很難,夫妻孩子的“小家”,是不算過年團圓的,只有三代同堂、叔嫂妯俚、三姑六婆,大家族都濟濟一堂,才算團圓。
夫妻雙方地位不平等,男方才有話事權。一般男性佔絕對主導權、不尊重妻子的家庭,他所在的家族也是非常重男輕女的,非常傳統的,規矩極多的,比如說,女性要對長輩磕頭,女性不能上桌吃飯,女性要做全家的家務,女性要畢恭畢敬。之前那個女方不想下跪,但丈夫認為你不下跪就是看不起我家,就是一個例子。
其實,因為大家的經濟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算問題。的方式也非常多,
你可以選擇把父母接到你所在的城市裡過年,也可以給他們發個紅包,然後小家庭跑出去旅遊;如果經濟條件許可,你還可以接父母一起去旅遊。
這些方案,都是你在你的主場裡,你可以按你的習慣來安排。
實在想回家,如果條件許可,未必住在家裡,找個好點的賓館,在父母家裡會親訪友,隨時可走,你就自由了。
至於是去婆家還是孃家,夫妻之間商議好,今年去你老家、明年去我老家;或者春節前幾天去我家,後幾天去你家;或者今年帶你父母旅遊,明年帶我父母旅遊,都是很簡單的一件事。
或者實在不好辦,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也是一種折衷方案;反正雙方父母真正想看到的是自己的兒子(女兒),而不是媳婦(女婿)。
(廣告中的過年回家。這一幕是華人心目中的理想場景。)
不過,也許不少人關心的,是另一個不好解決的問題:一方總是說了算(往往是男性),另一方完全沒有話語權(多數是女性),女性不得不跟隨男性守他家的種種規矩,感覺屈辱。過年,弱勢的一方沒有自主權,很不開心。
這種情況,解決的就不是“去誰家過年”的問題了,而是,“你在一個看不起你的、不被尊重的家庭裡還有沒有必要呆下去”的問題了。過年的時候都不尊重你,平時也不太可能尊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