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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網劇影片

    007年,香港《吸菸(公眾衛生)(修訂)條例》開始生效。該條例指定所有工作地方、公眾地方、食肆、街市等,實施禁菸。於是國內掀起一股禁菸熱潮,是否應該效仿?是否應該禁止?於是,各地媒體、媒介以及相關部門,辯論在所難免。 我們是否應該心平氣和的先考慮:菸草在全球盛行了500多年,為何到現在才需要禁止吸菸??曾幾何時,菸草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帶動了多少國家的經濟增長。 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應該怎樣去面對這個實質問題和正確看待吸菸呢?

    一、稅收 據有關部門2006年統計,13億華人約有3.5億菸民,菸草為國家帶來的是巨大的稅收收入。有人會說:“我們不需要這些錢建設國家!吸菸就是燒錢!”你別管燒不燒錢,繳了稅,就成了國庫的錢。

    二、健康 每次看到關於香菸的報道都是負面的,也是極端的。什麼吸菸導致每年幾百萬人死亡之類的,誰敢說是吸死的?充其量就是增加某幾種疾病的百分比。都說吸一根菸少活6分鐘,那要不吸菸的話,豈不能活200歲? 全世界的酒業盛行幾千年,危害難道小嗎?大家知道,吸菸傷肺,那喝酒還傷腎、傷肝又傷胃!由於酒精還引發了更多的社會問題:如交通事故、醉酒傷人等等的社會不良後果。不如先禁酒!許多美容產品還致癌,乾脆也禁止化妝吧! 這年頭,連大米、奶粉、油、水產品都有害健康,菸草算什麼?

    三、汙染 都說非菸民受盡迫害,其實看看其他:空調、汽車、核試等造成的環境汙染難道不比煙更厲害嗎?能禁嗎???

    四、權利 既然大家處處講人權,那麼吸與不吸應該是個人權利。 不可否認,在某些公共場所,個別菸民確實是侵犯了非菸民的個人權利。但非菸民提出的禁菸是否也侵犯了菸民的人身權利呢?某些報道里醜化了菸民,視之如洪水猛獸,是否應該受到控訴?如果要禁,是否應該禁止生產而不是禁止吸食呢?

    本人並非反對禁菸,或者支援吸食菸草,只是覺得:

    1、作為一個老百姓,是否該全面的認識和剖析問題,而不是單純因為某些聲音去否 定和贊成什麼。

    2、作為政府部門,應該是起引導作用,平衡雙方的利益,而不是硬性出臺政策立法 禁止。

    3、大家都有吸食與不吸食的權利和自由,如果能做到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和包容,才 能營造和諧社會。

  • 2 # 承諾chengnuo123

    首先,我是一個菸民。其次,法律沒有禁止吸菸。寬容不寬容應有法律說了算。吸菸對身體有害。但是它也是一種精神寄託。

  • 3 # HH179995341

    看君題目,就想起社會心態!何不寒心?如果香菸是鴉片必須禁止、禁絕、並繩之以法,社會絕對不會、也不該寬容!因為鴉片的危害性牽涉到人體健康、國家命運的大事;據說香菸中含有尼古丁,繫有毒物質,會傷害身體,其煙霧繚繞會汙染空氣;又據說吸菸者患肺癌、肺氣腫…的人數系不吸菸機率大若干倍,幾年來,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等媒體紛紛報道--吸菸有害健康,宣傳攻勢下,吸菸人似乎成了瘟役的攜帶者、似乎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有意無意引起對吸菸者強烈的不滿,引起群眾對吸菸人的偏見與不滿,如此一來,社會效應--車站、車上、船上、醫院、公園…公共場所,貼著、寫著--禁止吸菸!吸菸者就烏頭暗面、成為了公民的另類,吸菸人的自由哪裡去了?似乎《憲法》、《刑法》等法規都沒有禁吸香菸的條款;吸菸者究竟患了什麼病?犯了什麼律?充其量,吸菸者吐了煙霧、微量汙染了空氣質量,與成排、成排的汽車廢氣相比,就微不足道了!社會該不該寬容?似乎公平公正,其實,禁止吸菸定性為正義,吸菸定性為負數,這樣一來,吸菸者就不明不白需要身份漂白、乞討社會諒解以寬容,社會心態就如此扭曲、變形、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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