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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午12時許,在武漢漢口黃浦大街雷院公交車站,一名女青年不慎摔倒,脖子卡在公交車站旁腳踏車道邊的護欄上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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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馬中臺

    2月27日中午12時許,在武漢漢口黃浦大街雷院公交車站,一名女青年不慎摔倒,脖子卡在公交車站旁腳踏車道邊的護欄上身亡。

    誰的責任?

    馬路隔離欄已經不止一次卡死人了。

    之前有個年輕小夥子,騎摩托摔倒,脖子卡在隔離欄不幸死亡。

    我們的隔離欄設計的恰好卡脖子,施救難度大,不用專業切割工具根本沒法救援!

    這種馬路隔離欄頻頻殺人,路政局應當負責任!受害者家人可以起訴路政局要求賠賞…

    英美國家有殺人的馬路隔離欄嗎?

    2013年10月,北京中關村南公交站旁,一名年輕女子因身體不適,頭頂住護欄,脖子順勢卡在護欄中間至少半小時。市民報警後,女子被民警送醫搶救無效後身亡。

    2015年8月,北京一名60多歲的男子,頭部卡在廣安門內公交站東側的護欄裡身亡。

    2016年3月,在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銀河中路,一位懷孕8月有餘的孕婦,因胳膊搭在馬路一旁的護欄歇息時突然暈倒,致使脖子卡入護欄身亡。

    2017年7月,西安一名騎電動車的中年男子脖子卡入馬路中間的隔離護欄,窒息死亡。

  • 2 # 每天一小步

    意外總是不幸的,同時也給人們多點提醒。上這個問題首先女子是無意的,可是護欄也沒有意卡脖子啊。我認為雙方都是責任

  • 3 # 高傲公子

    女子被護欄卡脖子身亡,這絕對是一個悲劇事件。

    事假回顧:‘’2月27日12點左右,漢口黃浦大街雷公院公交車站,一名身穿白色羽絨服,戴黑框眼鏡的女青年不慎摔倒,脖子卡在波浪形護欄中間,市民報警後,120趕到現場,醫生髮現女青年已經不幸身亡。從女青年卡住脖子到警察趕到現場,前後不過15分鐘時間。‘’

    一出悲劇,就在不經意間這樣發生了,年輕的生命因為一個小小的意外就這樣逝去,留給家人的只能是無盡的痛苦和思念。

    下面大家來看看護欄與公交站臺之間的距離:

    站臺與護欄兩者之間只有半步的距離,如果站在公交站臺上,不慎失足,很容易就撞上護欄,就算不會被卡脖子,撞一下也夠一個人承受的,所以在護欄規劃安裝時就已經出現了問題。路政部門,城市規劃部門與負責工程安裝部門應該為此承擔一定的責任。

    再來看看護欄的設計標準:

    從欄杆的設計寬度來看,僅比成人脖子窄一釐米左右,只要卡住了就很難自救。所以,護欄的設計部門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安全方面考慮不足。

    其實,護欄卡住脖子身亡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2015年8月,北京一名60多歲男子頭部卡在廣安門內公交站臺東側護欄身亡。

    2016年3月,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銀河中路,一位懷孕8月有餘的孕婦,因為胳膊搭在馬路一旁的護欄歇息時突然暈倒,導致脖子卡在護欄裡,母子雙亡。

    2017年7月,西安一位騎電動車的中年男子脖子卡在馬路中間的隔離護欄,窒息而死。

    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多起了。那麼以後再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自救呢。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自己注意安全。

    第二,遇到這種情況,要前後錯開掰動護欄,然後另一個人把被卡人的脖子垂直向上拖起來。另一種方法就是直接把受害人脖子直接從護欄中提起來。雖然不免會讓脖子受傷,但是隻要能夠挽救生命,一切還是值得的。

    在此希望以後不要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 4 # 山人的生活感悟

    近幾年全國已經出現了幾起成年人因意外,脖子卡護欄而亡的事情。2018年2月27日武漢某公交車站,一女子因摔倒脖子卡在護欄上身亡,令悲傷!

    下面回顧一下前幾年發生在不同城市的幾起類似的卡脖事件:

    2010年11月,江蘇省南通一名老奶奶被發現脖子卡在護欄裡身亡。2013年10月,北京中關村一名年輕女子因身體不適,頭頂住護欄,脖子順勢卡在護欄中間後送醫搶救無效後身亡。

    2015年8月,北京一60多歲的男子,頭部卡在廣安門內公交站東側的護欄裡身亡。2016年3月,陝西一孕婦頸部卡防護欄後身亡。

    同類事件的頻頻發生,說明城市護欄的設計肯定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仔細觀察了一下護欄上面的卡脖彎道,如果將兩個弧形彎道連線的鋼板往上提5cm焊接,人的脖子就卡不了。

    真希望有關部門就用我這個簡單的辦法在彎道上再加焊一塊鋼板,既不用拆卸又不需重新換裝,成本不高操作起來也方便,施工作業對交通的影響也不大。

    話又說回來,雖然城市護欄在設計上存在一點點缺陷,但是,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即便考慮得再周密,也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在我們農村有句俗話叫“牛腳板裡淹死人”,試想牛腳板裡能有多少水呀?可人倒黴時偏偏會淹死。

    所以像這樣的事故只能算是偶發事故,就像有人在平闊的馬路上不小心摔死一樣,十幾億人發生幾起這樣的事故屬極微小機率事件,這樣的事情你說該誰說負責任呢?用迷信的說法,只能說是命中註定吧!

    我不是對死者不同情,也不是說城市護欄不要改進。就像有小孩吃果凍、吃花生米出現意外一樣,我們不可能把責任都歸結到花生米和果凍身上,無論如何自身的防範與注意還是很重要的。

  • 5 # 自由飛238

    今天我專門留意了一下路邊的護欄,確實可以出意外,可是,也想不出更好保護於民的護欄,希望市政工程找更專業的設計人員,改改,但願以後不再有這種讓人心痛悲哀無奈的事發生!

  • 6 # duh23333

    自己走路沒走好摔亡了,自己負責。華人現在養成了幼兒心理。自己都是成人了,但總認為他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死了,傷了,活了都會去找一個負責人。關鍵還是當事人家屬想因禍得福發難財。管理準則好像還是挺支援這麼做的。

  • 7 # 紫藤樹下

    上次報道一個孕婦雙胞胎,也是窒息在這種護欄上,一屍三命,電視做了報道,專家講解了出現這種情況怎樣施救,第一,讓受害者把脖子慢慢旋轉,為別壓迫兩邊大動脈,血管被壓迫很快大腦供血不足出現昏迷,第二,拖住受害者身體往上移動,從欄杆裡慢慢出來,那種扒欄杆等辦法都不靠譜。過去好久靠腦子記憶,方法應該基本準確,有遺漏的可以補充,頂上去讓更多人看到這種施救方法。

  • 8 # HannibalLecter

    中國一些城市公共場所的人性化設計,不管是理念,還是具體的工程操作,最後出來的效果都是比較落後的,先不啊喲說有沒有基本的藝術感,美感,就連安全感,甚至連基本的保護弱者的人文關懷都沒有。

    這個可以直接或者間接的反應一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也間接反應了中國的整個設計行業的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反應相關行業負責人的責任心。

    隨便舉例,比如說盲道。有法律要求要鋪盲道,所以下面就有人要執行,但是執行起來,明顯是心不在焉的,最後做出來的都是類似這樣的死亡盲道,花了納稅人的錢去鋪這種齒紋磚,但是盲人不敢用,或者用了就被坑死,那麼搞這麼一圈,豈不是隻是為了應付上面政策驗收的面子工程?

    比如說地鐵口,很多露天地鐵口喜歡鋪油光鋥亮的大理石或者花崗石地面,還專門要清潔工天天清洗拋光得跟鏡子一樣,彷彿顯示出花了重金的貴氣和現代化城市的光鮮,然而一旦下雨,馬上就積水,而且非常溼滑,路過的行人很容易滑倒,而滑到以後摔在非常硬的地面上,也更容易骨折。所以這樣的設計無非是為了打掃清潔方便,好看,從未考慮過使用者的使用感受。

    比如說車道,一些快車道逐漸壓縮腳踏車和電瓶車道,一些電瓶車和腳踏車逐漸爬上人行道。

    比如說大門門閘,十幾萬買一臺,最後成卡脖子機。

    很多設計體現出的是不負責任,考慮成本,利潤,而人的價值和生命在這些東西面前微不足道,微乎其微。

    METRO MADRID的地鐵,雖然馬德里是一個很少下雨的城市,但是其所有站口幾乎都是打糙了的吸水磚,防止人們滑倒。

    比如說紅綠燈,大燈下面有一個小的行人燈,要等人行橫道口的行人等徹底變為紅燈,車輛才可以橫跨人行橫道。

    比如說公交,有給殘疾人專設的上下車系統。

    這些細節,人家要做,就做得很到位,而不是做樣子。

    這個跟設計有關,跟錢有關,更多的還是和公民意識有關,一個集體,並不把自己所生活的城市當成家園去愛,去關心,每個人都覺得只要是公家的,那麼要多醜多醜,要多反人類多反人類,要多便宜多便宜,反正跟我沒關係,那麼這個城市只不過就是個水泥森林,你生活在其中,隨時要提防有什麼不負責任的東西或者不負責任的人把你給弄死。那你就不要一天到晚大大咧咧,而是每分每秒都要為生存而警惕,思考。你也隨時可能因為自己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成為水泥森林法則的犧牲品。

    華人幾千年來很注重的就是自身的利益,小家利益,喜歡用功德去要求別人,而真正的現代社會的公民,腦中應該有更多的公民意識,如果所有人都有公民意識,那麼設計師就不會去設計白痴護欄,上街的人就不會亂擠,更多的設施和機制會變得人性化,那麼跌一下就被卡死這種水泥森林中的悲劇也許會慢慢消失。

  • 9 # 法海一粟

    護欄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對被護欄卡脖死去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1、護欄的設計和安裝存在安全缺陷。護欄的設計和安裝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如果沒有國家安全標準的,應當符合一般安全要求。從多起護欄因卡脖面造成死亡的案件來看,其護欄的間距較窄,其上部開口較深,因此存在造成他人損害的危險。這說明,護欄的安裝和設計存在安全缺陷。

    2、護欄的設計和安裝缺陷是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事實上,這一點無需多說,因為眾多的護欄傷人事故已經充分證明。據瞭解,這種因意外突然遭遇卡脖的情況下,受害人根本無法自救,很快就會窒息死亡。

    3、護欄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此存在過錯。民法上所謂的過錯,就是行為人違反了保護他人不受傷害的的注意義務。既然護欄存在安全缺陷,那麼,護欄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就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以防止發生損害他人的後果。

    綜上,護欄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對護欄卡脖所造成的傷害事故承擔賠償責任。

    4、目前,國家可能還沒有出臺關於護欄設計和安裝的案值標準,因此,儘快出臺數得上標準顯得尤為迫切。建議對於已經安裝的護欄立即進行徹底的檢查,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護欄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更換,或維修,以免再次發生類似的不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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